营改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之利刃

来源 :新经济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3427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我国近年来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也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营改增”的试行,也像利刃般深深触动了我国现有财税体制的格局。本文从“营改增”实施之国家决策的果断坚定,以及对现有财税体制的财权配置、转移支付制度和征管制度形成的“挑战”入手,讨论其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
  关键词:营改增 财权配置 转移支付 征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我国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也是促进经济结构升级的重大举措,被视作近年来刺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头戏”。“营改增”实质上就是延长增值税的抵扣产业链,把原主要缴纳营业税的服务行业对接到主要缴纳增值税的商品产销行业中来,发挥增值税的“中性”原则,减轻企业税负。但减税让利并非“营改增”实施的唯一目标,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才是其之最终所愿。与此同时,“营改增”的启动实施,也拉开了我国财税改革的大幕。
  一、“营改增”推进之国家决策果断
  1994年分税制后,我国流转税领域主要存在三大税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且增值税为第一大税种。其中,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商品基础上有“选择的”针对部分商品进行课征。二者的征税范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征税范围上是互不相容,即征营业税就不征增值税,反之亦然。于是,当时就形成了商品的制造销售业主要实施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服务行业主要实施营业税。这一分行业实行不同税种的方式,在当时确实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税并行,特别是营业税的道道课征,越来越不适应服务业的发展,对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形成了阻力。
  2006年以来,我国已实施了一系列的减税措施,比如增值税转型(即由生产型变为消费型)、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提高和税率档次的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但在流转税中,营业税因不可抵扣而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造成企业税负偏重,各产业之间税负不公,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扭曲,不利于我国经济转型。
  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实行“营改增”试点,若确实可行,再逐步扩围。同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简称“1+6”,首先试行。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此次扩大是,行业范围不变,地区覆盖面增大,即由上海分批扩大至8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具体为:在2012年内,北京市于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于10月1日,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于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于12月1日,逐步启动试点。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即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由此,“1+6”扩展到了“1+7”。同时明确,将择机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
  同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不含通信),进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此,“1+7”扩展到了“1+8”。
  由此可见,国家自2010年10月18日明确调减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意向,到截至目前的最新政策,即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1+8”行业推进“营改增”试点,时间间隔仅为三年两个月零十三天。而从试点地域来看,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试点,到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时间间隔也仅为一年零七个月。且从目前试点行业和试点地区的发展来看,此次改革的效果显著。“营改增”作为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影响至深的改革,国家决策之果断,力度之大,在我国财税体制变迁的历史上罕见。
  二、“营改增”推进之现行财权配置调整
  “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与优化税制的结合,可消除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因素。实施“营改增”,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战略性部署。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2013中国财政发展报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营改增”研究》指出:从经济总量效应来看,长期中,在“营改增”行业试点时,可带动GDP累计增长2.203%;在全行业推行时,可带动GDP累计增长4.685%;且从长期分析来看,“营改增”在降低宏观税负的同时,通过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但能弥补其短期结构性减税的财政损失,还将使我国税收产生正增长效应,主要表现为“营改增”将使得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流转税份额有所减少,而所得税份额有所增加,从而起到优化税制结构的作用。“营改增”对我国经济的促进和税制优化的作用,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完全发挥出来。它的实施不仅为经济提供了“再增长”的动力,同时还起到了调结构、扩内需、稳就业、助增长,以及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效果。尤其是为服务业增添了创新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这对国家和企业绝对是“双赢”。减税后企业负担下降,经营更加活跃,效益更好,这样政府就能培育更多税源,扩大税基,增加税收收入。   但从短期来看,减税仍大于增税,财政收入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是减少的,尤其以地方财政受影响更大。“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常常被称为地方税,而且是地方第一大税种。但准确来说,它应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现行财税体制中明确:在营业税中,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其实是按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划分的,并没有真正按税种划分。但因在实际工作中,营业税的税收收入对地方财政而言确实是最主要的,人们也慢慢习惯性称其为“地方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享的比例是75%∶25%。所以,若按现行财权配置要求执行,“营改增”将使地方财政收入缺口继续加大。
  故而,为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国家明确,“营改增”试行后,现有财政收入归属不变,即:以前缴纳营业税的服务行业转而缴纳增值税后,其税收收入暂不按中央地方共享税执行,仍全额归地方财政所有;而原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行业缴纳的增值税收入仍由中央与地方按既定比例共享。
  但从长远看,这个做法恐怕不行。因为它可能会诱导地方政府产生税收竞争,即重点发展增值税收入归其所有的服务行业,而对工商业发展,甚至是国家经济结构的总体调整,产生阻力。再者,同一税种的税收应统一,且从目前世界上实行增值税国家的经验看,增值税的大部分收入是归中央所有将更有利于经济发展。这也为我国现行财权配置的调整带来了契机。
  财权配置的调整,应遵循其基本规则,即财权与事权相对称。基于此,此次调整就不应仅着眼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权收入划分,而应以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承担的责任及其相应的管理权限,即事权,为始发环节,构建“一级政权,有一级合理事权,呼应一级合理财权,配置一级合理税基”。这样,才能保证调整后的财权配置状态更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当然,这样的调整势必将触动既有分配格局,如何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地确定财权配置,既保证中央的宏观调控主动性,又能调动地方财政的积极性,将是“营改增”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三、“营改增”推进之转移支付完善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中,1994年的分税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式存在,且其确实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它也常常被人诟病其不彻底性,即减弱了地方政府和中央的博弈,划分了税种,使地方和中央有各自相对独立的财政收入来源。且其只解决了中央与省级地方的分权问题,但对省级以下政府财权没有规范划分。且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方财政的收入缺口,以及中央与地方在财权配置上的矛盾,也将愈加突出。为突破这一困境,转移支付制度地尽快完善,也是不可或缺的保障。
  现行转移支付是在分税制的框架中形成的,主要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且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因我国现有财政层级较多,人们常常说分税制是将各级政府间的财权配置变成了分成制和包干制。而转移支付,在这一环境下就变成了各种补助制度。而补助的时机是否恰当,补助的额度是否合理,也常常会被人们诟病。
  鉴于此,应同步实施“政府层级扁平化改革”。即:乡财县管、省直管县,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分级财政体系。与此同时,加快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纵向转移支付,即以“因素法”为主的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转移支付;二是横向转移支付,即必要的“生态补偿”式地区间转移支付。同时,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并取消“地方配套”等附带条件。这也将更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实现财权的合理配置。
  由此来看,科学的转移支付取代分成制及包干制下的各种补助,将更有效地弥补“营改增”短期内给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造成的缺口,保证地方经济稳定发展,且也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推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四、“营改增”推进之征管机构变革
  “营改增”试行的同时,国家明确,在保证财政收入归属格局“大盘子”不变的情况下,转而缴纳增值税的新增试点纳税人的税收,由国税局征管。由此,在分税制下形成的国税、地税的“分征”局面,随着“地方第一大税种”的纳税户数移交,而悄然发生了变化。
  这一变化,一方面,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征管的复杂性。因为“分征”下,营业税由地税负责,而增值税是由国税负责。这易造成管理上的不统一,也易于在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发生时造成国、地税间的抢征或漏征。同时,若纳税人的业务既有覆盖增值税的,也有涉及营业税的,就会感觉非常不便。而“营改增”试行后征管主体的调整,不但降低了征管成本,堵塞了偷逃税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税收流失。
  但另一方面,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较明显。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国税工作量大增,人手不足。服务业企业大多规模小、行业差异大、特殊情况多,这使得相应的纳税人身份确认、征税范围界定、优惠政策适用和发票管理等难度加大。因此,国税接手后,为保障试点期顺利过渡,国家陆续出台了很多“营改增”新增试点纳税人的政策,涵盖了税务登记注册、发票领购开具、纳税申报抵扣、税款入库分配、税收优惠等整个征管过程。国税部门工作人员为熟悉业务要不断进行培训。这也变相地加大了国税的工作量。同时,因“营改增”仍处于试点中,制度设计的差异化,使一些企业“巧用”购进扣税法实施避税,甚至是偷漏税。这也造成了税款流失,加大国税部门的监督力度。二是,地税工作量骤减,人心不稳。随着“营改增”的推进,纳税户数的移交也将越来越多,工作量骤减,机构改革的预测也逐步“深入人心”。地税能否保留;若保留,规模又有多大,这都会影响地税部门的稳定,影响其正常工作秩序。
  这一状况对我国税收征管机构的变革,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试点过程中,个人认为上海税务机构的设置模式可借鉴,即国、地税机构设置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既可解决人心不稳又可节约征纳成本,提高效率,也利于推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但这涉及到机构设置调整权限的问题,若不易采用,也应尽快建立国、地税之间的协调关系,比如定期召開国地税联席协调会议、增设国地税联合办公场所等。国、地税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必将保障“营改增”的顺利实施,也会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营改增”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结构性减税,是推动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转型的重大举措。它牵一发而誉全球,备受瞩目。它就像把利刃,会刺破我国现行财税体制岌岌可危的“安稳现状”,推进其进一步深化改革。如果说“营改增”走到哪儿、触及到哪儿,改革便推进到哪儿。那么,由其带动并延伸至政治、社会等领域的改变,即新一轮改革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全面启动。
  参考文献
  [1]刘佐.中国税制改革三十年[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刘克固,贾康主编.中国财税改革三十年:亲历与回顾[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3]张英馥.英国增值税会计准则分析与借鉴[J].集团经济研究,2006(32).
  [4]刘晓凤.增值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新会计,2010(3).
  [5]张元华.理性看待营改增试点改革[J].现代经济探讨,2011(10)
  [6]施文泼,贾康.增值税“扩围”改革与中央和体制调整[J].财贸经济,2010(10).
  [7]杨志勇.大势所趋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J].资本市场,2012(1).
  [8]杨默如.营改增后的收入归属方案选择[J].税务研究,2012(5).
  [9]向小玲.营改增若干问题探讨[J].财会研究,2012(6).
  [10]甘泉.探析财政分权视角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J].北方经济,2012(6).
  [11]陈清秀.营业税之主体与客体之探讨[J].当代财政,2013(1).
  [12]周振华、孙福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其他文献
本文叙述了应用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氰化钠仓库监控系统改造的设计,详细讨论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构成、功能实现及设计思路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工程机械广泛采用的液压传动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等,因而发生故障的机率较大。本文将进行对工程机械的状态检测相关分析,着重说明不同故障在不同阶
运用离子交换法处理酸性金属络合染料中的游离铬,研究了染料的具体处理方法及最佳检测条件。结果表明:该方法具有实验条件容易控制,灵敏度高,重现性好的特点,加标回收率可达91
西安地区砖瓦及新型墙材的生产主要分布于长安区、灞桥区、未央区、高陵县、临潼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但主要生产新型墙材的地区为:长安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及户
目的把急诊护理流程应用于急性脑梗死病人的抢救中,探讨其对该类病人的影响。方法选取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来我院急诊就诊的急性脑梗死病人140例,随机均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
目的分析影响剖宫产后阴道试产的风险因素,探讨孕产妇产程管理策略。方法对2014年3月至2018年3月本院36例分娩失败的剖宫产后阴道试产产妇为研究对象,对产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分
目的研究杏仁核电刺激点燃的难治性癫痫大鼠脑内多药耐药相关蛋白1(multidrug resistant-associated protein 1 MRP1)表达的情况.方法建立杏仁核电刺激点燃的难治性癫痫大鼠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全方位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深刻的世界革命,认真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方针是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文章论述了化工企业的工作与循环经济的联系,
国债由于可降低税收成本、流动性强、风险较小等特点,成为金融企业投资的重要业务。当前,部分企业享受国债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不够准确,存在税收风险。本文结合笔者
阿尔茨海默病的(Alzheimer's disease,AD)一个重要的病理学特征之一是脑内出现β-淀粉样蛋白(β-amyloid,Aβ)组成的淀粉样斑。β-淀粉样蛋白前体蛋白(β-amyloid precursor prot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