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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评价云南省嵩明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对该污水处理厂运行1年来进出口水质、污泥处置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结果表明,该污水处理厂对废水BOD、CODcr、SS、TP、NH4-N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81.45%、78.78%、86.08%、41.37%、84.03%。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符合环保及农用要求,对环境没有造成污染;恶臭等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试验及调查结果对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及其后期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