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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通讯员张在恩)6月10日,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与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制度。根据意见规定,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政府予以效能告诫;对办理工作较差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汇报相关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