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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以煤炭兴盛的陕西神木,受煤炭价格下跌及监管缺失下的违规放贷影响,神木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企,超出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平均值约13倍
逾43亿元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占比约23%,超出全国商业银行平均值约13倍……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木农商银行)近日被曝不良贷款率超高,贷款违约率加大,违规放贷问题显露。
曾以煤炭兴盛的陕西省神木县,在经历煤炭业“黄金十年”后,受煤炭价格下跌及监管缺失下的违规放贷影响,引发神木农商银行的信贷风险。
受益于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神木农商银行的存贷款规模在当地首屈一指。但《财经》记者获取的神木农商银行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10月15日,神木农商银行表内业务中不良贷款余额约为43.3亿元,较年初上升约3.8亿元,增幅为9.62%,不良贷款占比为23.44%。
今年4月,神木农商银行曾因部门职责模糊,流程不清晰,制度不健全,造成信贷资金损失,被中国银监会榆林银监分局处罚。依据违规放贷事实,神木农商银行被处64万元罚款,董事长余清才被行政警告并罚款6万元。
2005年8月6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作为西北首家挂牌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由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
2007年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2010年1月16日,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神木农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金融机构。成立之初,神木农商银行注册资金18.8亿元,股本金3.5亿元,股东由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组成。
随着神木经济的快速发展,神木农商银行也出现个别高管利用手中的放贷权,为亲友牟利的案例。
2016年4月28日,陕西省银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神木农商银行在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飞机制造项目没有取得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借信托通道跨省对生产通用航空器材的民营企业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大额授信。
神木农商银行董事长余清才被榆林银监分局认定为“参与了违法行为的决策,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余清才被处以6万元罚款。
据神木农商银行的一位高管透露,神木农商银行向上述山西某集团公司借贷金额很高,接近亿元。
上述高管称,大额贷款应严格按照监管流程审批——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业务部门经审查符合发放条件,提出书面审查结论后,转交风险部门审核,风险部门经审核没有问题的,签署审核结论,并退回业务部门按照规定表决,最后决定是否贷款。
上述陕西省银监局发布的公告指出,该笔授信业务没有进行详尽的调查、审查、审批等程序,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结算相互分离与制约不到位。风险部门未对该笔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相关经办、参与部门职责模糊,流程不清晰,制度不健全,造成信贷资金损失。
事实上,上述山西某集团公司早已债务缠身,据最高法院执行信息网显示,该公司因10起案件在2016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案例,神木农商银行中手握放贷权的一些高管,与神木当地煤炭企业往往交往甚密。
被称为“房姐”的神木县高家堡镇人龚爱爱,是神木农商银行的高管之一。
2005年,在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开设分行时,龚爱爱被任命为兴城支行行长。神木农商银行成立时,龚爱爱为8名发起股东之一,持股约11.7%。之后,龚被提拔为副行长,直至2013年“房姐”事件爆发。
2013年,“在京拥有41套房产”的龚爱爱被媒体曝光。之后,龚爱爱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榆林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中国农村金融》报道,龚爱爱在担任兴城支行行长六年任上,兴城支行各项贷款净增18.1977亿元,增长96倍。其中神木县西沟乡胶泥圪崂煤矿,以“技改资金”名目贷款2000万元,而龚子胜(龚爱爱的哥哥)在该矿持有股份。
《南方都市报》也披露,龚爱爱在银行任职高管数年间,通过代理人,以参股、独资等多种形式涉足的煤矿不下10座。
神木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秦晋蒙三省(区)接壤地带,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煤炭储量500多亿吨,占全国探明储量的30%以上,是中国产煤第一大县。2002年后,煤炭行业进入“黄金十年”,煤炭价格连续上涨10倍左右。受煤炭市场利好的影响,神木县从国家级贫困县跃居到中国百强县第26名,跻身于陕西省第一经济强县。
陕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神木县实现GDP1003.89亿元,成为陕西省首个GDP超过千亿元的县。
神木县金融办的数据显示,2011年,神木县约68%的新增贷款投向了煤炭相关行业,其中神木农商银行贷款额就占到52%。
在煤炭“黄金十年”里,神木涌现出大批亿万富翁。在一些神木农商银行高管暴富的影响下,其内部员工也有人上行下效,利用手中的放贷权利,通过“借名”等违规手法,从银行贷款进行生意投资。
到2013年末时,神木县民间借贷崩盘,超300亿元民间资金蒸发。随之引发的诸多三角债关系,使得神木商业银行放贷风险加大,不良贷款率逐步攀升。 2014年11月,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陕西省联社)进行全行贷款风险大排查,经过三个月的排查发现:神木农商银行部分网点违规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实或有意发放违规贷款,形成一人使用多笔贷款的现象,致使信贷资金不能正常回笼形成不良,潜在风险较大。
《财经》记者获取的上述排查相关资料显示,仅上述排查发现违规发放贷款444笔,合计金额约2.8亿元,涉及38名责任人,包括神木农商银行店塔支行行长。
然而,直至2015年7月22日,对涉及违规放贷人员作出处理决定时,仅3人受到行政降职处分。
伴随着神木人财富的增加,神木农商银行业绩翻倍增长,但其中的贷款程序被人为简化,为贷款质量埋下隐患。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5月末,神木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29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46%,各项贷款余额124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49%。
好景不长,2012年煤价开始下跌,神木大量煤矿投资蒸发于无形,支撑投资资金来源的民间借贷系统受到很大影响,神木农商银行网点也面临困境,甚至有银行高管“借名”贷款,以维系资金链。
2012年9月16日,神木县锦界镇居民刘利勤,在神木农商银行东兴中路分理处申请借款50万元,办结所有前置手续后,信贷员让刘利勤回家等消息。刘利勤最终等到的消息是,该笔申请贷款未获批准。
然而,让刘利勤始料未及的是,钱没借到却收到法院的传票。2014年10月,神木农商银行以借款合同纠纷向神木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利勤和两位担保人,偿还神木农商银行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
2014年10月11日,神木县法院一审判决,限被告刘利勤十日内偿还神木农商银行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对于刘利勤提出的并未实际使用借款的陈述,神木法院法官没有采纳。
刘利勤告诉《财经》记者,“借款之初,自己是通过中间人王小平认识了东兴中路分理处主任张建华,就在神木法院将要开庭之际,王小平主动承认50万元借款自己用了,并承诺很快就把借款还了。”
2015年10月29日,因中间人并没有兑现还款承诺,刘利勤被列入神木县法院失信人员名单。
2016年1月,神木县警方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对东兴中路分理处主任张建华等人立案侦查。因涉及此前50万元借款纠纷案,刘利勤先后被警方传唤三次,正是警方立案侦查后,揭开了50万元借款被冒领之谜。
按照银行规定,借款人办理手续后,借款必须打入借款人所开账户内。那么在刘利勤自称不知晓的情况下,谁代替他开了账户?据神木县检察院公诉书显示,东兴中路分理处白某违反支付岗位规定,在借款人刘利勤不在场的情况下代刘利勤签字,将50万元借款汇入张建华账户供其使用,致使该笔借款全部流失。
神木农商银行一位知情者告诉《财经》记者,张建华身为分理处主任,指示下属违规办理业务,年轻员工很难拒绝。在神木农商银行内部,借贷业务是“一把手”说了算,43亿元的不良贷款也有一些属于这种情况。
就神木农商银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神木农商银行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未予回应。榆林银监分局收到《财经》记者采访函后,截至记者发稿未予回复。
2003年6月,中国开始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各省相继组建了省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平台。陕西省联社由陕西省辖内107个县(市、区)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入股组成,行使对全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据知情人透露,陕西省联社成立初期,在整章建制、治标治乱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它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容易出现高层抱团现象。而陕西省联社、地市级省联社派出机构、县联社(农商银行)的三级行政管理模式也拉长了管理链条,削弱了经营的效率和灵活性。
一位在银行从业的法律顾问分析,制度的设定和完善是为了控制风险,而风险大多来自人为因素。“商业银行的监管应该是依靠制度和流程,避免出现‘一把手’说了算。但农村金融机构的高管话语权很重,一旦参与到贷款中就难免产生风险。”
尽管改制后的神木农商银行属独立法人,但其高管仍由陕西省联社考察任命,陕西省联社与神木农商银行并非产权关系,这使得管理混乱,加大内控风险。
由于管理体制弊端,在一些农商银行贷款颇为容易。一位知情人透露,“只要你有关系,即便没有抵押物,只要有人信誉担保,就能从银行贷钱出来。”这种奉行“人脉”关系的做法,毫无疑问给如今的贷款质量埋下隐患。
截至2016年10月,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存款达到256.36亿元,达到全县金融存款金额的31%,贷款达到184.52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41%。与此同时,神木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不断增大。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1%,而神木农商银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就超出全国商业银行平均值约13倍。
事实上,由于制度存有弊端、流程不完善等原因,陕西省相关监管部门对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一直存有担忧。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期,风险暴露较集中,内控问题更容易显现出来。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农村商业银行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都处于高位,很多企业的偿债能力下降,这反过来考验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抵押、担保等等。在重新审视贷款问题时,违规授信等问题就会暴露。
逾43亿元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占比约23%,超出全国商业银行平均值约13倍……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木农商银行)近日被曝不良贷款率超高,贷款违约率加大,违规放贷问题显露。
曾以煤炭兴盛的陕西省神木县,在经历煤炭业“黄金十年”后,受煤炭价格下跌及监管缺失下的违规放贷影响,引发神木农商银行的信贷风险。
受益于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神木农商银行的存贷款规模在当地首屈一指。但《财经》记者获取的神木农商银行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10月15日,神木农商银行表内业务中不良贷款余额约为43.3亿元,较年初上升约3.8亿元,增幅为9.62%,不良贷款占比为23.44%。
今年4月,神木农商银行曾因部门职责模糊,流程不清晰,制度不健全,造成信贷资金损失,被中国银监会榆林银监分局处罚。依据违规放贷事实,神木农商银行被处64万元罚款,董事长余清才被行政警告并罚款6万元。
信贷失控
2005年8月6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作为西北首家挂牌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由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
2007年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2010年1月16日,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神木农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金融机构。成立之初,神木农商银行注册资金18.8亿元,股本金3.5亿元,股东由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组成。
随着神木经济的快速发展,神木农商银行也出现个别高管利用手中的放贷权,为亲友牟利的案例。
2016年4月28日,陕西省银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神木农商银行在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飞机制造项目没有取得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借信托通道跨省对生产通用航空器材的民营企业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大额授信。
神木农商银行董事长余清才被榆林银监分局认定为“参与了违法行为的决策,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余清才被处以6万元罚款。
据神木农商银行的一位高管透露,神木农商银行向上述山西某集团公司借贷金额很高,接近亿元。
上述高管称,大额贷款应严格按照监管流程审批——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业务部门经审查符合发放条件,提出书面审查结论后,转交风险部门审核,风险部门经审核没有问题的,签署审核结论,并退回业务部门按照规定表决,最后决定是否贷款。
上述陕西省银监局发布的公告指出,该笔授信业务没有进行详尽的调查、审查、审批等程序,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结算相互分离与制约不到位。风险部门未对该笔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相关经办、参与部门职责模糊,流程不清晰,制度不健全,造成信贷资金损失。
事实上,上述山西某集团公司早已债务缠身,据最高法院执行信息网显示,该公司因10起案件在2016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案例,神木农商银行中手握放贷权的一些高管,与神木当地煤炭企业往往交往甚密。
被称为“房姐”的神木县高家堡镇人龚爱爱,是神木农商银行的高管之一。
2005年,在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开设分行时,龚爱爱被任命为兴城支行行长。神木农商银行成立时,龚爱爱为8名发起股东之一,持股约11.7%。之后,龚被提拔为副行长,直至2013年“房姐”事件爆发。
2013年,“在京拥有41套房产”的龚爱爱被媒体曝光。之后,龚爱爱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榆林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中国农村金融》报道,龚爱爱在担任兴城支行行长六年任上,兴城支行各项贷款净增18.1977亿元,增长96倍。其中神木县西沟乡胶泥圪崂煤矿,以“技改资金”名目贷款2000万元,而龚子胜(龚爱爱的哥哥)在该矿持有股份。
《南方都市报》也披露,龚爱爱在银行任职高管数年间,通过代理人,以参股、独资等多种形式涉足的煤矿不下10座。
违规放贷
神木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秦晋蒙三省(区)接壤地带,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煤炭储量500多亿吨,占全国探明储量的30%以上,是中国产煤第一大县。2002年后,煤炭行业进入“黄金十年”,煤炭价格连续上涨10倍左右。受煤炭市场利好的影响,神木县从国家级贫困县跃居到中国百强县第26名,跻身于陕西省第一经济强县。
陕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神木县实现GDP1003.89亿元,成为陕西省首个GDP超过千亿元的县。
神木县金融办的数据显示,2011年,神木县约68%的新增贷款投向了煤炭相关行业,其中神木农商银行贷款额就占到52%。
在煤炭“黄金十年”里,神木涌现出大批亿万富翁。在一些神木农商银行高管暴富的影响下,其内部员工也有人上行下效,利用手中的放贷权利,通过“借名”等违规手法,从银行贷款进行生意投资。
到2013年末时,神木县民间借贷崩盘,超300亿元民间资金蒸发。随之引发的诸多三角债关系,使得神木商业银行放贷风险加大,不良贷款率逐步攀升。 2014年11月,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陕西省联社)进行全行贷款风险大排查,经过三个月的排查发现:神木农商银行部分网点违规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实或有意发放违规贷款,形成一人使用多笔贷款的现象,致使信贷资金不能正常回笼形成不良,潜在风险较大。
《财经》记者获取的上述排查相关资料显示,仅上述排查发现违规发放贷款444笔,合计金额约2.8亿元,涉及38名责任人,包括神木农商银行店塔支行行长。
然而,直至2015年7月22日,对涉及违规放贷人员作出处理决定时,仅3人受到行政降职处分。
伴随着神木人财富的增加,神木农商银行业绩翻倍增长,但其中的贷款程序被人为简化,为贷款质量埋下隐患。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5月末,神木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29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46%,各项贷款余额124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49%。
好景不长,2012年煤价开始下跌,神木大量煤矿投资蒸发于无形,支撑投资资金来源的民间借贷系统受到很大影响,神木农商银行网点也面临困境,甚至有银行高管“借名”贷款,以维系资金链。
2012年9月16日,神木县锦界镇居民刘利勤,在神木农商银行东兴中路分理处申请借款50万元,办结所有前置手续后,信贷员让刘利勤回家等消息。刘利勤最终等到的消息是,该笔申请贷款未获批准。
然而,让刘利勤始料未及的是,钱没借到却收到法院的传票。2014年10月,神木农商银行以借款合同纠纷向神木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利勤和两位担保人,偿还神木农商银行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
2014年10月11日,神木县法院一审判决,限被告刘利勤十日内偿还神木农商银行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对于刘利勤提出的并未实际使用借款的陈述,神木法院法官没有采纳。
刘利勤告诉《财经》记者,“借款之初,自己是通过中间人王小平认识了东兴中路分理处主任张建华,就在神木法院将要开庭之际,王小平主动承认50万元借款自己用了,并承诺很快就把借款还了。”
2015年10月29日,因中间人并没有兑现还款承诺,刘利勤被列入神木县法院失信人员名单。
2016年1月,神木县警方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对东兴中路分理处主任张建华等人立案侦查。因涉及此前50万元借款纠纷案,刘利勤先后被警方传唤三次,正是警方立案侦查后,揭开了50万元借款被冒领之谜。
按照银行规定,借款人办理手续后,借款必须打入借款人所开账户内。那么在刘利勤自称不知晓的情况下,谁代替他开了账户?据神木县检察院公诉书显示,东兴中路分理处白某违反支付岗位规定,在借款人刘利勤不在场的情况下代刘利勤签字,将50万元借款汇入张建华账户供其使用,致使该笔借款全部流失。
神木农商银行一位知情者告诉《财经》记者,张建华身为分理处主任,指示下属违规办理业务,年轻员工很难拒绝。在神木农商银行内部,借贷业务是“一把手”说了算,43亿元的不良贷款也有一些属于这种情况。
就神木农商银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神木农商银行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未予回应。榆林银监分局收到《财经》记者采访函后,截至记者发稿未予回复。
体制隐患
2003年6月,中国开始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各省相继组建了省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平台。陕西省联社由陕西省辖内107个县(市、区)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入股组成,行使对全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据知情人透露,陕西省联社成立初期,在整章建制、治标治乱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它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容易出现高层抱团现象。而陕西省联社、地市级省联社派出机构、县联社(农商银行)的三级行政管理模式也拉长了管理链条,削弱了经营的效率和灵活性。
一位在银行从业的法律顾问分析,制度的设定和完善是为了控制风险,而风险大多来自人为因素。“商业银行的监管应该是依靠制度和流程,避免出现‘一把手’说了算。但农村金融机构的高管话语权很重,一旦参与到贷款中就难免产生风险。”
尽管改制后的神木农商银行属独立法人,但其高管仍由陕西省联社考察任命,陕西省联社与神木农商银行并非产权关系,这使得管理混乱,加大内控风险。
由于管理体制弊端,在一些农商银行贷款颇为容易。一位知情人透露,“只要你有关系,即便没有抵押物,只要有人信誉担保,就能从银行贷钱出来。”这种奉行“人脉”关系的做法,毫无疑问给如今的贷款质量埋下隐患。
截至2016年10月,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存款达到256.36亿元,达到全县金融存款金额的31%,贷款达到184.52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41%。与此同时,神木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不断增大。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1%,而神木农商银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就超出全国商业银行平均值约13倍。
事实上,由于制度存有弊端、流程不完善等原因,陕西省相关监管部门对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一直存有担忧。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期,风险暴露较集中,内控问题更容易显现出来。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农村商业银行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都处于高位,很多企业的偿债能力下降,这反过来考验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抵押、担保等等。在重新审视贷款问题时,违规授信等问题就会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