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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教学建议”中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阅读教学应引导学生钻研文本,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更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