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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工智能技术在近几十年高速发展,取得了不小的进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发展过快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觑,尤其是造成的伦理问题,人类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未雨绸缪,引导人工智能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本文首先分析了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存在的一系列伦理问题,然后提出了预防措施。
关键词: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法律体系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几十年间不断取得突破,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成为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尤为受人瞩目的高新科技。但与此同时,由于高新技术发展中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随之而来的是伦理、社会、法律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其中以伦理问题最为严峻,这些问题往往是两难困境,并且相互影响,复杂关联。因此,对现人工智能技术中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准确的认知与理解才能更好地应对其他各个方面的问题,使人工智能技术向着更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人工智能技术中的法律伦理问题
(一)动摇人类主体地位
人是技术的主体,机器智能由人类创造,但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之迅速以至于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用不了几十年,人工智能就要进入强人工智能阶段,强人工智能认为智能机器可以具备意识、思考、感情等能力,而不仅仅是工具,再加上强人工智能的智慧能力远远超过人类,这必将严重威胁到人类的主体地位。
(二)冲击人类道德及窃取人类隐私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到现在,各种隐私泄露事件就已经层出不穷,当iPhone的面部识别技术发布时,便有研究人员指出,面部特征有可能泄露个人的政治观点和隐私。当我们使用各种网页、手机软件时,我们便留下了各种各样的数字足迹,可以说人类一定程度上集体忘记了我们的隐私被窃取这件事。可以想象,当人工智能的智能程度越来越高,到2050年,人工智能足以欺骗人类,可以作为人类的恋人、伴侣,并且这将成为社会常态,人工智能将比人类自己更了解自己。
(三)人工智能的过错归责
近年来,无人驾驶、智能化机器人在工厂、医院、学校等公共领域不断发挥作用并受到人类认可,但是机器也会毕竟受程序控制,难免发生“意外”,那么该如何对人工是能使用责任伦理,谁该为机器人的意外承担责任使是我们要始终思考的问题。2015年曾有专家指出,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操作失灵应该由所有与该机器人的创造有关的人分担责任。但事实上这种责任的具体划分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2018年Uber自动驾驶汽车撞死路人,无论是研究人员、制造者还是消费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技术是中性的,是不具有善恶之分的,亦不存在任何目的,因此,对人工智能的责任伦理还需要更深的研究和探索。
(四)环境伦理问题凸显
人类对人工智能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人们无限制开采环境资源、而面对环境污染确视而不见的趋势也愈发明显。有关部门曾统计过,地球周围覆盖大量太空垃圾,多达3000吨,并且这个数字仍在不断攀升。人类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造成生态保护意识的缺失,长此以往,人类必将面临更大的危机。
二、人工智能技术法律伦理问题的应对举措
(一)避免盲目的商业化
人工智能技术在几十年里取得的了巨大的发展进步,这样的发展速度远超人类进化的速度,每一样新事物的发展都不能是孤立的,必须要有社会、文化、伦理、观念、法律等各方各面的发展与之相匹配。然而人工智能技术的过快发展并没有与其他方面很好地结合,科研人员注重技术创新,商业领域注重商业价值,消费者注重提高生活质量,前景看似一片大好,却忽略了其安全性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在安全性没有得到保证的情况下盲目将人工智能技术与人工智能产品商业化,无疑是给人们的安全埋下重大隐患。2016年法航一架飞机航行过程中,飞行员中途开启了自动驾驶,而由于气温过低,自动驾驶系统失去控制,最终坠机,所有人员无一幸存。
在弱人工智能阶段尚且如此,在未来如果真的进入强人工智能阶段,当人工智能产品的智能化程度更高,若程序出现问题,那造成的危害更是难以估量。因此,人工智能技术不能一味地盲目发展、盲目商业化,在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平衡好方方面面,否则产生的伦理问题将是人类难以承受的额。
(二)构建完善的伦理规则
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伦理学问题不同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学问题,而是人与人创造的产品之间的新的关联。这是一种新的伦理,当人工智能不仅仅是人类的工具,二者地位平等时,如何处理人与人工智能之间可能产生的各种情感、各种羁绊?虽然就当前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看来,其无法理解人类的伦理规则,但若不能未雨绸缪,提前制定好倫理约束,以现在的发展速度继续任由其发展下去,未来社会人类可能面对的问题会更多更严重并且难以解决。因此 ,对于人与机器共存的时代而言,伦理约束必不可少。
(三)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
要想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来服务人类,进一步提升人类文明的发展程度,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人类不能失去以人为主的立场,现阶段,人工智能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来对其进行约束,伦理软约束虽重要,法律硬约束也必不可少。
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最基本的是要制定相关科研人员以及商业从业人员各种行为规范,从源头上警醒人们不要铤而走险,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实行违法犯罪。要制定风险防控相关法律,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走出有效地防范。还要制定错误责任认定相关法律,是责任认定有法可依,比如无人驾驶出现问题的责任划分,隐私泄露责任划分等。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建立,需要制定长久的计划来保障实施,需要全球各个国家齐心协力,这是整个人类的共同责任。
三、总结
科技发展对人类应该起到促进作用而不是反作用,科技应该是人类生活的工具而不能凌驾于人类之上。人类对于高新科技的追求从未止步,但绝不能忘记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对科技的发展及应用的正确认知才能让科技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人类,更不能为了一己私欲,利用人工智能去做一些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事情。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飞跃,我们应该理性思考,不断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对其优化,引导技术始终朝着更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为此,全人类要共同努力,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共同制定合理完备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规划、发展要求以及完备的法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与监管。同时要形成广泛认同的伦理道德约束,无论是科研人员、商业人员还是消费者都要齐心协力,使技术更好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郦全民. 科学哲学与人工智能[J].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01, 23(2):17-22.
[2]王晓阳. 人工智能能否超越人类智能[J].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5(07):106-112.
[3]蔡曙山, 薛小迪. 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从认知科学五个层级的理论看人机大战[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4):145-154.
[4]王东浩. 人工智能体引发的伦理困境探赜[J]. 人工智能体.
[5]郭腾飞. 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D]. 山西大学.
作者简介:
赵丹(1997—),女,河南漯河人,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诉讼法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本论文受“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课题名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分流及触法干预机制实证研究》,编号:sculaw20200108)
关键词: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法律体系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几十年间不断取得突破,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成为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尤为受人瞩目的高新科技。但与此同时,由于高新技术发展中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随之而来的是伦理、社会、法律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其中以伦理问题最为严峻,这些问题往往是两难困境,并且相互影响,复杂关联。因此,对现人工智能技术中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准确的认知与理解才能更好地应对其他各个方面的问题,使人工智能技术向着更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人工智能技术中的法律伦理问题
(一)动摇人类主体地位
人是技术的主体,机器智能由人类创造,但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之迅速以至于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用不了几十年,人工智能就要进入强人工智能阶段,强人工智能认为智能机器可以具备意识、思考、感情等能力,而不仅仅是工具,再加上强人工智能的智慧能力远远超过人类,这必将严重威胁到人类的主体地位。
(二)冲击人类道德及窃取人类隐私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到现在,各种隐私泄露事件就已经层出不穷,当iPhone的面部识别技术发布时,便有研究人员指出,面部特征有可能泄露个人的政治观点和隐私。当我们使用各种网页、手机软件时,我们便留下了各种各样的数字足迹,可以说人类一定程度上集体忘记了我们的隐私被窃取这件事。可以想象,当人工智能的智能程度越来越高,到2050年,人工智能足以欺骗人类,可以作为人类的恋人、伴侣,并且这将成为社会常态,人工智能将比人类自己更了解自己。
(三)人工智能的过错归责
近年来,无人驾驶、智能化机器人在工厂、医院、学校等公共领域不断发挥作用并受到人类认可,但是机器也会毕竟受程序控制,难免发生“意外”,那么该如何对人工是能使用责任伦理,谁该为机器人的意外承担责任使是我们要始终思考的问题。2015年曾有专家指出,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操作失灵应该由所有与该机器人的创造有关的人分担责任。但事实上这种责任的具体划分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2018年Uber自动驾驶汽车撞死路人,无论是研究人员、制造者还是消费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技术是中性的,是不具有善恶之分的,亦不存在任何目的,因此,对人工智能的责任伦理还需要更深的研究和探索。
(四)环境伦理问题凸显
人类对人工智能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人们无限制开采环境资源、而面对环境污染确视而不见的趋势也愈发明显。有关部门曾统计过,地球周围覆盖大量太空垃圾,多达3000吨,并且这个数字仍在不断攀升。人类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造成生态保护意识的缺失,长此以往,人类必将面临更大的危机。
二、人工智能技术法律伦理问题的应对举措
(一)避免盲目的商业化
人工智能技术在几十年里取得的了巨大的发展进步,这样的发展速度远超人类进化的速度,每一样新事物的发展都不能是孤立的,必须要有社会、文化、伦理、观念、法律等各方各面的发展与之相匹配。然而人工智能技术的过快发展并没有与其他方面很好地结合,科研人员注重技术创新,商业领域注重商业价值,消费者注重提高生活质量,前景看似一片大好,却忽略了其安全性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在安全性没有得到保证的情况下盲目将人工智能技术与人工智能产品商业化,无疑是给人们的安全埋下重大隐患。2016年法航一架飞机航行过程中,飞行员中途开启了自动驾驶,而由于气温过低,自动驾驶系统失去控制,最终坠机,所有人员无一幸存。
在弱人工智能阶段尚且如此,在未来如果真的进入强人工智能阶段,当人工智能产品的智能化程度更高,若程序出现问题,那造成的危害更是难以估量。因此,人工智能技术不能一味地盲目发展、盲目商业化,在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平衡好方方面面,否则产生的伦理问题将是人类难以承受的额。
(二)构建完善的伦理规则
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伦理学问题不同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学问题,而是人与人创造的产品之间的新的关联。这是一种新的伦理,当人工智能不仅仅是人类的工具,二者地位平等时,如何处理人与人工智能之间可能产生的各种情感、各种羁绊?虽然就当前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看来,其无法理解人类的伦理规则,但若不能未雨绸缪,提前制定好倫理约束,以现在的发展速度继续任由其发展下去,未来社会人类可能面对的问题会更多更严重并且难以解决。因此 ,对于人与机器共存的时代而言,伦理约束必不可少。
(三)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
要想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来服务人类,进一步提升人类文明的发展程度,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人类不能失去以人为主的立场,现阶段,人工智能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来对其进行约束,伦理软约束虽重要,法律硬约束也必不可少。
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最基本的是要制定相关科研人员以及商业从业人员各种行为规范,从源头上警醒人们不要铤而走险,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实行违法犯罪。要制定风险防控相关法律,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走出有效地防范。还要制定错误责任认定相关法律,是责任认定有法可依,比如无人驾驶出现问题的责任划分,隐私泄露责任划分等。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建立,需要制定长久的计划来保障实施,需要全球各个国家齐心协力,这是整个人类的共同责任。
三、总结
科技发展对人类应该起到促进作用而不是反作用,科技应该是人类生活的工具而不能凌驾于人类之上。人类对于高新科技的追求从未止步,但绝不能忘记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对科技的发展及应用的正确认知才能让科技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人类,更不能为了一己私欲,利用人工智能去做一些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事情。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飞跃,我们应该理性思考,不断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对其优化,引导技术始终朝着更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为此,全人类要共同努力,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共同制定合理完备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规划、发展要求以及完备的法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与监管。同时要形成广泛认同的伦理道德约束,无论是科研人员、商业人员还是消费者都要齐心协力,使技术更好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郦全民. 科学哲学与人工智能[J].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01, 23(2):17-22.
[2]王晓阳. 人工智能能否超越人类智能[J].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5(07):106-112.
[3]蔡曙山, 薛小迪. 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从认知科学五个层级的理论看人机大战[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4):145-154.
[4]王东浩. 人工智能体引发的伦理困境探赜[J]. 人工智能体.
[5]郭腾飞. 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D]. 山西大学.
作者简介:
赵丹(1997—),女,河南漯河人,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诉讼法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本论文受“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课题名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分流及触法干预机制实证研究》,编号:sculaw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