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摄影用电子闪光灯装置安全要求》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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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讯 2005年5月27日至25日,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代号为SAC/TC107),在中国威海市组织召开了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研讨强制性国家标准《摄影用电子闪光灯装置安全要求》草案。
  全国主要摄影器材行业的19名专家、学者、委员出席了会议。他们分别代表了北京银燕电子闪光灯有限公司、上海永江影视有限公司、温州光宝摄影器材有限公司、上海托特克光电有限公司、银燕电子闪光灯(常州)有限公司、上海金贝摄影器材实业有限公司、福州柏灵摄影器材有限公司、杭州好好摄影器材有限公司、苏州迎宾婚纱摄影器材有限公司、以及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文办照相机械专业协会、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安排,《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制订。该标准是国家对电子闪光装置产品生产企业强制性执行的一项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它的出台实施将规范电子闪光灯、影楼灯等闪光产品的原有自制的企业标准,是今后闪光装置产品安全质量检验的法规性标准,也是企业生产电子闪光产品必须执行依照的标准,同时也为照相器材市场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合格产品。
  该项国家标准采用了相应的国际同类标准,结合国内生产、使用,情况而制订。本次会议是在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多次组织讨论和技术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本着科学、严谨一有效、适用的原则,对每一条、每一款标准技术内容,再次进行认真、反复的讨论,使之更加科学、规范、适用、合理、合法。
  《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订,将对我国电子闪光类产品安全品质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督查作用,对生产企业和质量监管部门提供一部有据可查、有法可依的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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