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来源 :浙江人大·公报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rp8808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副主任王永明、冯明分別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徐宏俊、吴国华、刘奇、程渭山、张家盟和秘书长姚民声及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陈敏尔、茅临生、金德水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王幼璋、徐杰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刘晓刚、张雪樵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5名省人大代表。此外,14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金德水副省长《关于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近5年来,省政府按照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不断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科技专项资金的投入得到较快增长,投入结构不断优化,预算安排渐趋科学合理,项目管理逐步规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初步建立,使用绩效得到重视并逐步提高。但从总体看,我省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要求相比,与运用公共财政保障和引导科技对经济建设发挥支撑作用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省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立项决策机制,加强对科技专项资金的全程监督,提高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教科文卫委认真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08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省审计厅谢力群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丁耀民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08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关于浙江省2008年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各项方针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收支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促进了全省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但同时也指出了财政收入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低增长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变,财政收支矛盾和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等问题。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加强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动员各方面共同抓好民事执行工作,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胡虎林主任委员和丁祖年副主任委员分別所作的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和《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
  五、会议听取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崔秀玲副主任所作的关于修订《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列》的说明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列》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省教育厅刘希平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国土资源厅楼小东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些地方性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陈仲方主任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增设内务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等4个工作委员会。
  八、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陈仲方主任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人事议案的说明,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张雪樵副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任命尹林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郑军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幽扬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徐柏兴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谭庆华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袁薇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其他文献
为做好常委会审议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从5月下旬始,财政经济委员会就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参加了各项调研活动。财经委分别听取了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进展及财政性资金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监察厅关于前一段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的介绍。分赴温州、金华、台州及所属部分市县调研,实地察看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组
期刊
省人大常委会:  现将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2009年主要目标任务和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是本届省政府五年工作的总抓手,也是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载体。2008年1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2008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赵洪祝书记和吕祖善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
期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9年7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到报批文本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及时送省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等征求意见。9月16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批文本进行了审议。  经审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没有与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和《宁波市住宅小区
期刊
省人大常委会:  现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书面说明如下:    一、制定决定的必要性    (一)巩固集中清理积案工作成效的需要。全国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原定2009年6月底结束,中央清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延长至9月底,中央要求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将我省民事执行工作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纳入决定规定的内容,有利于
期刊
(2009年7月31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结束了。这次常委会会议是年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例会,会议议题重大、内容较多、审议任务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一是认真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方面的5个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检查情况的2个报告。这是今年以来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最多的一次。二是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促进散
期刊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副主任王永明、程渭山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副主任徐宏俊、吴国华、刘奇、张家盟、冯明和秘书长姚民声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吕祖善省长和茅临生、金德水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王幼璋、童兆洪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刘建国、刘晓刚副检察长列席会议。
期刊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松材线虫病防治应当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
期刊
(2009年10月28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德水副省长所作的《关于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五年来,省政府按照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重大决策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在科技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上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
期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我省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经调查认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到6.6万平方公里,涉及千余万人口;同时,杭嘉湖、宁奉等平原地区由于长期开采地下水导致地面沉降情况较为严重,沉降面积近5千平方公里。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和危害,对经
期刊
(2009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吕祖善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