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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还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反复研究。法律委员会于2月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