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世界上航运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一直重视航运立法,制定了(1916年航运法》、《1920年商船法》、(1928年商船法》、《1936年商船法》、《1954年货载保留法》、《1970年商船法》、《1978年受控承运人法》、《1984年航运法》、《1988年外国航运惯例法》、《1998年航运改革法》等数十部法律和不计其数的法规、规章、政策。研究美国航运立法,对于加强我国相关航运立法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航运管理制度是有所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