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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的主要目的是让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金融服务,为大型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农户、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对一般商业银行而言,顺应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将业务方向转向农业农村领域,从而开拓普惠金融的三农市场,不仅能够体现金融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企业担当,还能够占领蓝海市场,实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三农共赢。
一、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迅速,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指日可待。目前而言,呈现以下特征:
(一)普惠金融机构网点下沉
不少商业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从内设部门开始改革,建立专业的三农金融部,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及服务效率。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布设银行网点、提供机具服务、上门流动服务等方式将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到了83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6万6千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了99.37%;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414个县设立了村镇银行,覆盖率接近50%。保险服务覆盖到全国3.08万个乡镇,覆盖率达98.54%。
(二)涉农贷款余额稳步增长
中国银保监会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普惠型涉农贷款的余额为6.75万亿,与年初相比,增长了5.26%,同时,高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45个百分点。其中,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4.71万亿。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可见一斑。
(三)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2007年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实施了财政补贴,在政府的主导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2018年年底,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572.65亿元,风险保障3.46万亿元,覆盖1.95亿户次农户,承保粮食作物面积11.12亿亩。2019年,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672亿元,风险保障为38,061亿元,同时农业保险的办理区域已经覆盖到全国所有省份,承保的农作物品种也已经达到270个,基本上覆盖了农林牧渔的各个领域,从中受益的农户高达4918.25万次。因此,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农业生产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四)多方合作共建风险分担机制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结束。随着土地流转的大规模的开展,届时农村会出现众多新型家庭农场、新型農业种植、养殖大户。这时,普惠金融大有可为。例如通过政府、金融同业等机构合作,不仅能够丰富信贷业务的担保方式,共享行业及客户信息,也能够共建风险分担机制。目前,河南省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中原银行的三农普惠性贷款业务就实现了与中原农险、政府担保性机构合作,一起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具体的业务流程为:农户种植大户以及新型农场主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等质押给银行,获取信贷资金。同时为种植的农作物投保农业保险,为农业投资增加一层风险保障,从而作为偿还信贷资金的保证。通过商业银行与农业保险公司的联动,提高了农业种植大户、新型农场主的信用等级,从而让农业种植大户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如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而实现农业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以及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
二、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普惠金融理念的指导下,我国不少金融机构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效,有力推动了普惠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但从整体来看,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仍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
(一)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和商业可持续性面临两难
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业务的一部分,其本质依然是追求商业银行的赢利性。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普惠金融,农民缺少致富的好项目,普惠贷款很难通过投资获益,因此商业银行的本金和利息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开展普惠金融业务,虽然有国家的政策支持,但是在偏远地区设置惠农点以及分支机构,对农民进行金融教育、诚信教育,所花费的资金及人力成本巨大,短期难以看到回报。因此,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和普惠性面临两难。
(二)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金融生态体系薄弱
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接入了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但是,对农村地区的覆盖依然不足,在农村地区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信息通报制度还没有全面建立。如村镇银行等这些小型的普惠金融机构还没有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无法共享相应的信息资源,客户的违约记录也无法纳入征信系统。同时,农村地区的金融法治环境也亟需改善,农民爱惜自己的个人征信意识不足。不少地区涉嫌买卖、转租、转借个人手机卡、银行账户的现象层出不穷。甚至与银行内鬼勾结,通过伪造虚假资料,骗贷千余万,用于赌博投资等的案例时有发生。
(三)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配套机制匮乏
第一,“三权”抵押贷款缺乏相关的配套机制。2013年以来,林地、耕地、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开展,目前已经接近尾声。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的制度框架下,土地经营权贷款有序开展。但是由于存在权属不清等历史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尚不健全,制约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影响其抵押融资权能的实现。第二,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难。由于未搭建全国性土地流转平台,导致土地的经营权价值难以市场化衡量,缺乏能够在全国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方案。第三,普惠金融的风险化解和补偿机制不完善。尽管有部分商业银行与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政府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部分风险,由于目前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较少,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导致农业保险的保费较高。虽然有各级政府的补贴,但是农民的支付能力弱,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因此通过农业保险化解普惠信贷资金风险的效果不佳。 (四)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较为落后
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农村地区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逐步与城市比肩,农村地区的消费能力逐渐凸显,农村的产业与人居状况将有质的飞跃。因此,农村地区作为普惠金融开展业务的广阔天地,有必要被重视起来,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但是目前而言,我国一、二线城市,不仅有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还分布有中信、招商、浦发、华夏、广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银行之间的业务竞争处于白热化状态。而我国农村地区仅有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商行、信用合作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与城市金融机构相比,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种类匮乏,数量不足,不能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三、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普惠金融政策性支持力度
面对普惠性与可持续性两难的问题,建议政府落实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政策,加大信贷资源的投放力度,强化村镇金融服务网点的设置。对部分特色农业保险的险种实施提标降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逐步落实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增量的奖励政策,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普惠金融的风险分担能力,提高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机制,提高普惠金融机构在农村支付结算的补助金额,弥补助农取款终端设备的成本,提高普惠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商业可持续性。
(二)创新信用评价体系改善城乡金融生态
创新信用评价体系。对农户的资产进行核查,为农户列出资产负债表,同时,在农村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授信情况要以村集体为单位,进行公告,评选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鎮,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对新型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要及时引入农业保险等其他方的增信机制。号召高等院校金融类专业的师生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的暑期实践活动,深入村委及各家农户,为村民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同时,打通省、市、县、乡各级支付结算渠道,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银行服务网络体系。大力推广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互联网降低普惠金融成本。
(三)弥补普惠金融配套机制短板
在三权确权登记工作收尾之后,建立全国性的“三权”流转平台。制定三权上市流通的实施细则,使农民开展“三权”抵押融资业务具备现实操作性,从而解决农民“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同时,在农业保险领域,进一步完善风险化解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农业保险的巨灾分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增加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化解农业保险领域的巨灾风险。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涉农信贷的风险补偿基金,来解决涉农信贷风险担保机构出现的规模小、资本金少、运作不规范的问题,提升涉农贷款的风险化解和代偿能力。
(四)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和业务创新
创新信贷业务抵质押的担保方式。围绕承包权、经营权进行抵质押创新,充分盘活农民的财产。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为集体经济的社员提供贷款。或者通过农林牧渔产业的龙头公司担保,向其供应链上的农户提供贷款。同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趋势,利用普惠金融信贷产品,扶持农村地区电商发展,使更多消费品走进农村,更多农产品走进城市。实现普惠金融助建农村富庶繁荣,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四、结语
对商业银行而言,普惠金融是一片蓝海市场,随着普惠金融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三权流转平台的搭建,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农业保险公司合作平台的搭建,城乡金融生态将会得到持续性的改善,普惠金融将会为乡村振兴及三农发展做出强有力的支撑。具体而言,将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为普惠金融为广大农民提供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包括惠农性贷款和日常结算;第二,为农、林、牧、渔各产业的发展注入血液和动力,不断探索林权、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将农业保险和惠农信贷结合,保障农业生产等顺利进行;第三,助力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届时,普惠金融的信贷资本将会撬动农村这一蓝海市场,释放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
(作者单位:郑州财经学院)
一、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迅速,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指日可待。目前而言,呈现以下特征:
(一)普惠金融机构网点下沉
不少商业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从内设部门开始改革,建立专业的三农金融部,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及服务效率。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布设银行网点、提供机具服务、上门流动服务等方式将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到了83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6万6千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了99.37%;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414个县设立了村镇银行,覆盖率接近50%。保险服务覆盖到全国3.08万个乡镇,覆盖率达98.54%。
(二)涉农贷款余额稳步增长
中国银保监会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普惠型涉农贷款的余额为6.75万亿,与年初相比,增长了5.26%,同时,高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45个百分点。其中,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4.71万亿。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可见一斑。
(三)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2007年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实施了财政补贴,在政府的主导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2018年年底,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572.65亿元,风险保障3.46万亿元,覆盖1.95亿户次农户,承保粮食作物面积11.12亿亩。2019年,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672亿元,风险保障为38,061亿元,同时农业保险的办理区域已经覆盖到全国所有省份,承保的农作物品种也已经达到270个,基本上覆盖了农林牧渔的各个领域,从中受益的农户高达4918.25万次。因此,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农业生产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四)多方合作共建风险分担机制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结束。随着土地流转的大规模的开展,届时农村会出现众多新型家庭农场、新型農业种植、养殖大户。这时,普惠金融大有可为。例如通过政府、金融同业等机构合作,不仅能够丰富信贷业务的担保方式,共享行业及客户信息,也能够共建风险分担机制。目前,河南省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中原银行的三农普惠性贷款业务就实现了与中原农险、政府担保性机构合作,一起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具体的业务流程为:农户种植大户以及新型农场主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等质押给银行,获取信贷资金。同时为种植的农作物投保农业保险,为农业投资增加一层风险保障,从而作为偿还信贷资金的保证。通过商业银行与农业保险公司的联动,提高了农业种植大户、新型农场主的信用等级,从而让农业种植大户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如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而实现农业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以及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
二、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普惠金融理念的指导下,我国不少金融机构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效,有力推动了普惠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但从整体来看,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仍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
(一)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和商业可持续性面临两难
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业务的一部分,其本质依然是追求商业银行的赢利性。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普惠金融,农民缺少致富的好项目,普惠贷款很难通过投资获益,因此商业银行的本金和利息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开展普惠金融业务,虽然有国家的政策支持,但是在偏远地区设置惠农点以及分支机构,对农民进行金融教育、诚信教育,所花费的资金及人力成本巨大,短期难以看到回报。因此,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和普惠性面临两难。
(二)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金融生态体系薄弱
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接入了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但是,对农村地区的覆盖依然不足,在农村地区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信息通报制度还没有全面建立。如村镇银行等这些小型的普惠金融机构还没有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无法共享相应的信息资源,客户的违约记录也无法纳入征信系统。同时,农村地区的金融法治环境也亟需改善,农民爱惜自己的个人征信意识不足。不少地区涉嫌买卖、转租、转借个人手机卡、银行账户的现象层出不穷。甚至与银行内鬼勾结,通过伪造虚假资料,骗贷千余万,用于赌博投资等的案例时有发生。
(三)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配套机制匮乏
第一,“三权”抵押贷款缺乏相关的配套机制。2013年以来,林地、耕地、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开展,目前已经接近尾声。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的制度框架下,土地经营权贷款有序开展。但是由于存在权属不清等历史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尚不健全,制约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影响其抵押融资权能的实现。第二,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难。由于未搭建全国性土地流转平台,导致土地的经营权价值难以市场化衡量,缺乏能够在全国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方案。第三,普惠金融的风险化解和补偿机制不完善。尽管有部分商业银行与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政府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部分风险,由于目前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较少,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导致农业保险的保费较高。虽然有各级政府的补贴,但是农民的支付能力弱,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因此通过农业保险化解普惠信贷资金风险的效果不佳。 (四)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较为落后
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农村地区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逐步与城市比肩,农村地区的消费能力逐渐凸显,农村的产业与人居状况将有质的飞跃。因此,农村地区作为普惠金融开展业务的广阔天地,有必要被重视起来,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但是目前而言,我国一、二线城市,不仅有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还分布有中信、招商、浦发、华夏、广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银行之间的业务竞争处于白热化状态。而我国农村地区仅有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商行、信用合作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与城市金融机构相比,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种类匮乏,数量不足,不能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三、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普惠金融政策性支持力度
面对普惠性与可持续性两难的问题,建议政府落实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政策,加大信贷资源的投放力度,强化村镇金融服务网点的设置。对部分特色农业保险的险种实施提标降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逐步落实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增量的奖励政策,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普惠金融的风险分担能力,提高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机制,提高普惠金融机构在农村支付结算的补助金额,弥补助农取款终端设备的成本,提高普惠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商业可持续性。
(二)创新信用评价体系改善城乡金融生态
创新信用评价体系。对农户的资产进行核查,为农户列出资产负债表,同时,在农村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授信情况要以村集体为单位,进行公告,评选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鎮,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对新型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要及时引入农业保险等其他方的增信机制。号召高等院校金融类专业的师生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的暑期实践活动,深入村委及各家农户,为村民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同时,打通省、市、县、乡各级支付结算渠道,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银行服务网络体系。大力推广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互联网降低普惠金融成本。
(三)弥补普惠金融配套机制短板
在三权确权登记工作收尾之后,建立全国性的“三权”流转平台。制定三权上市流通的实施细则,使农民开展“三权”抵押融资业务具备现实操作性,从而解决农民“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同时,在农业保险领域,进一步完善风险化解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农业保险的巨灾分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增加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化解农业保险领域的巨灾风险。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涉农信贷的风险补偿基金,来解决涉农信贷风险担保机构出现的规模小、资本金少、运作不规范的问题,提升涉农贷款的风险化解和代偿能力。
(四)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和业务创新
创新信贷业务抵质押的担保方式。围绕承包权、经营权进行抵质押创新,充分盘活农民的财产。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为集体经济的社员提供贷款。或者通过农林牧渔产业的龙头公司担保,向其供应链上的农户提供贷款。同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趋势,利用普惠金融信贷产品,扶持农村地区电商发展,使更多消费品走进农村,更多农产品走进城市。实现普惠金融助建农村富庶繁荣,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四、结语
对商业银行而言,普惠金融是一片蓝海市场,随着普惠金融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三权流转平台的搭建,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农业保险公司合作平台的搭建,城乡金融生态将会得到持续性的改善,普惠金融将会为乡村振兴及三农发展做出强有力的支撑。具体而言,将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为普惠金融为广大农民提供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包括惠农性贷款和日常结算;第二,为农、林、牧、渔各产业的发展注入血液和动力,不断探索林权、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将农业保险和惠农信贷结合,保障农业生产等顺利进行;第三,助力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届时,普惠金融的信贷资本将会撬动农村这一蓝海市场,释放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
(作者单位:郑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