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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已经在对外农业开发投资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其中,中国湖北省的万宝粮油公司在莫桑比克发展水稻种植和加工产业,项目建设进展快、成效好,得到了莫桑比克政府和农户普遍称赞,同时,其经验和做法也引起了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农业发展基金(IFAD)等国际机构重视,作为南南合作的成功范例进行推广介绍,走出了一条我国农业企业在非洲开发农业资源多方共赢的新路子。
一、基本情况
莫桑比克地处非洲南部,待开发耕地面积达3100万亩,自然资源优越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导致粮食不能自给。据莫桑比克政府统计,每年需进口45万吨大米,占该国总需求量的75%。2012 年起,万宝公司开始投资莫桑比克农业项目,根据规划预计总投资2.89 亿美元,建设标准化粮食种植基地30 万亩,同时配套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食加工和仓储设施,以及20 万吨粮食仓储库,形成以大米为核心的粮食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顺利,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已经完成了约15 万亩高标准农田开发建设,包括农田的开垦及配套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截至2014年8月,该项目投资人民币8 亿多元,采购各类机械200 多台套,派遣中国技术员工500 余人,聘用当地工人1200 余人,带动了当地建筑施工和生活服务业发展;三是公司通过实验种植和大田试种确定了10 余种适宜当地种植的高产优质种子,实现了水稻、玉米规模化种植,2014 年大田种植平均亩产超过500公斤,已经接近中国国内较高水平,特别是选育的非杂交水稻种已经实现了当地制种,成本低、产量高、抗病性好;四是加工仓储销售产业链条逐步完善,首期日产500 吨大米加工厂和10 万吨的粮食储备库的施工建设已经完成80%的工作量,2014 年10 月将全面竣工,试生产产品投放市场受到热烈欢迎,每公斤售价在8元人民币左右,经济效益明显(莫桑比克水稻收购价约每公斤2.5元人民币,中国国内大米售价约每公斤4元人民币,水稻收购价每公斤2.6—3元人民币。
我们也注意到,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项目完善配套建设所需资金规模较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要来源于万宝公司国内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股权融资资金,项目自身现金流为负,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加工及仓储设备引进,季节性采购原材料等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做好财务分析,妥善安排;二是投资回收期较长,据公司测算投资回收期在7年以上,在项目运营期间,需要密切关注莫桑比克农产品贸易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防范政策风险;三是项目运营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特别是农田所处的林波波河流域缺乏大型水利骨干工程,灌溉和排涝设施配套不足,季节性水灾容易导致项目遭受经济损失。
二、万宝粮油莫桑比克农业公司成功的基本经验
(一)农业走出去需要丰富的农业资源作为基础支撑。资源约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长期制约性因素,也是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决策因素。位于非洲南部的莫桑比克光热水土等农业生产要素条件匹配,年降水量从北部1000 毫米递减到南部750 毫米,雨量充沛,生长期长,但开发利用土地不足510 万公顷,仅占可耕地面积的14%。万宝公司项目紧临林波波河两岸,水资源充沛,土壤含有丰富的腐殖质,正如农业专家评价,该项目地块融合了我国海南的光热条件、江汉平原的水资源优势、东北黑土地的土壤条件,有巨大开发潜力。
(二)稳定可靠的政治环境是农业走出去的基本保障。万宝公司目前已经在莫桑比克投资近10亿元人民币,大部分是中长期基础设施投资,莫桑比克的政治和政策变动对项目运营影响巨大。万宝公司在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注意通过我驻莫大使馆、经商处,以及中资机构等多渠道了解信息。同时,近年来莫桑比克国内政局稳定,发展意愿强烈,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投资的措施,并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投资环境。例如,《外国投资法》明确农业投资可享受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对农业开发用地国家授权50 年使用权,收取每年1 美元/公顷的土地租金,到期可优先续租;鼓励外资以货币、实物、技术等方式进行投资,允许外商开办独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采购原材料、销售本企业产品;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前六年免除80%的所得税,农产品投资不征收增值税,稻谷、玉米、大豆等大宗农产品出口不征收关税等等。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政策承诺,成为企业下决心进行中长期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因素,双方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三)科学规划建设和科学种植管护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坚实基础。万宝公司以构建莫桑比克稻米产业链为战略目标,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规划坚持高起点,聘请国内一流设计院进行评估设计,对种植基地和加工项目科学规划。借助中—莫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开发成果,在作物品种选择、种植技术运用、专家实地指导等方面合作,采用成熟配套的种植和管护技术。在管理模式上引入黑龙江农垦、湖北农垦等国内先进农场管理机制,此外,还由双鸭山农场和江川农场选派种植能手进行示范种植,确保种得下、管得好、收得住。
(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万宝粮油公司是湖北省粮油收购、储藏和加工领域大型企业,自身实力雄厚,同时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一方面,万宝公司利用自身资金积累,保证了项目前期投入,另一方面,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非基金合作,通过“投贷结合”方式对项目进行支持。如:2012年中非基金作为商业化股权投资基金入股公司,投入5800 万美元持股49%;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国内提供专项贷款,2013 年1 月国开行湖北省分行2000 万美元已经发放,二期贷款正在办理。
(五)构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是项目长期运作基础。境外农业投资对当地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居民关系,确保长期互利合作,对于中国企业是一个普遍的挑战。万宝公司对构建紧密社区关系,形成互惠共赢合作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注重技术转让和利益共享,合作协议中明确将开垦后耕地的10%交付当地农户,同时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让当地农户分享发展利益;二是与当地政府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由其负责以土地租赁权益入股公司,确保土地租赁权益得到保障;三是注重社区建设和教育支持,万宝公司投资建设了小学、中学和农业技术学校,提高了农民文化素养,也有利于当地农民通过掌握现代知识和技术增加收入,得到了当地农户衷心拥护。 三、几点思考与启示
(一)我国农业走出去具有广阔的资源空间和市场空间,对于稳定世界粮食供应,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战略意义。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非洲仍有约79%可开垦耕地没有耕种。根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报告,非洲拥有全球60%的潜在可开垦耕地,仅莫桑比克就有待开垦土地3100万亩。莫桑比克当地水稻产量每公顷不到3吨,因而农民水稻种植积极性不高,而万宝公司种植产量能达到每公顷8—9吨(每亩1200-1300斤)。相对于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非洲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丰富,增产潜力巨大,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能够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对于稳定世界粮食供应,维护世界粮食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从长远看,非洲国家不但可以逐步提高自给率,甚至成为粮食潜在出口国,而且通过有序释放全球粮食增产能力,逐步增加市场供应,稳定供求双方的市场预期,对于创造较为宽松的国际粮食市场环境,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积极意义。
(二)充分认识和合理利用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对于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预防和管控各类风险能够发挥独特优势。农业作为一个弱质产业,投资规模大,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粮食作为一个国家的战略性物资,产业敏感度高,受进出口贸易政策影响大。我国农业企业对外投资,需要投资目的地国家有稳定的政治环境,公开透明的商业和贸易政策。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应当充分认识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对于企业预防和管控各类风险能够发挥独特优势。借助多边合作机制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具有以下明显优势:一是可以充分借鉴和利用多边合作机制在各国长期积累的基础资料、投资经验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二是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具有道义优势和政治影响,企业行为如果能够与多边合作机制相结合,能够使企业投资行为具有更多的道义优势,防范和减少政治风险对企业投资影响;三是可以利用国际组织的多边交流平台,IFAD175个成员国均派出高级别的农业、外交、财政官员定期在罗马会晤,约半数代表常驻罗马,交流农业产业政策、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业投资需求,利用该机制发现全球范围内投资潜力和商业机会,具有信息全面、权威、及时等突出优势,同时便于与投资目标政策制定者建立直接联系。
(三)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在国际市场中公平竞争,在市场环境下优胜劣汰。万宝公司莫桑比克项目作为一个纯粹的民营投资项目,在未获国家一分钱财政补贴的情况下,用不到3年时间建设了一个面积30万亩的现代化农场及配套的大米加工和仓储设施,这样的建设规模、速度和运行效率,充分说明了我国部分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已经具备参与国际资源开发和国际竞争的能力。下一步,支持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要放宽视野,积极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开发境外资源,坚持市场化导向,可以考虑采用公私合作(PPP)或者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及生产者合作(PPPP)等模式,让市场主体充分竞争,政府给予间接支持或政策指导。以市场主体和市场化方式对外投资,能够减少国际社会对中国投资动机和目标的疑虑与担心。
(四)政府积极采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政策工具,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有广阔前景,已有成功案例。目前,我国政府应当顺势而为,尽快梳理支持农业企业海外投资的各项政策,构建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体系。从产业政策方面,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农业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并购、联合开发、租赁等多种方式,对海外农业投资,探索不同的投资和开发方式,建议国家发改委、外管局、商务部等涉外投资管理部门,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行政审批,逐步形成由投资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收益的政策环境;从财政政策方面,应当从公益性和非竞争领域入手,重点支持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基础资料搜集整理、技术研究试验、先进品种推广、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等,降低企业的前期投入成本,构建透明有效的商业信息交流机制,同时,对于商业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股权投资等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金融政策方面,适应形势变化,对于有实际投资目的的项目,适当放松对外投资和收益汇兑管制,使资本投得出,收益汇得进;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和企业需求,开发各类新型金融产品,股权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积极探索支持此类项目;同时,针对海外投资的风险,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也应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帮助企业分散风险。此外,政府还应积极促进与条件具备的国家或地区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依法保护中方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认识和发挥南南合作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空间,积极搭建和推进各类南南务实合作机制,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机遇。万宝公司莫桑比克项目不但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在南南合作领域有了广泛的影响力,2014年8月中国-农发基金联合举办的第六届南南合作培训班在莫桑比克举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助理副总裁等高级官员,以及非洲18个国家的30多名高级政府官员实地考察了万宝项目,对于万宝模式的成功运营充分肯定,并积极探讨合作可能。我们建议,南南合作不仅是一种政治性意愿合作,更是捕捉商业机会,统筹国际资源的一个良好平台。下一步,建议在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框架内,考虑建立专项基金或者信托基金,通过南南合作搭建投资平台,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推广万宝模式,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为我国开展务实外交合作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财政部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IFAD组、财政部财政科研所)
责任编辑:洪峰
一、基本情况
莫桑比克地处非洲南部,待开发耕地面积达3100万亩,自然资源优越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导致粮食不能自给。据莫桑比克政府统计,每年需进口45万吨大米,占该国总需求量的75%。2012 年起,万宝公司开始投资莫桑比克农业项目,根据规划预计总投资2.89 亿美元,建设标准化粮食种植基地30 万亩,同时配套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食加工和仓储设施,以及20 万吨粮食仓储库,形成以大米为核心的粮食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顺利,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已经完成了约15 万亩高标准农田开发建设,包括农田的开垦及配套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截至2014年8月,该项目投资人民币8 亿多元,采购各类机械200 多台套,派遣中国技术员工500 余人,聘用当地工人1200 余人,带动了当地建筑施工和生活服务业发展;三是公司通过实验种植和大田试种确定了10 余种适宜当地种植的高产优质种子,实现了水稻、玉米规模化种植,2014 年大田种植平均亩产超过500公斤,已经接近中国国内较高水平,特别是选育的非杂交水稻种已经实现了当地制种,成本低、产量高、抗病性好;四是加工仓储销售产业链条逐步完善,首期日产500 吨大米加工厂和10 万吨的粮食储备库的施工建设已经完成80%的工作量,2014 年10 月将全面竣工,试生产产品投放市场受到热烈欢迎,每公斤售价在8元人民币左右,经济效益明显(莫桑比克水稻收购价约每公斤2.5元人民币,中国国内大米售价约每公斤4元人民币,水稻收购价每公斤2.6—3元人民币。
我们也注意到,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项目完善配套建设所需资金规模较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要来源于万宝公司国内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股权融资资金,项目自身现金流为负,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加工及仓储设备引进,季节性采购原材料等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做好财务分析,妥善安排;二是投资回收期较长,据公司测算投资回收期在7年以上,在项目运营期间,需要密切关注莫桑比克农产品贸易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防范政策风险;三是项目运营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特别是农田所处的林波波河流域缺乏大型水利骨干工程,灌溉和排涝设施配套不足,季节性水灾容易导致项目遭受经济损失。
二、万宝粮油莫桑比克农业公司成功的基本经验
(一)农业走出去需要丰富的农业资源作为基础支撑。资源约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长期制约性因素,也是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决策因素。位于非洲南部的莫桑比克光热水土等农业生产要素条件匹配,年降水量从北部1000 毫米递减到南部750 毫米,雨量充沛,生长期长,但开发利用土地不足510 万公顷,仅占可耕地面积的14%。万宝公司项目紧临林波波河两岸,水资源充沛,土壤含有丰富的腐殖质,正如农业专家评价,该项目地块融合了我国海南的光热条件、江汉平原的水资源优势、东北黑土地的土壤条件,有巨大开发潜力。
(二)稳定可靠的政治环境是农业走出去的基本保障。万宝公司目前已经在莫桑比克投资近10亿元人民币,大部分是中长期基础设施投资,莫桑比克的政治和政策变动对项目运营影响巨大。万宝公司在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注意通过我驻莫大使馆、经商处,以及中资机构等多渠道了解信息。同时,近年来莫桑比克国内政局稳定,发展意愿强烈,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投资的措施,并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投资环境。例如,《外国投资法》明确农业投资可享受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对农业开发用地国家授权50 年使用权,收取每年1 美元/公顷的土地租金,到期可优先续租;鼓励外资以货币、实物、技术等方式进行投资,允许外商开办独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采购原材料、销售本企业产品;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前六年免除80%的所得税,农产品投资不征收增值税,稻谷、玉米、大豆等大宗农产品出口不征收关税等等。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政策承诺,成为企业下决心进行中长期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因素,双方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三)科学规划建设和科学种植管护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坚实基础。万宝公司以构建莫桑比克稻米产业链为战略目标,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规划坚持高起点,聘请国内一流设计院进行评估设计,对种植基地和加工项目科学规划。借助中—莫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开发成果,在作物品种选择、种植技术运用、专家实地指导等方面合作,采用成熟配套的种植和管护技术。在管理模式上引入黑龙江农垦、湖北农垦等国内先进农场管理机制,此外,还由双鸭山农场和江川农场选派种植能手进行示范种植,确保种得下、管得好、收得住。
(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万宝粮油公司是湖北省粮油收购、储藏和加工领域大型企业,自身实力雄厚,同时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一方面,万宝公司利用自身资金积累,保证了项目前期投入,另一方面,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非基金合作,通过“投贷结合”方式对项目进行支持。如:2012年中非基金作为商业化股权投资基金入股公司,投入5800 万美元持股49%;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国内提供专项贷款,2013 年1 月国开行湖北省分行2000 万美元已经发放,二期贷款正在办理。
(五)构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是项目长期运作基础。境外农业投资对当地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居民关系,确保长期互利合作,对于中国企业是一个普遍的挑战。万宝公司对构建紧密社区关系,形成互惠共赢合作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注重技术转让和利益共享,合作协议中明确将开垦后耕地的10%交付当地农户,同时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让当地农户分享发展利益;二是与当地政府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由其负责以土地租赁权益入股公司,确保土地租赁权益得到保障;三是注重社区建设和教育支持,万宝公司投资建设了小学、中学和农业技术学校,提高了农民文化素养,也有利于当地农民通过掌握现代知识和技术增加收入,得到了当地农户衷心拥护。 三、几点思考与启示
(一)我国农业走出去具有广阔的资源空间和市场空间,对于稳定世界粮食供应,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战略意义。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非洲仍有约79%可开垦耕地没有耕种。根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报告,非洲拥有全球60%的潜在可开垦耕地,仅莫桑比克就有待开垦土地3100万亩。莫桑比克当地水稻产量每公顷不到3吨,因而农民水稻种植积极性不高,而万宝公司种植产量能达到每公顷8—9吨(每亩1200-1300斤)。相对于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非洲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丰富,增产潜力巨大,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能够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对于稳定世界粮食供应,维护世界粮食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从长远看,非洲国家不但可以逐步提高自给率,甚至成为粮食潜在出口国,而且通过有序释放全球粮食增产能力,逐步增加市场供应,稳定供求双方的市场预期,对于创造较为宽松的国际粮食市场环境,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积极意义。
(二)充分认识和合理利用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对于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预防和管控各类风险能够发挥独特优势。农业作为一个弱质产业,投资规模大,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粮食作为一个国家的战略性物资,产业敏感度高,受进出口贸易政策影响大。我国农业企业对外投资,需要投资目的地国家有稳定的政治环境,公开透明的商业和贸易政策。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应当充分认识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对于企业预防和管控各类风险能够发挥独特优势。借助多边合作机制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具有以下明显优势:一是可以充分借鉴和利用多边合作机制在各国长期积累的基础资料、投资经验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二是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具有道义优势和政治影响,企业行为如果能够与多边合作机制相结合,能够使企业投资行为具有更多的道义优势,防范和减少政治风险对企业投资影响;三是可以利用国际组织的多边交流平台,IFAD175个成员国均派出高级别的农业、外交、财政官员定期在罗马会晤,约半数代表常驻罗马,交流农业产业政策、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业投资需求,利用该机制发现全球范围内投资潜力和商业机会,具有信息全面、权威、及时等突出优势,同时便于与投资目标政策制定者建立直接联系。
(三)促进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在国际市场中公平竞争,在市场环境下优胜劣汰。万宝公司莫桑比克项目作为一个纯粹的民营投资项目,在未获国家一分钱财政补贴的情况下,用不到3年时间建设了一个面积30万亩的现代化农场及配套的大米加工和仓储设施,这样的建设规模、速度和运行效率,充分说明了我国部分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已经具备参与国际资源开发和国际竞争的能力。下一步,支持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要放宽视野,积极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开发境外资源,坚持市场化导向,可以考虑采用公私合作(PPP)或者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及生产者合作(PPPP)等模式,让市场主体充分竞争,政府给予间接支持或政策指导。以市场主体和市场化方式对外投资,能够减少国际社会对中国投资动机和目标的疑虑与担心。
(四)政府积极采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政策工具,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有广阔前景,已有成功案例。目前,我国政府应当顺势而为,尽快梳理支持农业企业海外投资的各项政策,构建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体系。从产业政策方面,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农业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并购、联合开发、租赁等多种方式,对海外农业投资,探索不同的投资和开发方式,建议国家发改委、外管局、商务部等涉外投资管理部门,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行政审批,逐步形成由投资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收益的政策环境;从财政政策方面,应当从公益性和非竞争领域入手,重点支持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基础资料搜集整理、技术研究试验、先进品种推广、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等,降低企业的前期投入成本,构建透明有效的商业信息交流机制,同时,对于商业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股权投资等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金融政策方面,适应形势变化,对于有实际投资目的的项目,适当放松对外投资和收益汇兑管制,使资本投得出,收益汇得进;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和企业需求,开发各类新型金融产品,股权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积极探索支持此类项目;同时,针对海外投资的风险,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也应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帮助企业分散风险。此外,政府还应积极促进与条件具备的国家或地区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依法保护中方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认识和发挥南南合作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空间,积极搭建和推进各类南南务实合作机制,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机遇。万宝公司莫桑比克项目不但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在南南合作领域有了广泛的影响力,2014年8月中国-农发基金联合举办的第六届南南合作培训班在莫桑比克举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助理副总裁等高级官员,以及非洲18个国家的30多名高级政府官员实地考察了万宝项目,对于万宝模式的成功运营充分肯定,并积极探讨合作可能。我们建议,南南合作不仅是一种政治性意愿合作,更是捕捉商业机会,统筹国际资源的一个良好平台。下一步,建议在联合国等多边合作机制框架内,考虑建立专项基金或者信托基金,通过南南合作搭建投资平台,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推广万宝模式,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为我国开展务实外交合作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财政部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IFAD组、财政部财政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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