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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事权利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保障,它可以帮助公民依法取得各项活动的行使权并取得一定的利益。而对于民事权利而言,其包含多项内容。本文主要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入手,通过对财产所有权基本内涵的历史演变的分析,主要研究我国民法对于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的保护现状,最后通过分析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的作用探讨其重要性。
关键词:财产所有权;民事权利;民法
一、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基本内涵
民事权利可以看作是民法学的核心概念,它体现了民法对于自由、平等和正义的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对于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包含了多项内容,但是其中财产所有权属于其中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是行使其他民事权力的前提条件。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拥有自己独特的特征,主要包括:①所有权为自物权。②所有权为独占权。③所有权为原始物权。④所有权为完全物权。⑤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民事权利为应用最为广泛的权利,它保证着公民的正常生活,又集中体现了法律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所要履行的基本义务。
二、民法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民法应是以权利为本位,尤其是应以私权为本位的法,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私权得到保证、不受侵犯。对于我国公民基本权益的保障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法律不断修订的重要内容。我国法律机制完善离不开公民对于个人权利的追求。而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对于该项公民合法权利,法律所予以的保护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平等保护
首先,对各类主体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这样的主体保护同时也彰显着民事权利中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原则。这种平等也主要强调私人财产与公有财产不应有地位高低不同,应把私有财产和共有财产同等对待,特别是对它们的保护不应有程度上的差别。在民法对于财产所有权的保护过程中,应该做到平等保护,各种合法财产公平对待,不应该特别保护某种财产。首先对于财产要公平对待,才能体现对于财产所有权的公平保护。我国民法中应放弃对某类所有制财产特殊保护的提法。所有财产的保护需要公平对待,也就是说,合法取得的财产均应该受到法律的统一保护,在保护的程度上不能有偏重的区别。
2.全面保护
在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中,对于各项权利的保护不能有侧重点,需要对于财产所有权应实行全面保护。而这种对于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特别的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则需要重点体现公民财产的严格划分情况。民法草案相对于《民法通则》来讲,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私人财产保护的范围,即使这样的保护范围有所扩大,但是其中不乏存在着令人遗憾的事实,也就是对于公民财产的划分仍然采用列举的方式来列举公民的个人财产。这样也在一定的程度上缩小了财产范围,也出现了一种局限性的弊端。因为这种列举财产的方式难免会让人认为除了这些财产受保护外,其它财产都不属私人财产,或虽属私人财产,也不受民法保护,这样的规定显然是有问题的,其中存在着诸多有待商榷的地方。而对于这样一个弊端,笔者认为,只要法律上非专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都可以成为公民个人财产,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对于公民个人财产的界定是完全没有依据的,也完全没有必要对公民个人财产范围做出具体的界定,对公民财产进行全方位的保护,这才符合立法的趋势。
三、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性
1.行使民事权利的先决条件
在民法通则中,不但定义了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同时也将权利主体所在法律规定内所可以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细节进行了细致描述。之所以强调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意义,主要是依据其重要的先决作用而言的,因为在公民所行使的诸多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护着其他权利的有效行使,也就是说,只有保护好了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其他的相关民事权利才可以陆续行使,公民才可以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民事权利。因为在公民日常生活中,免不了会出现财物买卖等问题,关于财物买卖的问题就涉及到财物的租赁、赠与等方面的损害与赔偿问题。因为只有确定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才能够进行相关的财物买卖、租赁、借贷等方面的活动,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权利,在出现财物损害的情况,他们可以依法提出赔偿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身份权属于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比如合法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其中涉及到了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所有人的保护。即使是合法的夫妻双方,也要经过已经的法律继承程序,才可以取得财产所有权,完成财务的转接。综合上面所讨论的内容不难看出,在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它不但保护着公民的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同时也是其他民事权利行使的先决条件,属于财产权利的核心内容。
2.突出民法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作用
关于民法所执行的各项职能,其中对于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一项。相对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利,更应该受到民法的重点保护。在公民行使财产所有权一起国家法律对其进行相关保护的时候,都要非常重视一点内容,也就是对于财产真正是属于谁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没能够得到明确的判断和严格的划分的话,在以后对于财产保护问题上会面临着一定的难题。也就是说,对于财产所属人的严格划分是保证财产得到法律保护的首要条件。而关于对他人合法财产造成侵犯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使其依法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而对于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财产所有权丧失的时间也需要仔细分析认证,因为只有确定了财产所有權的主体,才可以确定民事权利的行使者以及民事责任的承担者。这对于公民民事权利的行使是十分关键的,因为财产所有权转让的时间,通常是确定财产所有者的关键性因素。综上所述,财产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受到民法的重点保护,其代表着公民的基本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但是其他民事权利所行使的前提,也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的体现。而这样的民事权利是应该受到法律大力保护的。对其进行完善的保护是提高我国公民生活水平以及保证人民民事权利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江德斌.互联网时代Q币理应受保护[J].公民导刊,2016(8):52-53.
[2]陈思静,陈耀东.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5(2):94-98.
关键词:财产所有权;民事权利;民法
一、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基本内涵
民事权利可以看作是民法学的核心概念,它体现了民法对于自由、平等和正义的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对于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包含了多项内容,但是其中财产所有权属于其中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是行使其他民事权力的前提条件。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拥有自己独特的特征,主要包括:①所有权为自物权。②所有权为独占权。③所有权为原始物权。④所有权为完全物权。⑤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民事权利为应用最为广泛的权利,它保证着公民的正常生活,又集中体现了法律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所要履行的基本义务。
二、民法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民法应是以权利为本位,尤其是应以私权为本位的法,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私权得到保证、不受侵犯。对于我国公民基本权益的保障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法律不断修订的重要内容。我国法律机制完善离不开公民对于个人权利的追求。而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对于该项公民合法权利,法律所予以的保护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平等保护
首先,对各类主体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这样的主体保护同时也彰显着民事权利中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原则。这种平等也主要强调私人财产与公有财产不应有地位高低不同,应把私有财产和共有财产同等对待,特别是对它们的保护不应有程度上的差别。在民法对于财产所有权的保护过程中,应该做到平等保护,各种合法财产公平对待,不应该特别保护某种财产。首先对于财产要公平对待,才能体现对于财产所有权的公平保护。我国民法中应放弃对某类所有制财产特殊保护的提法。所有财产的保护需要公平对待,也就是说,合法取得的财产均应该受到法律的统一保护,在保护的程度上不能有偏重的区别。
2.全面保护
在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中,对于各项权利的保护不能有侧重点,需要对于财产所有权应实行全面保护。而这种对于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特别的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则需要重点体现公民财产的严格划分情况。民法草案相对于《民法通则》来讲,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私人财产保护的范围,即使这样的保护范围有所扩大,但是其中不乏存在着令人遗憾的事实,也就是对于公民财产的划分仍然采用列举的方式来列举公民的个人财产。这样也在一定的程度上缩小了财产范围,也出现了一种局限性的弊端。因为这种列举财产的方式难免会让人认为除了这些财产受保护外,其它财产都不属私人财产,或虽属私人财产,也不受民法保护,这样的规定显然是有问题的,其中存在着诸多有待商榷的地方。而对于这样一个弊端,笔者认为,只要法律上非专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都可以成为公民个人财产,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对于公民个人财产的界定是完全没有依据的,也完全没有必要对公民个人财产范围做出具体的界定,对公民财产进行全方位的保护,这才符合立法的趋势。
三、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性
1.行使民事权利的先决条件
在民法通则中,不但定义了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同时也将权利主体所在法律规定内所可以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细节进行了细致描述。之所以强调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意义,主要是依据其重要的先决作用而言的,因为在公民所行使的诸多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护着其他权利的有效行使,也就是说,只有保护好了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其他的相关民事权利才可以陆续行使,公民才可以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民事权利。因为在公民日常生活中,免不了会出现财物买卖等问题,关于财物买卖的问题就涉及到财物的租赁、赠与等方面的损害与赔偿问题。因为只有确定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才能够进行相关的财物买卖、租赁、借贷等方面的活动,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权利,在出现财物损害的情况,他们可以依法提出赔偿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身份权属于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比如合法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其中涉及到了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所有人的保护。即使是合法的夫妻双方,也要经过已经的法律继承程序,才可以取得财产所有权,完成财务的转接。综合上面所讨论的内容不难看出,在民事权利中,财产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它不但保护着公民的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同时也是其他民事权利行使的先决条件,属于财产权利的核心内容。
2.突出民法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作用
关于民法所执行的各项职能,其中对于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一项。相对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利,更应该受到民法的重点保护。在公民行使财产所有权一起国家法律对其进行相关保护的时候,都要非常重视一点内容,也就是对于财产真正是属于谁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没能够得到明确的判断和严格的划分的话,在以后对于财产保护问题上会面临着一定的难题。也就是说,对于财产所属人的严格划分是保证财产得到法律保护的首要条件。而关于对他人合法财产造成侵犯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使其依法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而对于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财产所有权丧失的时间也需要仔细分析认证,因为只有确定了财产所有權的主体,才可以确定民事权利的行使者以及民事责任的承担者。这对于公民民事权利的行使是十分关键的,因为财产所有权转让的时间,通常是确定财产所有者的关键性因素。综上所述,财产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受到民法的重点保护,其代表着公民的基本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但是其他民事权利所行使的前提,也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的体现。而这样的民事权利是应该受到法律大力保护的。对其进行完善的保护是提高我国公民生活水平以及保证人民民事权利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江德斌.互联网时代Q币理应受保护[J].公民导刊,2016(8):52-53.
[2]陈思静,陈耀东.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5(2):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