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含就业保障条款的职业教育培训收入确认及计量探讨

来源 :中国总会计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uxte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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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的支持下,民办职业培训发展迅速,市场广阔,因此相同业务统一会计处理具有现实价值。随着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市场上出现含就业保障条款的职业教育培训。本文认为,新收入准则下含就业保障条款的职业教育培训收入,应确认为一项培训履约义务,且按时段确认收入,计量金额按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随收入同步确认的应收附就业条件的学员培训费用在报表层面列入合同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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