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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承担责任,坚持真理,实事求是。无论路途多么遥远,环境多么恶劣,情况多么复杂,阻挠多么严重,责任在肩,要做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益的新闻记者,我们必须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关键词】新闻记者 社会责任
“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是指从事新闻职业活动的人员对其职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意义所应承担的责任。”所谓社会责任感,就是记者的报道不单是对某个领导、某个部门或单位负责,而是对整个社会负责。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对社会负责,就是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负责,对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党负责。一名合格的新闻记者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这是由新闻工作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我们的新闻事业是党的整个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一方面要传达党的声音,一方面也要正确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加强党同群众之间的联系,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前进,推动社会发展。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决定了记者要成为党的宣传员,人民的代言人,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怀有强烈的责任感,而绝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的“御用工具”,更不是唯自己名利是图的“自由职业者”。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认为,“让新闻界承当公共责任的全新时代已经到来,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这是新闻记者不可逃避的总体性社会责任”
当然,不可否认,当前也有部分新闻记者因为缺乏社会责任感,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和不满。那么,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都面临了怎样的争议与挑战?我们又应该怎样应对呢?
一、新闻记者肩负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正如新闻巨匠普利策所说:“如果说国家是一艘船,新闻记者就是站立在船头上的瞭望者,他要注意来往船只,以及在地平线上出现的任何值得注意的小事。他要报告漂泊的遇难者,以便将其救起。他要透视雾幕和风暴,对前途的危险提出警告”,这就是新闻记者及媒体的社会责任感。
古今中外,但凡受欢迎的记者,无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美国记者里德为了向全世界展示十月革命的真相,冒着枪林弹雨,写出了《震撼世界的十天》;斯诺为反映中国人民的抗战情况,深入大西北,写出了举世闻名的《西行漫记》。近代中国名记邵飘萍、范长江,办报人张季鸾,以及在当代重大新闻事件、灾难性报道中勇于冲锋陷阵的媒体人,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铁肩担道义”,新闻记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是新闻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部分新闻记者是非不清,方向不明,给新闻工作带来了负面效应。有的人把工作当作捞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见钱眼开、唯利是图;有的人为了追求“轰动效益”,迎合低级趣味,不顾社会影响;更有甚者,无视新闻工作最基本的要求,炮制假新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先天下之忧而忧”,这是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建设平安中国的现实需要。新闻记者要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要把握历史发展的主流,一切从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出发;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二、社会责任感面临的争议与挑战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新闻记者对社会负有传播新闻信息的特殊责任。而作为一个公民,尊重生命以及他人的基本权利则是更重要的。可以说,新闻记者面对危险状况的机率是很大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记者是应该坚守本职工作完成采访任务,还是应该以生命为重放弃采访?这就引发了道德和职业的冲突。
2006年,河南《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放弃采访、救助落水少女的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由此曹爱文也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女记者”。而厦门一家媒体摄影记者为了抓拍一名骑自行车的人在风雨中摔倒的情景,在水坑旁守株待兔,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网友对记者的这种做法进行谴责。曹爱文救人事件与这个事件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类似事件在国外也多有出现。相信很多记者都记得这样一幅照片——南非摄影记者凯文·卡特所拍摄的1993年苏丹大饥荒时的那张经典影像:一名瘦小的儿童,因疾病和饥饿命在旦夕,旁边一只秃鹫虎视眈眈盯着他,秃鹫在耐心等待小孩的生命终结。因为小孩的生命一结束,他的尸体立刻就会成为秃鹫的一顿美餐。这幅照片获得了美国新闻界最高奖普利策奖,但是作者凯文·卡特受到了人们的指责:为什么不丢下相机而给那个快饿死的小孩一壶水、一块面包?最终,凯文·卡特在谴责声中自杀。两种现象都引发了人们的讨论与争议,当记者的社会责任感遭遇职业要求时,该何去何从?
笔者有一次采访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名青年女子,通过QQ聊天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小了12岁的20出头的“90后”,在有过亲密接触之后,女子被这位年轻的“90后”骗走了大量钱财。如果是为了报道获取噱头吸引眼球,“好看”、“出彩”,有记者就会对两人的私情加以渲染,但是,笔者考虑到这将涉及到受害人的隐私,报道之后可能会对她以后的生活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笔者果断将这一隐情部分放弃。
类似事件之所以会引起大规模的讨论,主要是对记者社会责任感的不同理解,类似的争论以后可能还会出现,但笔者认为,做记者首先应该要把人做好。失去的也许是一条好新闻,但拥有的却是全社会。
三、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受争议的原因
1、保护机制不完善
新闻记者是一个高危职业,作为一个新闻记者,要准备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冲到前面,而有正义感和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往往更容易受到伤害。应该说,部分新闻记者的堕落、媒体的不健康发展,与社会对他们的“保护”工作不到位有关,正如一个孩子的学坏与家长的监护不力密切相关一样。笔者认为,强化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媒体竞争的市场化,是治疗记者职业道德下滑和媒体社会责任感缺失的有效措施,也是对“社会的良心”最好的保护。
2、记者自身素质不高
有些记者认为自己了不起,走到哪里都趾高气扬。如国内一位资深编辑就以审视、反省的眼光,总结出了记者身上常见的几种“职业病”。
【关键词】新闻记者 社会责任
“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是指从事新闻职业活动的人员对其职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意义所应承担的责任。”所谓社会责任感,就是记者的报道不单是对某个领导、某个部门或单位负责,而是对整个社会负责。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对社会负责,就是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负责,对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党负责。一名合格的新闻记者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这是由新闻工作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我们的新闻事业是党的整个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一方面要传达党的声音,一方面也要正确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加强党同群众之间的联系,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前进,推动社会发展。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决定了记者要成为党的宣传员,人民的代言人,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怀有强烈的责任感,而绝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的“御用工具”,更不是唯自己名利是图的“自由职业者”。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认为,“让新闻界承当公共责任的全新时代已经到来,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这是新闻记者不可逃避的总体性社会责任”
当然,不可否认,当前也有部分新闻记者因为缺乏社会责任感,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和不满。那么,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都面临了怎样的争议与挑战?我们又应该怎样应对呢?
一、新闻记者肩负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正如新闻巨匠普利策所说:“如果说国家是一艘船,新闻记者就是站立在船头上的瞭望者,他要注意来往船只,以及在地平线上出现的任何值得注意的小事。他要报告漂泊的遇难者,以便将其救起。他要透视雾幕和风暴,对前途的危险提出警告”,这就是新闻记者及媒体的社会责任感。
古今中外,但凡受欢迎的记者,无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美国记者里德为了向全世界展示十月革命的真相,冒着枪林弹雨,写出了《震撼世界的十天》;斯诺为反映中国人民的抗战情况,深入大西北,写出了举世闻名的《西行漫记》。近代中国名记邵飘萍、范长江,办报人张季鸾,以及在当代重大新闻事件、灾难性报道中勇于冲锋陷阵的媒体人,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铁肩担道义”,新闻记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是新闻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部分新闻记者是非不清,方向不明,给新闻工作带来了负面效应。有的人把工作当作捞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见钱眼开、唯利是图;有的人为了追求“轰动效益”,迎合低级趣味,不顾社会影响;更有甚者,无视新闻工作最基本的要求,炮制假新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先天下之忧而忧”,这是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建设平安中国的现实需要。新闻记者要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要把握历史发展的主流,一切从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出发;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二、社会责任感面临的争议与挑战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新闻记者对社会负有传播新闻信息的特殊责任。而作为一个公民,尊重生命以及他人的基本权利则是更重要的。可以说,新闻记者面对危险状况的机率是很大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记者是应该坚守本职工作完成采访任务,还是应该以生命为重放弃采访?这就引发了道德和职业的冲突。
2006年,河南《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放弃采访、救助落水少女的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由此曹爱文也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女记者”。而厦门一家媒体摄影记者为了抓拍一名骑自行车的人在风雨中摔倒的情景,在水坑旁守株待兔,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网友对记者的这种做法进行谴责。曹爱文救人事件与这个事件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类似事件在国外也多有出现。相信很多记者都记得这样一幅照片——南非摄影记者凯文·卡特所拍摄的1993年苏丹大饥荒时的那张经典影像:一名瘦小的儿童,因疾病和饥饿命在旦夕,旁边一只秃鹫虎视眈眈盯着他,秃鹫在耐心等待小孩的生命终结。因为小孩的生命一结束,他的尸体立刻就会成为秃鹫的一顿美餐。这幅照片获得了美国新闻界最高奖普利策奖,但是作者凯文·卡特受到了人们的指责:为什么不丢下相机而给那个快饿死的小孩一壶水、一块面包?最终,凯文·卡特在谴责声中自杀。两种现象都引发了人们的讨论与争议,当记者的社会责任感遭遇职业要求时,该何去何从?
笔者有一次采访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名青年女子,通过QQ聊天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小了12岁的20出头的“90后”,在有过亲密接触之后,女子被这位年轻的“90后”骗走了大量钱财。如果是为了报道获取噱头吸引眼球,“好看”、“出彩”,有记者就会对两人的私情加以渲染,但是,笔者考虑到这将涉及到受害人的隐私,报道之后可能会对她以后的生活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笔者果断将这一隐情部分放弃。
类似事件之所以会引起大规模的讨论,主要是对记者社会责任感的不同理解,类似的争论以后可能还会出现,但笔者认为,做记者首先应该要把人做好。失去的也许是一条好新闻,但拥有的却是全社会。
三、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受争议的原因
1、保护机制不完善
新闻记者是一个高危职业,作为一个新闻记者,要准备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冲到前面,而有正义感和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往往更容易受到伤害。应该说,部分新闻记者的堕落、媒体的不健康发展,与社会对他们的“保护”工作不到位有关,正如一个孩子的学坏与家长的监护不力密切相关一样。笔者认为,强化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媒体竞争的市场化,是治疗记者职业道德下滑和媒体社会责任感缺失的有效措施,也是对“社会的良心”最好的保护。
2、记者自身素质不高
有些记者认为自己了不起,走到哪里都趾高气扬。如国内一位资深编辑就以审视、反省的眼光,总结出了记者身上常见的几种“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