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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容错纠错评估作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做到对事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直接影响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的效果。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评估,及时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提供有力的依据,对于扩大容错纠错机制的影响力,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就容错纠错评估时所涉及的几个问题略作论述,希望对做好容错纠错评估有所帮助和启发。
【关键词】容错纠错;评估;原则;标准
为能作为敢作为的干部打造良好宽松的环境,为他们解决思想包袱,激发他们改革创新的热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励,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可见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的是包容政府为民着想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改革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具体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不能做到科学准确无误判定错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就会直接影响到这一机制的实施效果,从而也达不到实施的目的,轻者影响改革创新者的工作热情,重者可能成为一些违法乱纪干部的“保护伞”。为此,独立、公正、客观进行容错纠错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所谓容错纠错评估就是对受到问责的单位或是个人提出的申请免责的事件进行评估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对申请免责的事件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对其产生的危害和影响进行综合的判定,达到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为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依据,促使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效果得到充分体现。基于此,笔者认为在实施容错纠错评估时,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首先必须全面分析。要清醒认识到事件的产生有果必有因,要全面看问题,全面分析问题,实施评估时就必须认真仔细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整体全面调查了解事件产生的起因和过程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情况,实施符合实际的评估方法,客观反映实际,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必须保持独立。充分保证评估的相对独立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可以采用由法律专家、相关业务专家、纪检监察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评估机构或是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第三必须出于公心。评估过程不能夹杂个人的恩怨,要从对党对人民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高度负责地组织实施评估;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就事论事,客观分析,以事实为依据,用事实说话,尽最大可能避免一切假设和推理,将事情的真相客观反映出来。第四必须提升能力。在实施容错纠错评估过程中,除了受到现有技术水平的制约外,很大程度受到评估人员的素质、专业限制、心态以及观念的影响,同样一个问题在不同的人的分析和评估可能产生出不同的结果,评估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在很大程度影響到评估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必须加以重视和提升。首先要注重理念的提升,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其次是要注重专业能力的提升,尤其是加强评估理论和行业专业学习,扎实理论功底,熟练掌握评估技巧,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为准确无误评估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必须坚持严格的评估标准
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这个唯一标准,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践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文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真正做到将对于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出于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经过科学决策、民主程序的,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处置突发事件临机决断、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等等的事件全部纳入容错纠错范畴,确保标准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偏离。
三、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估
容错纠错评估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运用分析评估的原理,采取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整个事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危害性以及对发生事件后所采取的挽救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估,最后形成专业的书面意见,为综合认定提供重要依据。所谓合法性评估主要指的是,对事件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相违背;决策前是否经过充分的调研分析和论证;决策实施前是否按要求按权限和程序获得批准等进行调查核实。合理性评估指的是对事件发生行为的出发点是否是为改革发展,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需求,是否是明知故犯,是否与私利挂钩联系,是否是确实由于经验不足或是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危害性评估是指对事件产生后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和系统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按其危害程度分严重、一般和轻微加以区分定性;对挽救效果的评估一般可以从事件产生危害时是否主动及时叫停,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施补救,以及补救的效果如何加以评估。在做好综合评估的同时,还必须关注评估时效性和适应性两个问题,注重时效性提升,评估作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确保事件得到及时解决,要把评估的时效严格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尽可能在确保评估质量的同时,能快就快,这也是转作风的必然要求。强化适应性提高,就是要讲究评估的方法,做到简单便捷,可操作性强,结论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为决策提供可信的依据。
四、必须注重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无论是从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或者是从公正公平原则方面,信息公开是至关重要的。在确保不影响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的前提之下,要力求做到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尤其是要防止个别领导说了算,只有真正做到信息公开,才能保证公平合理,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新的矛盾产生,也较容易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扩大容错纠错机制的影响力,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真正达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蒋建国;科学建构高中学生党建工作新机制[J].思想·理论·教育.2005(Z1).
[2]李桦;调研健全国有企业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情况[N].咸阳日报.2016-05-07(A01).
【关键词】容错纠错;评估;原则;标准
为能作为敢作为的干部打造良好宽松的环境,为他们解决思想包袱,激发他们改革创新的热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励,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可见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的是包容政府为民着想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改革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具体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不能做到科学准确无误判定错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就会直接影响到这一机制的实施效果,从而也达不到实施的目的,轻者影响改革创新者的工作热情,重者可能成为一些违法乱纪干部的“保护伞”。为此,独立、公正、客观进行容错纠错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所谓容错纠错评估就是对受到问责的单位或是个人提出的申请免责的事件进行评估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对申请免责的事件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对其产生的危害和影响进行综合的判定,达到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为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依据,促使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效果得到充分体现。基于此,笔者认为在实施容错纠错评估时,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首先必须全面分析。要清醒认识到事件的产生有果必有因,要全面看问题,全面分析问题,实施评估时就必须认真仔细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整体全面调查了解事件产生的起因和过程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情况,实施符合实际的评估方法,客观反映实际,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必须保持独立。充分保证评估的相对独立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可以采用由法律专家、相关业务专家、纪检监察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评估机构或是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第三必须出于公心。评估过程不能夹杂个人的恩怨,要从对党对人民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高度负责地组织实施评估;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就事论事,客观分析,以事实为依据,用事实说话,尽最大可能避免一切假设和推理,将事情的真相客观反映出来。第四必须提升能力。在实施容错纠错评估过程中,除了受到现有技术水平的制约外,很大程度受到评估人员的素质、专业限制、心态以及观念的影响,同样一个问题在不同的人的分析和评估可能产生出不同的结果,评估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在很大程度影響到评估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必须加以重视和提升。首先要注重理念的提升,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其次是要注重专业能力的提升,尤其是加强评估理论和行业专业学习,扎实理论功底,熟练掌握评估技巧,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为准确无误评估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必须坚持严格的评估标准
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这个唯一标准,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践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文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真正做到将对于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出于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经过科学决策、民主程序的,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处置突发事件临机决断、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等等的事件全部纳入容错纠错范畴,确保标准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偏离。
三、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估
容错纠错评估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运用分析评估的原理,采取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整个事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危害性以及对发生事件后所采取的挽救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估,最后形成专业的书面意见,为综合认定提供重要依据。所谓合法性评估主要指的是,对事件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相违背;决策前是否经过充分的调研分析和论证;决策实施前是否按要求按权限和程序获得批准等进行调查核实。合理性评估指的是对事件发生行为的出发点是否是为改革发展,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需求,是否是明知故犯,是否与私利挂钩联系,是否是确实由于经验不足或是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危害性评估是指对事件产生后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和系统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按其危害程度分严重、一般和轻微加以区分定性;对挽救效果的评估一般可以从事件产生危害时是否主动及时叫停,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施补救,以及补救的效果如何加以评估。在做好综合评估的同时,还必须关注评估时效性和适应性两个问题,注重时效性提升,评估作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确保事件得到及时解决,要把评估的时效严格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尽可能在确保评估质量的同时,能快就快,这也是转作风的必然要求。强化适应性提高,就是要讲究评估的方法,做到简单便捷,可操作性强,结论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为决策提供可信的依据。
四、必须注重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无论是从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或者是从公正公平原则方面,信息公开是至关重要的。在确保不影响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的前提之下,要力求做到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尤其是要防止个别领导说了算,只有真正做到信息公开,才能保证公平合理,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新的矛盾产生,也较容易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扩大容错纠错机制的影响力,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真正达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蒋建国;科学建构高中学生党建工作新机制[J].思想·理论·教育.2005(Z1).
[2]李桦;调研健全国有企业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情况[N].咸阳日报.2016-05-07(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