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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人类无时无刻不与技术物相互缠绕、亲密纠缠。技术物作为道德行动者的内涵主要体现为:我们可以将某种具体的道德理念或规范“植入”技术物之中,使其能够即时地规范用户的行为;技术物能够构建人类原来所没有的某种道德选择情境,并进而影响或参与着人之道德的构成。传统伦理学基于主客二分的“实体—属性”进路并不能为理解技术物作为道德行动者的内涵提供恰当的思路。现象学的关系存在论思想既非观念论的也非实在论的,对于主体与客体、人与物的理解必须基于两者的关系才能真正得到把握。从这种理论视角出发,纯然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