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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笔者根据地税信息数据由县市局向省局大集中后,如何发挥新系统的优势,加强基层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管税理念,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数据大集中;基层信息化;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2
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浙江省地税局根据总局“金税三期”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全省地税信息化管理及发展要求,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全省数据大集中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开发了架构设计先进、系统运行稳定、富有浙江地税特色的浙江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税友龙版》。数据大集中不仅是税务信息技术的变革,更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变革,必将对税收事业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就基层税务机关,如何适应数据大集中格局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发挥新系统的优势,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管税理念,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 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征纳双方信息化办税能力
“大集中”工程的实施,为浙江地税带来一系列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新业务,这必然对纳税人的信息化技能有着较高的要求,推动或改变纳税人的工作方式,并最终导致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服务与管理水平的更高述求。为此,应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信息化办税能力和税务干部的信息管税能力。
1.1 提升纳税人信息化办税能力。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广大纳税人的办税能力,特别是信息化办税能力的提升,将大大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切实降低征纳成本,是推进税务信息化水平建设的关键所在。首先要加强纳税人法律责任的宣传和教育,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其次要加强纳税人信息化办税能力培训,对涉及纳税人的客户端应用软件,如《个税全员申报系统》、《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等,要制订统一的培训制度,提升纳税人对涉税软件应用的能力。再是要拓展网上办税业务,深化《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的各类应用,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成本。
1.2 提升税务干部信息管税能力。随着税收信息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和“信息管税”理念的不断推进,税务干部不仅要有精湛的业务能力,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各类税务软件的操作应用技能,以提升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数据大集中后,相关岗位人员应掌握纳税人端的各类应用软件,熟悉基本操作步骤和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给纳税人提供更好的业务和技术服务。在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上,应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以适应岗位信息化管理水平的要求。
2 加强数据应用,提升信息管税的质效
省局数据大集中后,由于数据的集中度大大提高,大量的管理层报表将从纳税人上报的原始数据直接产生,各级税务机关对数据的分析利用也将进一步深化,因此,加强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全面性,提高数据分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对于进一步深化“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五位一体”互动工作机制,提升信息管税的质效,将变得更为重要。
2.1 加强数据采集,提高数据信息的质量。税收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全面性是数据分析应用的基础,是决定数据分析应用成效的关键。作为基层税务机关,要对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要进行合理分工,加强业务流转的信息维护和审核力度,实现信息采集的全系统、全过程管理,确保涉税信息获取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2.2 深化数据应用,提升信息管税的质效。数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数据的深度分析应用,不断提升税源监控水平和税收管理质效。数据大集中后,各级税务部门应充分利用数据大集中的数据共享有利优势,依托信息系统中的海量数据,加强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工作,提高数据的增值利用水平,不断推进税收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发展。
2.3 建立工作规范,完善数据分析应用机制。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征管、计财、稽查、信息等部门通力配合。通过制订工作规范,规范数据分析口径、分析方法和分析内容,明确数据分析结果的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和反馈时限等,形成科学、高效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机制,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3 强化内部管理,推进信息管税的规范化
“大集中”工程实现了系统与业务处理的集中,同时也必将带来风险的高度集中。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树立信息安全理念,建立有效的网络安全应急流程和故障恢复机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使集中处理带来的优势不被集中风险所弱化,并进一步推进信息管税的规范化。
3.1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高效。信息安全问题是一个亟需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的问题。省级数据大集中后,安全问题不再是一个市县局各自独立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全省的数据安全问题。同时,网络的稳定性和传输速度,也将对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直接影响。
3.2 规范税收业务操作规程。数据大集中前,浙江地税实行数据各县(市)为单元分布,征管软件全省统一,集业务处理、报表查询、流程管理及快捷查询等为一体的浙江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税友2006》版。该系统的应用,使得地税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已基本实现全省统一,但各地也存在不少个性化的设置。数据大集中后,许多原有操作规程和内部制度,特别是各地个性化的设置,已不适应大集中的要求,因此,应根据大集中后的征管模式,制定一系列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源监控预测,重组征管业务流程,提升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
3.3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税友龙版》提供了灵活的考核方案定义功能,可实现执法责任制、ISO质量管理和征管质量等各类考核方案。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以省局统一的指标库为基础,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考核,将各个考核方案分解落实到相关的各个岗位、部门和单位,做到人、岗、责一一对应,尽量减少人工考核的随意性,做到每次考核结果都有据可查,以数据说话,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通过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对征管质量指标的量化评价,以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征管效能、强化责任意识和激发干部活力。
4 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信息技术已为纳税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数据大集中后,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更应突出纳税服务的职能,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构建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进建立和谐融洽的税收征纳关系。
4.1 完善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要以门户网站建设、12366服务热线、QQ群和短信等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以更有效地发挥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
4.2 建设综合管理系统,规范办税厅管理服务。建设一个集导税服务、窗口管理、实时监控、绩效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建设应用,将极大的有利于实时动态反映办税服务厅运作情况,合理调配办税服务资源,有效提高窗口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维护税务机关形象,通过对办税服务厅办税业务类型、等候时间、办理时间和音频视频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运用,为绩效考核、科学管理、服务挖潜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从而推进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办税流程。
4.3 尝试自助办税功能,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完善办税厅设置,将自助办税服务进行区域整合和功能拓展,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在原来仅提供自助纳税申报、政策法规查询和公告公示等基础上,逐步开发和提供具有发票自助领购缴销,完税凭证、纳税证明自助打印,POS刷卡自助缴税和其他涉税信息查询打印等功能的自助办税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渠道,提高办税效率。导税人员为自助办税的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的操作辅导,政策咨询等引导服务。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课题组.浙江地税信息化建设探索研究(2007-2011)[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
[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友龙版>技术愿景》的通知,工程办便函[2010]37号[Z].2010.
作者简介:沈进棋,工程师,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作者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浙江绍兴 312300
关键词:数据大集中;基层信息化;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2
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浙江省地税局根据总局“金税三期”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全省地税信息化管理及发展要求,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全省数据大集中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开发了架构设计先进、系统运行稳定、富有浙江地税特色的浙江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税友龙版》。数据大集中不仅是税务信息技术的变革,更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变革,必将对税收事业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就基层税务机关,如何适应数据大集中格局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发挥新系统的优势,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管税理念,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 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征纳双方信息化办税能力
“大集中”工程的实施,为浙江地税带来一系列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新业务,这必然对纳税人的信息化技能有着较高的要求,推动或改变纳税人的工作方式,并最终导致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服务与管理水平的更高述求。为此,应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信息化办税能力和税务干部的信息管税能力。
1.1 提升纳税人信息化办税能力。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广大纳税人的办税能力,特别是信息化办税能力的提升,将大大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切实降低征纳成本,是推进税务信息化水平建设的关键所在。首先要加强纳税人法律责任的宣传和教育,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其次要加强纳税人信息化办税能力培训,对涉及纳税人的客户端应用软件,如《个税全员申报系统》、《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等,要制订统一的培训制度,提升纳税人对涉税软件应用的能力。再是要拓展网上办税业务,深化《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的各类应用,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成本。
1.2 提升税务干部信息管税能力。随着税收信息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和“信息管税”理念的不断推进,税务干部不仅要有精湛的业务能力,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各类税务软件的操作应用技能,以提升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数据大集中后,相关岗位人员应掌握纳税人端的各类应用软件,熟悉基本操作步骤和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给纳税人提供更好的业务和技术服务。在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上,应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以适应岗位信息化管理水平的要求。
2 加强数据应用,提升信息管税的质效
省局数据大集中后,由于数据的集中度大大提高,大量的管理层报表将从纳税人上报的原始数据直接产生,各级税务机关对数据的分析利用也将进一步深化,因此,加强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全面性,提高数据分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对于进一步深化“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五位一体”互动工作机制,提升信息管税的质效,将变得更为重要。
2.1 加强数据采集,提高数据信息的质量。税收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全面性是数据分析应用的基础,是决定数据分析应用成效的关键。作为基层税务机关,要对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要进行合理分工,加强业务流转的信息维护和审核力度,实现信息采集的全系统、全过程管理,确保涉税信息获取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2.2 深化数据应用,提升信息管税的质效。数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数据的深度分析应用,不断提升税源监控水平和税收管理质效。数据大集中后,各级税务部门应充分利用数据大集中的数据共享有利优势,依托信息系统中的海量数据,加强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工作,提高数据的增值利用水平,不断推进税收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发展。
2.3 建立工作规范,完善数据分析应用机制。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征管、计财、稽查、信息等部门通力配合。通过制订工作规范,规范数据分析口径、分析方法和分析内容,明确数据分析结果的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和反馈时限等,形成科学、高效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机制,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3 强化内部管理,推进信息管税的规范化
“大集中”工程实现了系统与业务处理的集中,同时也必将带来风险的高度集中。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树立信息安全理念,建立有效的网络安全应急流程和故障恢复机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使集中处理带来的优势不被集中风险所弱化,并进一步推进信息管税的规范化。
3.1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高效。信息安全问题是一个亟需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的问题。省级数据大集中后,安全问题不再是一个市县局各自独立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全省的数据安全问题。同时,网络的稳定性和传输速度,也将对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直接影响。
3.2 规范税收业务操作规程。数据大集中前,浙江地税实行数据各县(市)为单元分布,征管软件全省统一,集业务处理、报表查询、流程管理及快捷查询等为一体的浙江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税友2006》版。该系统的应用,使得地税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已基本实现全省统一,但各地也存在不少个性化的设置。数据大集中后,许多原有操作规程和内部制度,特别是各地个性化的设置,已不适应大集中的要求,因此,应根据大集中后的征管模式,制定一系列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源监控预测,重组征管业务流程,提升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
3.3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税友龙版》提供了灵活的考核方案定义功能,可实现执法责任制、ISO质量管理和征管质量等各类考核方案。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以省局统一的指标库为基础,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考核,将各个考核方案分解落实到相关的各个岗位、部门和单位,做到人、岗、责一一对应,尽量减少人工考核的随意性,做到每次考核结果都有据可查,以数据说话,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通过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对征管质量指标的量化评价,以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征管效能、强化责任意识和激发干部活力。
4 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信息技术已为纳税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数据大集中后,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更应突出纳税服务的职能,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构建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进建立和谐融洽的税收征纳关系。
4.1 完善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要以门户网站建设、12366服务热线、QQ群和短信等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以更有效地发挥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
4.2 建设综合管理系统,规范办税厅管理服务。建设一个集导税服务、窗口管理、实时监控、绩效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建设应用,将极大的有利于实时动态反映办税服务厅运作情况,合理调配办税服务资源,有效提高窗口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维护税务机关形象,通过对办税服务厅办税业务类型、等候时间、办理时间和音频视频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运用,为绩效考核、科学管理、服务挖潜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从而推进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办税流程。
4.3 尝试自助办税功能,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完善办税厅设置,将自助办税服务进行区域整合和功能拓展,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在原来仅提供自助纳税申报、政策法规查询和公告公示等基础上,逐步开发和提供具有发票自助领购缴销,完税凭证、纳税证明自助打印,POS刷卡自助缴税和其他涉税信息查询打印等功能的自助办税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渠道,提高办税效率。导税人员为自助办税的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的操作辅导,政策咨询等引导服务。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课题组.浙江地税信息化建设探索研究(2007-2011)[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
[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友龙版>技术愿景》的通知,工程办便函[2010]37号[Z].2010.
作者简介:沈进棋,工程师,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作者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浙江绍兴 31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