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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表征;学科;符号学;功能
知识(knowledge)指主体在认识主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整合相关经验而生成的内容,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表征(representation)是“将实体概念化、可视化或物化为另一种形式或模式的转换”[1],是一种认知方式,是知识呈现的主要途径[2];知识表征指知识通过不同符号系统,如语言、图像、模型、数学方程、手势等,得以体现的途径。总起来看,作为意识化、符号化和结构化的信息系统[3],知识及其表征是一切学科领域的核心内容,在认知心理学、知识管理、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学、语言学等学科领域获得广泛关注。本文将集中概述该领域代表性研究成果,并指出其进一步发展方向。
一、知识的定义和分类
由于知识内涵丰富、外延宽广,前人根据不同标准、方法和维度,对知识的定义和分类进行过多种方式的表述。
最初,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将知识定义为“得到证成的真信念”,并初步区分了命题性知识、专家知识和高级的理智能力[4]。亚里士多德把知识分为理论、实践和生产三部分,各部分又以学科为标准分为不同次类。理论部分有神学、物理学、形而上学和数学;实践部分包括伦理学和政治学;生产部分分为修辞学和诗学[3]142。上个世纪60 年代以来,随着葛梯尔问题[5] 的出现,即得到辩护的真信念一定就是知识吗?后续关于知识内涵的发展以对葛梯尔问题的反应为主线分为内在主义、外在主义[6]93和德性知识论[7]。内在主义关注确证的条件,认为信念的确证是由它与其他信念或理由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强调意识对信念之间关系的内在把握[8];外在主义则关注知识的条件,或用增加知识条件的做法来达到目的,或用完全替换知识条件的方法来解决问题[9];德性知识论运用伦理学概念解释规范性认识,认为“理智德性”是主体的认知能力,而知识是产生于该认知德性的真信念[9]。
波普尔[10] 认为认识论是关于科学知识的理论,并提出著名的“三个世界”理论,将其中的知识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具体而言,世界一是关于物理世界和物理状态的世界;世界二指意识经验世界;世界三指书籍、图书馆、计算机贮存器以及诸如此类事物的逻辑内容。三个世界独立存在,但相互作用。为了论证世界三的存在,波普尔将知识区分为主观知识和客观知识。前者由生物体的倾向构成,称为生物体的知识;后者由理论、推测、猜想的逻辑内容构成[10]84。世界二的知识属于主观知识;世界三的知识属于客观知识,科学知识应归入第三个世界,属于客观理论、客观问题和客观论据的世界[10]126。
Polanyi[11] 将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前者能够以一定的符号系统(如语言、图表、手势、盲文等)得到完整表述,后者是个人的、受情景限制的、能够感知但难以表达的知识。显性知识具有客观性,隐性知识具有主观性[12]69。显性与隐性并非绝对二分,大部分知识两者兼具,唯程度不同,两者构成一个连续图谱[13]16,可以相互转化[14]:隐性知识可以通过比喻和类推等形象化的方法转化为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可以通过理解、消化和吸收转化成为隐性知识[15]39。隐性知识是知识管理的研究重点;该学科从知识的隐含性角度揭示知识功能的实践性和实用性[16]。
人工智能则依据知识实现或获取方式的不同,把它分为程序性知识和陈述性知识:两者属于同一种知识状态的两种方法[17],是储存在计算机(人脑)记忆内的描述、技能和规则等信息[18]19–29。描述所表征的是关于外在世界中具体物体或地点的陈述或程序[18]104;规则由命题构成,用于描述世界中的物体和事件,包括人类专家的推理过程[18]32。认知神经科学则借用上述程序性和陈述性知识两个概念,通过基于双重分离的记忆力类型来给予区分。该学科认为程序性知识与命题无关,其知识内容是活动;陈述性知识内容是命题。认知心理学则认为知识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存储在大脑中,可由心理图像、文字或抽象命题表征,强调知识的认知结构[19]273。
综上所述,无论是哲学的认識论(或知识论)对知识概念的抽象性思考,知识管理学科对知识功能的实践性、实用性探究,还是学者们从不同学科或维度所做的界定和阐释,都拓展了知识的外延;不同种类的知识之间没有明确界限,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转换,如难以表述的隐性知识可用人类的其他符号表达:用语言直接或间接表达隐性知识中的认知成分,用动作演示或示意图画等符号系统表征隐性知识的技术成分[20]111。可见,知识这一概念通过不同的符号系统得到了充分诠释。
二、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表征研究
作为一门交叉领域,知识表征得到了不同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
首先,哲学的认识论对知识表征的研究停留在知识的来源及其在人脑中的储存方式上,如柏拉图认为知识以理念的形式存在于人脑中,人通过后天回忆掌握知识;笛卡尔则认为人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来自于表示外部事物的心理客体;波普尔等逻辑经验主义者认为科学知识来源于主体对世界的观察和经验,尤其是逻辑推理和分析。哲学视角的知识表征研究相对缺失,甚至有学者指出以往哲学认识论对知识的本质研究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没有研究知识的表征问题[21]。
其次,认知心理学强调知识的心理表征,有两种主要理论:命题符号理论[22] 和知觉符号理论[23]。前者认为,主体与环境互动产生、并以文字或图像形式出现的感知经验,是以抽象的命题形式储存在大脑中的;命题与命题之间形成命题网络;命题网络随着新命题的出现以及对命题的不同操作不断更新、扩展、延伸,容量无限,解释力强。但该理论也受到诸多诟病:首先,相关实证研究在探究验证图片和文字概念符号的命题性时发现,本该只有认知特征,却出现了知觉特性[24]。其次,来自神经科学的学者则认为:归类知识涉及的知觉客体位于大脑感觉运动区,该区域特定部位受损会直接影响归类过程,这充分说明归类知识并不是命题性的[25]。再者,该理论无法准确描述知觉事物转换成命题的过程[26];对人为虚构的实验图片的心理表征解释力不足[19]286 等。为了克服上述这些问题,知觉符号理论应运而生。它认为,知识以知觉符号的形式体现,主体通过选择性注意把一部分知觉状态提取出来,并储存在长时记忆中;通过激活途径,知觉状态起到了代表外界事物的知觉符号的作用,大量知觉符号集合起来则形成认知表征。
知识(knowledge)指主体在认识主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整合相关经验而生成的内容,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表征(representation)是“将实体概念化、可视化或物化为另一种形式或模式的转换”[1],是一种认知方式,是知识呈现的主要途径[2];知识表征指知识通过不同符号系统,如语言、图像、模型、数学方程、手势等,得以体现的途径。总起来看,作为意识化、符号化和结构化的信息系统[3],知识及其表征是一切学科领域的核心内容,在认知心理学、知识管理、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学、语言学等学科领域获得广泛关注。本文将集中概述该领域代表性研究成果,并指出其进一步发展方向。
一、知识的定义和分类
由于知识内涵丰富、外延宽广,前人根据不同标准、方法和维度,对知识的定义和分类进行过多种方式的表述。
最初,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将知识定义为“得到证成的真信念”,并初步区分了命题性知识、专家知识和高级的理智能力[4]。亚里士多德把知识分为理论、实践和生产三部分,各部分又以学科为标准分为不同次类。理论部分有神学、物理学、形而上学和数学;实践部分包括伦理学和政治学;生产部分分为修辞学和诗学[3]142。上个世纪60 年代以来,随着葛梯尔问题[5] 的出现,即得到辩护的真信念一定就是知识吗?后续关于知识内涵的发展以对葛梯尔问题的反应为主线分为内在主义、外在主义[6]93和德性知识论[7]。内在主义关注确证的条件,认为信念的确证是由它与其他信念或理由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强调意识对信念之间关系的内在把握[8];外在主义则关注知识的条件,或用增加知识条件的做法来达到目的,或用完全替换知识条件的方法来解决问题[9];德性知识论运用伦理学概念解释规范性认识,认为“理智德性”是主体的认知能力,而知识是产生于该认知德性的真信念[9]。
波普尔[10] 认为认识论是关于科学知识的理论,并提出著名的“三个世界”理论,将其中的知识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具体而言,世界一是关于物理世界和物理状态的世界;世界二指意识经验世界;世界三指书籍、图书馆、计算机贮存器以及诸如此类事物的逻辑内容。三个世界独立存在,但相互作用。为了论证世界三的存在,波普尔将知识区分为主观知识和客观知识。前者由生物体的倾向构成,称为生物体的知识;后者由理论、推测、猜想的逻辑内容构成[10]84。世界二的知识属于主观知识;世界三的知识属于客观知识,科学知识应归入第三个世界,属于客观理论、客观问题和客观论据的世界[10]126。
Polanyi[11] 将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前者能够以一定的符号系统(如语言、图表、手势、盲文等)得到完整表述,后者是个人的、受情景限制的、能够感知但难以表达的知识。显性知识具有客观性,隐性知识具有主观性[12]69。显性与隐性并非绝对二分,大部分知识两者兼具,唯程度不同,两者构成一个连续图谱[13]16,可以相互转化[14]:隐性知识可以通过比喻和类推等形象化的方法转化为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可以通过理解、消化和吸收转化成为隐性知识[15]39。隐性知识是知识管理的研究重点;该学科从知识的隐含性角度揭示知识功能的实践性和实用性[16]。
人工智能则依据知识实现或获取方式的不同,把它分为程序性知识和陈述性知识:两者属于同一种知识状态的两种方法[17],是储存在计算机(人脑)记忆内的描述、技能和规则等信息[18]19–29。描述所表征的是关于外在世界中具体物体或地点的陈述或程序[18]104;规则由命题构成,用于描述世界中的物体和事件,包括人类专家的推理过程[18]32。认知神经科学则借用上述程序性和陈述性知识两个概念,通过基于双重分离的记忆力类型来给予区分。该学科认为程序性知识与命题无关,其知识内容是活动;陈述性知识内容是命题。认知心理学则认为知识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存储在大脑中,可由心理图像、文字或抽象命题表征,强调知识的认知结构[19]273。
综上所述,无论是哲学的认識论(或知识论)对知识概念的抽象性思考,知识管理学科对知识功能的实践性、实用性探究,还是学者们从不同学科或维度所做的界定和阐释,都拓展了知识的外延;不同种类的知识之间没有明确界限,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转换,如难以表述的隐性知识可用人类的其他符号表达:用语言直接或间接表达隐性知识中的认知成分,用动作演示或示意图画等符号系统表征隐性知识的技术成分[20]111。可见,知识这一概念通过不同的符号系统得到了充分诠释。
二、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表征研究
作为一门交叉领域,知识表征得到了不同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
首先,哲学的认识论对知识表征的研究停留在知识的来源及其在人脑中的储存方式上,如柏拉图认为知识以理念的形式存在于人脑中,人通过后天回忆掌握知识;笛卡尔则认为人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来自于表示外部事物的心理客体;波普尔等逻辑经验主义者认为科学知识来源于主体对世界的观察和经验,尤其是逻辑推理和分析。哲学视角的知识表征研究相对缺失,甚至有学者指出以往哲学认识论对知识的本质研究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没有研究知识的表征问题[21]。
其次,认知心理学强调知识的心理表征,有两种主要理论:命题符号理论[22] 和知觉符号理论[23]。前者认为,主体与环境互动产生、并以文字或图像形式出现的感知经验,是以抽象的命题形式储存在大脑中的;命题与命题之间形成命题网络;命题网络随着新命题的出现以及对命题的不同操作不断更新、扩展、延伸,容量无限,解释力强。但该理论也受到诸多诟病:首先,相关实证研究在探究验证图片和文字概念符号的命题性时发现,本该只有认知特征,却出现了知觉特性[24]。其次,来自神经科学的学者则认为:归类知识涉及的知觉客体位于大脑感觉运动区,该区域特定部位受损会直接影响归类过程,这充分说明归类知识并不是命题性的[25]。再者,该理论无法准确描述知觉事物转换成命题的过程[26];对人为虚构的实验图片的心理表征解释力不足[19]286 等。为了克服上述这些问题,知觉符号理论应运而生。它认为,知识以知觉符号的形式体现,主体通过选择性注意把一部分知觉状态提取出来,并储存在长时记忆中;通过激活途径,知觉状态起到了代表外界事物的知觉符号的作用,大量知觉符号集合起来则形成认知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