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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准确内涵和内在逻辑,形成一种理论和实践自觉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基本前提。依据监督主体类型,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可划分为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三部分,且在理论逻辑上体现为统领与补充的有机统一,在实践逻辑上体现为高效协同的三维立体监督体系。依据十九大报告中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当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基本实现"党统一指挥"和"全面覆盖",但在"权威高效"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必须着重从"权威高效"入手,补齐监督短板,协同发展,增强监督合力,坚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原则,构建程序合理、运行高效的群众监督制度,建立系统联动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再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