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服 刑 者:蔡虹
原任职务:江苏省睢宁县魏集镇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案情回顾:
这位蔡书记虽是女性,却也作风泼辣、行事高调,“这事我说了算”是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
2010年起,睢宁县开始试点新农村建设,实行迁村并点、集中居住。蔡虹打算借此提升政绩,让自己主政的魏集镇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典型。正巧,此时有个建筑商李某通过关系找到蔡虹,希望找点工程干,蔡虹自作主张,没有与李某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就让他匆忙上马建设农民居住小区。短短几个月,一栋栋新楼拔地而起。可蔡虹没想到,由于所建房屋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设计不合理、附属设施不配套,村民意见很大。蔡虹只得连哄带骗、想方设法地让村民住了进去。
2011年春节前,李某来到蔡虹家“拜年”,临走时把装着5万元现金的纸袋留在桌上。看到送上门的钱款,蔡虹先是坚辞不收,但李某却头也不回夺门而出。蔡虹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贪欲最终战胜了理智,将这5万元收入囊中。此后蔡虹多次收受李某现金总计23万元,李某也顺利地从蔡虹手中拿到了镇政府新大院绿化、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工程。
与李某的单刀直入不同,另一个建筑商丁某为了巴结这个“说了算”的书记,先是设法与其弟小蔡拉上关系,分多次送给小蔡共35万元。小蔡也十分“懂事”,多次要求姐姐照顾一下好朋友丁某。如此“曲线巴结”果然奏效,还是由蔡虹拍板,将原镇政府地块(评估价为每亩30万元)以每亩不到2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丁某开发。后来因为风声紧,小蔡偷偷将钱退还给了丁某,没敢让姐姐知道自己收钱的事。2011年秋的一天,丁某从镇政府门口开车尾随蔡虹至她家,送给蔡虹10万元现金,顺便要求镇里尽快拨付工程款,蔡虹收钱后欣然允诺。
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给予优厚的奖补资金。为了实际控制全镇每年上千万元奖补资金,蔡虹安排自己的心腹、副镇长王武义全权负责工程的监管工作,并强调其他人不得插手,要王武义直接对蔡虹“负责”。在蔡、王二人的暗箱操作下,该镇新农村建设乱象丛生,许多工程是先开工再补招投标手续,有的工程甚至连施工合同都没有。
手握实权的王武义自然懂得投桃报李,逢年过节都会给蔡虹奉上“过节费”若干。当然,这钱不是王武义自掏腰包,而是他安排镇国土所所长卢永生和会计董玉团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补贴资金中虚列工程款套取的资金。
每次给蔡虹送钱的同时,王、卢、董三人也会给自己“发奖金”。蔡虹虽然知道这是公款,但每次都将这些“辛苦费”欣然接纳,并吩咐三人把手续做好。就这样,四人三年间从专项补贴资金中套取45万元,其中34万元用于私分,蔡虹分得13万元。
经查,蔡虹在任职镇党委书记三年里,收受贿赂人民币60余万元、外币3500英镑,个人贪污公款13万元。蔡虹被判刑后,王武义、卢永生、董玉团也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拍案辣评
朱蔡虹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恃宠无恐、恃功而骄、一俊遮百丑的思想,一直使我放松警惕,无视党纪国法,无视规章制度,认为领导的偏爱、包容,可以让我随心所欲。自满自负、胆大妄为、欲壑难填,使我走向犯罪的深渊。”对于官场上常常十分“吃香”的女领导,信任是一种爱护,监督更是一种保护。
原任职务:江苏省睢宁县魏集镇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案情回顾:
这位蔡书记虽是女性,却也作风泼辣、行事高调,“这事我说了算”是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
2010年起,睢宁县开始试点新农村建设,实行迁村并点、集中居住。蔡虹打算借此提升政绩,让自己主政的魏集镇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典型。正巧,此时有个建筑商李某通过关系找到蔡虹,希望找点工程干,蔡虹自作主张,没有与李某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就让他匆忙上马建设农民居住小区。短短几个月,一栋栋新楼拔地而起。可蔡虹没想到,由于所建房屋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设计不合理、附属设施不配套,村民意见很大。蔡虹只得连哄带骗、想方设法地让村民住了进去。
2011年春节前,李某来到蔡虹家“拜年”,临走时把装着5万元现金的纸袋留在桌上。看到送上门的钱款,蔡虹先是坚辞不收,但李某却头也不回夺门而出。蔡虹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贪欲最终战胜了理智,将这5万元收入囊中。此后蔡虹多次收受李某现金总计23万元,李某也顺利地从蔡虹手中拿到了镇政府新大院绿化、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工程。
与李某的单刀直入不同,另一个建筑商丁某为了巴结这个“说了算”的书记,先是设法与其弟小蔡拉上关系,分多次送给小蔡共35万元。小蔡也十分“懂事”,多次要求姐姐照顾一下好朋友丁某。如此“曲线巴结”果然奏效,还是由蔡虹拍板,将原镇政府地块(评估价为每亩30万元)以每亩不到2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丁某开发。后来因为风声紧,小蔡偷偷将钱退还给了丁某,没敢让姐姐知道自己收钱的事。2011年秋的一天,丁某从镇政府门口开车尾随蔡虹至她家,送给蔡虹10万元现金,顺便要求镇里尽快拨付工程款,蔡虹收钱后欣然允诺。
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给予优厚的奖补资金。为了实际控制全镇每年上千万元奖补资金,蔡虹安排自己的心腹、副镇长王武义全权负责工程的监管工作,并强调其他人不得插手,要王武义直接对蔡虹“负责”。在蔡、王二人的暗箱操作下,该镇新农村建设乱象丛生,许多工程是先开工再补招投标手续,有的工程甚至连施工合同都没有。
手握实权的王武义自然懂得投桃报李,逢年过节都会给蔡虹奉上“过节费”若干。当然,这钱不是王武义自掏腰包,而是他安排镇国土所所长卢永生和会计董玉团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补贴资金中虚列工程款套取的资金。
每次给蔡虹送钱的同时,王、卢、董三人也会给自己“发奖金”。蔡虹虽然知道这是公款,但每次都将这些“辛苦费”欣然接纳,并吩咐三人把手续做好。就这样,四人三年间从专项补贴资金中套取45万元,其中34万元用于私分,蔡虹分得13万元。
经查,蔡虹在任职镇党委书记三年里,收受贿赂人民币60余万元、外币3500英镑,个人贪污公款13万元。蔡虹被判刑后,王武义、卢永生、董玉团也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拍案辣评
朱蔡虹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恃宠无恐、恃功而骄、一俊遮百丑的思想,一直使我放松警惕,无视党纪国法,无视规章制度,认为领导的偏爱、包容,可以让我随心所欲。自满自负、胆大妄为、欲壑难填,使我走向犯罪的深渊。”对于官场上常常十分“吃香”的女领导,信任是一种爱护,监督更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