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毕业于中央大学(现南京大学)法律系,在校期间就加入了共产党。1948年4月底,我与当时国民党湖北省高等法院院长魏大同“攀”上了同乡关系,名义上是进人汉口市地方法院当“实习推事”,实际上是受党的派遣,打人敌人心脏,进行细致调查研究,掌握敌情,以合法身份开展对敌斗争,有计划有步骤地瓦解、分化敌人,为迎接解放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