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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字孝达,号香涛、香岩,又号壹公、无竞居士,晚年自号抱冰。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八月初三生于贵州。咸丰二年(1852年)十六岁中顺天府解元,同治二年(1863年)二十七岁中进士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教习、侍读、侍讲、内阁学士、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两江总督(多次署理但从未实授)、军机大臣等职,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张之洞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并称晚清“四大名臣”。
张之洞为官期间痛恨官场腐败,在他任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时,始终把反对官场腐败作为整顿吏治的重要措施。本文将对张之洞在任期间的一些反腐败实情作简单介绍。
一、在山西反腐败
光绪七年十二月至光绪十年闰五月,张之洞在山西任巡抚,赴任途中他便开始体察民情、吏事,并于光绪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官邸后立即上奏了《到山西任谢恩折》,向光绪帝奏明了山西“民生贫困,吏事积废,贫弱交乘”的实情,并提出课吏安民之道,下定决心反腐败,整饬“吏事积废”问题。
1.反地方官吏腐败。张之洞到任头一年,就了解到地方官吏腐败的情况,于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奏《持参害民不职各员折》,提出对贪纵害民,行检不修的同知定福,行经鄙俗、私加厘金、剥商扰民的知州李春熙和沾染恶习、横征暴敛的知县洪贞颐三名贪官污吏革职。对宁武知县萧树藩、石楼知县王景羲、汾阳知县庆文、长治知县李祯、高平知县庆钟、和林格尔通判惠俊六人与民争利,比理政务,纵丁扰民,抽厘不实,招民怨、不职守的腐败行径,作降职或其他处理。
2.反发国难财腐败。光绪八年(1882年)六月,张之洞看到山西灾祲严重,藩司暨护巡抚保享、冀宁道王定安等大吏,不顾身陷水深火热的灾民,竟然不发赈灾物款,造成地荒民流,钱粮无着,民不聊生。他们将国库款、赈灾款占为己有,一人支用,有时一天滥支赈款三十到五十万两,使山西国库既竭,赈款亏空。这些贪官污吏们挥金如土,各衙门张灯演剧,豪宴无度,弥日不休。每逢年节和寿辰,还要大兴送礼陋习。保享还采用王定安之谋,将送礼改为公费,水礼改为实银,更有甚者,还将赈款私存票号,让家丁收取利息。张之洞对此气愤至极,于光绪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呈《持参贻误善后各员片》,将实情上奏朝廷,提出将保享、王定安革职查办,并将上述腐败分子的协同者候补知府安颐、候补直属州知州陈本等人革职,驱逐回籍。光绪皇帝当即应允并在回复中称赞张之洞上任后“实心为民,洁己率属,深堪嘉尚”,肯定了他的成绩,认为他兴利除弊,整顿纲纪有起色。此案经进一步核查,王定安之戚山西试用通判黄学濂充当营治所委员时,倚势网利,张之洞请旨革去其职务,并追回赃款共九万六千两白银。
3.反税收腐败。光绪九年(1883年)九月,张之洞查明一些官吏侵匿厘税,贪风严重。经核查,候补直隶州州判卞琼不遵厘则,不许报厘税,收税银不开票,仅正月内就侵匿药税银两千余两;候补知县王懿恭、候补布库大使毛颉云也用同样的做法侵匿药款银。王懿恭侵匿药税银四千余两,毛颉云侵匿药税银二千余两。为了抑制税收方面的贪污腐败之风,光绪九年二十九日,张之洞呈《请将侵匿厘税各员革职追缴片》奏折,将卞琼即行革职,王懿恭、毛颉云暂行革职,并勒令其交出贪款。
二、在两广反腐败
张之洞于光绪十年(1884年)闰五月二十日至光绪十五年(1889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任两广总督。他到任后不久,便呈《到两广任谢折》,向光绪皇帝奏明到任后的施政方针,即“曾澄清吏道,固结民心,综合财源,修明军实,以简静为驭繁之要领,以自强为柔远之本源”,以示其反腐败、澄清吏道的决心。
1.清除吏道腐败。光绪十一年(1885年),张之洞开始对两广所属的地方官进行勘察甄别,发现试用知府邹觐皋,候补同知李玉棻,际安试用通判润惠、刘鼎、陶家馥,试用知县黄湘林,英德知县秦侍尧,电白知县郑履端,试用知县宗树兰,试用县丞张正容,试用九品符国瑞,香山县丞倪文宝等人或奉委出差,专务需索;或不顾公事,不勤民事;或在国家工程中多开报工料,冒开票据,多领多报;或贪污公款,苛索地方;或渔利扰商,肆行无忌。张之洞为清除这些腐败分子,于光绪十一年(1885年)八月初一呈《甄别贪劣不职正佐各员折》,将实情具奏,提出吏道要“随时严查,认真淘汰,以期吏治蒸蒸,渐臻起色。”经光绪帝批准区分情况,或革职严办,或降职并追回赃款。
2.清除盐务腐败。这是张之洞反腐的又一重要举措。光绪十一年八月,张之洞查明潮州运司钱瑨,借领运木材的之名拖欠不还,又有管理粤盐时巨额盐款无下落的情形;候补运同江懋勋,罔利营私,累商敛怨,缉获私盐,不恤商情,专务渔利。光绪十一年八月初一,张之洞呈上《持参盐务洋务营务不职各员折》,光绪帝亲批,对上述人员严格查办,追回了赃物。
3.查处工程项目腐败问题。光绪十二年(1886年),经查候补知县王懋官主管修建的鱼珠炮台和长州沙路等工程,有浮开发票,冒领钱物的问题。张之洞奏明圣上,先将王懋官革职究办,又经严查,发现他买料看货议价之事,均由司事赵福昌办理,而赵福昌乘机营私舞弊,浮开约一成六分七厘,计银五万三百六十四两二钱。张之洞呈《请惩儆革员折》,奏明详情,皇上亲批将赵福昌存于同昌店的三万两赃银追回,并下令追逃赵福安归案,同时,追究了失察的藩司龚易图的责任。
4.反司法腐败。光绪十四年(1888年),经查嘉应州举人张莘田,甘肃试用知县宋蒸谦等联名具控广东试用知府金桂馨,在嘉应州任职以来,以罚代刑;有讼案时罚捐银两,勒索钱财。他还怂恿家丁向原告、被告肆意勒索,招致民怨沸腾。于是,张之洞呈《奏革知府澈究片折》请旨将广东试用知府金桂馨暂行革职,勒令其将家丁交出归案。并传提原告、被告取证,彻底讯究,将所罚案款拨充地方公用。
三、在湖广两江反腐败
张之洞在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十月初六,任湖广总督。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初九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二月二十五日,任两江总督。他到任湖广总督后便呈《到湖广任谢恩折》,向光绪帝奏明他的施政方针即“整殇戍行”,以示他要开始整顿军队的不正之风,反军队中的腐败了。 光绪十七年(1891年),他查处了湖南岭东营守备谢上元腐败案件。谢上元贪婪妄为,冒饷卖粮,受人财贿,开列款单二纸为证。到任五年,革兵过多。任意虚旷兵饷、马价,侵吞入己。更有甚者,竟然私裁兵营编制,遇到上级巡查阅兵时,雇人充数,借马应操,兵饷、马饷照编制虚数领回空头饷,贪污归己。谢上元将冒实兵饷拨发的粮食卖掉,银两归己,又将所领制火药的公费,归己所有,不制造火药。张之洞对这种虚旷营武,废弛操防,贪劣异常的军队腐败行为气愤至极,写了《奏革守备审办折》,详情具陈,提出将其革职查办。
同年,张之洞查处了湖北陨阳镇总兵秦高会挪用空缺兵马饷冒领公款的腐败案件。秦高会到任总兵之职七个月便私自更改营制,撤革各防营弁91名,变卖军马22匹,冒领兵弁空额、军马空额和粮草军费,并将军马变卖银约计六百六十余两,挪用修缮衙署。这些军队中的腐败造成了军力下降。因此,张之洞连续上奏《查明总兵劣迹具实奏参折》和《彻查总兵私营妄为折》两折,要求惩治这种腐败行为。光绪帝硃批:“秦高会著先行撤任听候查办。”
光绪十八年(1892年),张之洞将调属湖北荆州的营副将王清收受贿送礼物,多旷额兵,私用旷饷的腐败行径,呈《会奏请旨革职降补折》请求革职查处,并勒令赔缴其占用的公款。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张之洞查处了总兵王汝贵等人的腐败案件。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一月,有人告王汝贵数年统制淮军十七营,兵额多缺,饷入私囊。经张之洞查抄家产,其拥有房屋十所,银钱二十八万余串,并在各县有典铺若干。王汝贵原籍合肥县,有租一千二百余石,田七十八亩,却无银钱、衣饰及田产契据。经查实,其财产属于克扣盘剥而来,还有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张之洞对此上奏《查抄王汝贵家产折》,严惩总兵王汝贵和他的管事刘雨春,将缴回的赃款充本省军饷。
光绪二十一年,张之洞又查处了统带沪防营记名提督萧镇江和管带右营尽先游击刘祖贤关于军营勇数严重缺额,冒领军饷的腐败案件。萧镇江所统中、左、右三营兵勇严重不足,每营缺勇130余名;前任管带沪防右营尽先游击刘祖贤所统营勇,自本年正月至五月,每月短勇额二三十名不等。二人从左、右两营每月各提公费银五十两。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张之洞将上述实情呈《奏参营官降革片》,请旨将统带沪防三营记名提督萧镇江从督司降补,管带沪防右营尽先游击刘祖贤即行革职,以儆效尤。
张之洞作为清朝官员,封疆大吏,在任期间痛恨官场腐败,其目的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但是作为清朝一代名臣,的确有独到的政治见解,开明的思维方式。他的一些思想和做法值得我们沉思。
作者单位:中国档案报社
张之洞为官期间痛恨官场腐败,在他任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时,始终把反对官场腐败作为整顿吏治的重要措施。本文将对张之洞在任期间的一些反腐败实情作简单介绍。
一、在山西反腐败
光绪七年十二月至光绪十年闰五月,张之洞在山西任巡抚,赴任途中他便开始体察民情、吏事,并于光绪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官邸后立即上奏了《到山西任谢恩折》,向光绪帝奏明了山西“民生贫困,吏事积废,贫弱交乘”的实情,并提出课吏安民之道,下定决心反腐败,整饬“吏事积废”问题。
1.反地方官吏腐败。张之洞到任头一年,就了解到地方官吏腐败的情况,于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奏《持参害民不职各员折》,提出对贪纵害民,行检不修的同知定福,行经鄙俗、私加厘金、剥商扰民的知州李春熙和沾染恶习、横征暴敛的知县洪贞颐三名贪官污吏革职。对宁武知县萧树藩、石楼知县王景羲、汾阳知县庆文、长治知县李祯、高平知县庆钟、和林格尔通判惠俊六人与民争利,比理政务,纵丁扰民,抽厘不实,招民怨、不职守的腐败行径,作降职或其他处理。
2.反发国难财腐败。光绪八年(1882年)六月,张之洞看到山西灾祲严重,藩司暨护巡抚保享、冀宁道王定安等大吏,不顾身陷水深火热的灾民,竟然不发赈灾物款,造成地荒民流,钱粮无着,民不聊生。他们将国库款、赈灾款占为己有,一人支用,有时一天滥支赈款三十到五十万两,使山西国库既竭,赈款亏空。这些贪官污吏们挥金如土,各衙门张灯演剧,豪宴无度,弥日不休。每逢年节和寿辰,还要大兴送礼陋习。保享还采用王定安之谋,将送礼改为公费,水礼改为实银,更有甚者,还将赈款私存票号,让家丁收取利息。张之洞对此气愤至极,于光绪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呈《持参贻误善后各员片》,将实情上奏朝廷,提出将保享、王定安革职查办,并将上述腐败分子的协同者候补知府安颐、候补直属州知州陈本等人革职,驱逐回籍。光绪皇帝当即应允并在回复中称赞张之洞上任后“实心为民,洁己率属,深堪嘉尚”,肯定了他的成绩,认为他兴利除弊,整顿纲纪有起色。此案经进一步核查,王定安之戚山西试用通判黄学濂充当营治所委员时,倚势网利,张之洞请旨革去其职务,并追回赃款共九万六千两白银。
3.反税收腐败。光绪九年(1883年)九月,张之洞查明一些官吏侵匿厘税,贪风严重。经核查,候补直隶州州判卞琼不遵厘则,不许报厘税,收税银不开票,仅正月内就侵匿药税银两千余两;候补知县王懿恭、候补布库大使毛颉云也用同样的做法侵匿药款银。王懿恭侵匿药税银四千余两,毛颉云侵匿药税银二千余两。为了抑制税收方面的贪污腐败之风,光绪九年二十九日,张之洞呈《请将侵匿厘税各员革职追缴片》奏折,将卞琼即行革职,王懿恭、毛颉云暂行革职,并勒令其交出贪款。
二、在两广反腐败
张之洞于光绪十年(1884年)闰五月二十日至光绪十五年(1889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任两广总督。他到任后不久,便呈《到两广任谢折》,向光绪皇帝奏明到任后的施政方针,即“曾澄清吏道,固结民心,综合财源,修明军实,以简静为驭繁之要领,以自强为柔远之本源”,以示其反腐败、澄清吏道的决心。
1.清除吏道腐败。光绪十一年(1885年),张之洞开始对两广所属的地方官进行勘察甄别,发现试用知府邹觐皋,候补同知李玉棻,际安试用通判润惠、刘鼎、陶家馥,试用知县黄湘林,英德知县秦侍尧,电白知县郑履端,试用知县宗树兰,试用县丞张正容,试用九品符国瑞,香山县丞倪文宝等人或奉委出差,专务需索;或不顾公事,不勤民事;或在国家工程中多开报工料,冒开票据,多领多报;或贪污公款,苛索地方;或渔利扰商,肆行无忌。张之洞为清除这些腐败分子,于光绪十一年(1885年)八月初一呈《甄别贪劣不职正佐各员折》,将实情具奏,提出吏道要“随时严查,认真淘汰,以期吏治蒸蒸,渐臻起色。”经光绪帝批准区分情况,或革职严办,或降职并追回赃款。
2.清除盐务腐败。这是张之洞反腐的又一重要举措。光绪十一年八月,张之洞查明潮州运司钱瑨,借领运木材的之名拖欠不还,又有管理粤盐时巨额盐款无下落的情形;候补运同江懋勋,罔利营私,累商敛怨,缉获私盐,不恤商情,专务渔利。光绪十一年八月初一,张之洞呈上《持参盐务洋务营务不职各员折》,光绪帝亲批,对上述人员严格查办,追回了赃物。
3.查处工程项目腐败问题。光绪十二年(1886年),经查候补知县王懋官主管修建的鱼珠炮台和长州沙路等工程,有浮开发票,冒领钱物的问题。张之洞奏明圣上,先将王懋官革职究办,又经严查,发现他买料看货议价之事,均由司事赵福昌办理,而赵福昌乘机营私舞弊,浮开约一成六分七厘,计银五万三百六十四两二钱。张之洞呈《请惩儆革员折》,奏明详情,皇上亲批将赵福昌存于同昌店的三万两赃银追回,并下令追逃赵福安归案,同时,追究了失察的藩司龚易图的责任。
4.反司法腐败。光绪十四年(1888年),经查嘉应州举人张莘田,甘肃试用知县宋蒸谦等联名具控广东试用知府金桂馨,在嘉应州任职以来,以罚代刑;有讼案时罚捐银两,勒索钱财。他还怂恿家丁向原告、被告肆意勒索,招致民怨沸腾。于是,张之洞呈《奏革知府澈究片折》请旨将广东试用知府金桂馨暂行革职,勒令其将家丁交出归案。并传提原告、被告取证,彻底讯究,将所罚案款拨充地方公用。
三、在湖广两江反腐败
张之洞在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十月初六,任湖广总督。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初九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二月二十五日,任两江总督。他到任湖广总督后便呈《到湖广任谢恩折》,向光绪帝奏明他的施政方针即“整殇戍行”,以示他要开始整顿军队的不正之风,反军队中的腐败了。 光绪十七年(1891年),他查处了湖南岭东营守备谢上元腐败案件。谢上元贪婪妄为,冒饷卖粮,受人财贿,开列款单二纸为证。到任五年,革兵过多。任意虚旷兵饷、马价,侵吞入己。更有甚者,竟然私裁兵营编制,遇到上级巡查阅兵时,雇人充数,借马应操,兵饷、马饷照编制虚数领回空头饷,贪污归己。谢上元将冒实兵饷拨发的粮食卖掉,银两归己,又将所领制火药的公费,归己所有,不制造火药。张之洞对这种虚旷营武,废弛操防,贪劣异常的军队腐败行为气愤至极,写了《奏革守备审办折》,详情具陈,提出将其革职查办。
同年,张之洞查处了湖北陨阳镇总兵秦高会挪用空缺兵马饷冒领公款的腐败案件。秦高会到任总兵之职七个月便私自更改营制,撤革各防营弁91名,变卖军马22匹,冒领兵弁空额、军马空额和粮草军费,并将军马变卖银约计六百六十余两,挪用修缮衙署。这些军队中的腐败造成了军力下降。因此,张之洞连续上奏《查明总兵劣迹具实奏参折》和《彻查总兵私营妄为折》两折,要求惩治这种腐败行为。光绪帝硃批:“秦高会著先行撤任听候查办。”
光绪十八年(1892年),张之洞将调属湖北荆州的营副将王清收受贿送礼物,多旷额兵,私用旷饷的腐败行径,呈《会奏请旨革职降补折》请求革职查处,并勒令赔缴其占用的公款。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张之洞查处了总兵王汝贵等人的腐败案件。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一月,有人告王汝贵数年统制淮军十七营,兵额多缺,饷入私囊。经张之洞查抄家产,其拥有房屋十所,银钱二十八万余串,并在各县有典铺若干。王汝贵原籍合肥县,有租一千二百余石,田七十八亩,却无银钱、衣饰及田产契据。经查实,其财产属于克扣盘剥而来,还有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张之洞对此上奏《查抄王汝贵家产折》,严惩总兵王汝贵和他的管事刘雨春,将缴回的赃款充本省军饷。
光绪二十一年,张之洞又查处了统带沪防营记名提督萧镇江和管带右营尽先游击刘祖贤关于军营勇数严重缺额,冒领军饷的腐败案件。萧镇江所统中、左、右三营兵勇严重不足,每营缺勇130余名;前任管带沪防右营尽先游击刘祖贤所统营勇,自本年正月至五月,每月短勇额二三十名不等。二人从左、右两营每月各提公费银五十两。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张之洞将上述实情呈《奏参营官降革片》,请旨将统带沪防三营记名提督萧镇江从督司降补,管带沪防右营尽先游击刘祖贤即行革职,以儆效尤。
张之洞作为清朝官员,封疆大吏,在任期间痛恨官场腐败,其目的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但是作为清朝一代名臣,的确有独到的政治见解,开明的思维方式。他的一些思想和做法值得我们沉思。
作者单位:中国档案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