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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经过不断努力,我国农村农业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可喜变化。但我国广大的乡村地区仍然需要进一步大力提高建设水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尤其要大力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丰硕成果……
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国的乡村振兴会迎来哪些新变化?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得知,2020年,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为我国“十四五”时期推动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因此,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尤为重要。在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大台阶,农民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贫困地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那么,在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乡村振兴具体还要从哪些方面下功夫?我们不妨一起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方面的指示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看来,回顾“十三五”,乡村振兴实现了良好开局。“十四五”开局,乡村振兴也有了良好的基础,媒体和专家都认为,我国实现的“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迈向共同富裕的蓝图正在加快绘就。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0年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应在脱贫摘帽地区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增强脱贫群众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大振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平稳转型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内,我国农村发展将面临两大核心任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撰文表示,一方面,在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仍需要设置一定的过渡期,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内生发展能力,防止返贫致贫。这一过渡期既不能太长,也不宜过短,以3至5年为宜。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发展观念转变、减贫战略转型、工作体系转型、发展动力转换以及政府政策转向,尽快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大转变。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杜志章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认为,脱贫攻坚奠定了走向乡村振兴的基础。经过脱贫攻坚摆脱贫困之后,贫困地区不仅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脱贫标准,而且还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包括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政务、医院、学校、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以及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产业基础等。乡村振兴就是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快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脱贫攻坚后振兴乡村还要有优美生态
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巨大成就后,我国乡村振兴还少不了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乡村振兴与优美生态相结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据《人民日报》报道,“千万工程”发轫于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深刻了解省情农情之后,亲自部署和推动了这一工程。浙江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绘就了一幅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的乡村新画卷。
北京时间2018年9月27日,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中的“激励与行动奖”。2018年10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浙江“千万工程”起步早、方向准、成效好,不仅对全国有示范作用,在国际上也得到认可。要深入总结经验,指导督促各地朝着既定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围绕如何既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又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课题,全国专家学者也都在献智献策。2021年1月9日,“清华‘三农’论坛2021”在清华大学举办,论坛主题为“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旨在结合“十四五”规划,聚焦脱贫攻坚、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等议题,探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乡村功能,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表示,乡村具备城市所不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三大功能:一是保障粮食和提供重要农产品的功能;二是提供生态屏障与生态产品的功能;三是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功能。他说,现阶段乡村更好地保障粮食和提供重要农产品的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的恢复、改善和维护工作仍然面临艰巨挑战,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依然需要从理念、知识、制度三个层面进一步发掘好、利用好。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生态经济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于法稳撰文指出,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生态宜居”目标,必须强化农村生态治理。此外,乡村振兴战略还应明确两大核心问题,即对水资源质量和耕地土壤质量的保护。为此,一是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绿色理念对农村生态治理的引领作用;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生态治理设施建设;三是创新与整合技术,以支撑农村生态治理;四是完善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生態治理。
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国的乡村振兴会迎来哪些新变化?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得知,2020年,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为我国“十四五”时期推动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因此,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尤为重要。在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大台阶,农民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贫困地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那么,在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乡村振兴具体还要从哪些方面下功夫?我们不妨一起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方面的指示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看来,回顾“十三五”,乡村振兴实现了良好开局。“十四五”开局,乡村振兴也有了良好的基础,媒体和专家都认为,我国实现的“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迈向共同富裕的蓝图正在加快绘就。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0年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应在脱贫摘帽地区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增强脱贫群众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大振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平稳转型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内,我国农村发展将面临两大核心任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撰文表示,一方面,在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仍需要设置一定的过渡期,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内生发展能力,防止返贫致贫。这一过渡期既不能太长,也不宜过短,以3至5年为宜。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发展观念转变、减贫战略转型、工作体系转型、发展动力转换以及政府政策转向,尽快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大转变。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杜志章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认为,脱贫攻坚奠定了走向乡村振兴的基础。经过脱贫攻坚摆脱贫困之后,贫困地区不仅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脱贫标准,而且还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包括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政务、医院、学校、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以及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产业基础等。乡村振兴就是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快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脱贫攻坚后振兴乡村还要有优美生态
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巨大成就后,我国乡村振兴还少不了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乡村振兴与优美生态相结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据《人民日报》报道,“千万工程”发轫于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深刻了解省情农情之后,亲自部署和推动了这一工程。浙江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绘就了一幅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的乡村新画卷。
北京时间2018年9月27日,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中的“激励与行动奖”。2018年10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浙江“千万工程”起步早、方向准、成效好,不仅对全国有示范作用,在国际上也得到认可。要深入总结经验,指导督促各地朝着既定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围绕如何既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又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课题,全国专家学者也都在献智献策。2021年1月9日,“清华‘三农’论坛2021”在清华大学举办,论坛主题为“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旨在结合“十四五”规划,聚焦脱贫攻坚、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等议题,探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乡村功能,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表示,乡村具备城市所不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三大功能:一是保障粮食和提供重要农产品的功能;二是提供生态屏障与生态产品的功能;三是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功能。他说,现阶段乡村更好地保障粮食和提供重要农产品的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的恢复、改善和维护工作仍然面临艰巨挑战,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依然需要从理念、知识、制度三个层面进一步发掘好、利用好。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生态经济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于法稳撰文指出,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生态宜居”目标,必须强化农村生态治理。此外,乡村振兴战略还应明确两大核心问题,即对水资源质量和耕地土壤质量的保护。为此,一是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绿色理念对农村生态治理的引领作用;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生态治理设施建设;三是创新与整合技术,以支撑农村生态治理;四是完善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生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