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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年来,学术腐败事件迭起,情况极为严重,其中不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不仅是什么简单的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由于其所包括的浪费人民财力的经济问题性质,实实在在只能称之为学术腐败。
这些学术腐败事件如不积极进行整治,后果将极为严重。最主要是学术诚信风气败坏,破坏了学术上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使孜孜不倦、勤恳努力的科学家得不到应有的支持,而鼓励了不择手段、巧取豪夺的腐朽作风。这不是简单的使我国有限的科学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鼓励少数人以不正当手段,求名逐利,不劳而获。只要上面有人护着,得名得利,毫无风险,何乐而不为?长此以往,打击了勤恳努力的科学家,我国科学如何得以不断前进?只能把我国科研工作引向歧途,给青年人极坏的影响,最终必将导致学风败坏,导致整体科学水平日益低下。其次是这些学术腐败事件严重败坏了我国的国际学术声誉,已有反映,我国科学家投往国外著名刊物的优秀论文,已经开始受到影响。
为此,我国必需对已经发生的学术腐败事件予以严肃处理,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学术腐败有如人体的癌症,不予以及时的克制,它就会蔓延、扩散,以致危及整体的生命。何祚庥院士曾著文号召严厉处理已发生的腐败事件,才能遏制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风气,还我学术界一片净土。我完全同意何祚庥院士的意见。
要遏制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风气,必需首先探讨学术腐败风气的起因以及此种风气不能得到遏制的原因何在。我认为,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的起因是日益严重的以权钱为中心的社会风气,而学术腐败风气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是当前各级领导对此种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或者只看到本单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我国科学的健康发展,因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单位学术腐败予以遏制,甚至也不排除有的单位部分领导本身与有关腐败集团或个人有千丝百缕的利害关系,因此才对腐败集团进行包庇的情况。
应该看到,中国科学院、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基金委都已认识到我国科学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并分别制定了各自的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和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条文,并宣称“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撤消项目、取消晋升资格直至解聘等处理”,“以严格和严厉为准则,一经查实,就将永远向行为不端者关闭科研和就职的大门”,“对我国出现的学术腐败要有一个查一个”。教育部曾公开宣称说,“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中国青年报》2006年5月11日)这些决定无疑都是非常正确的。可惜的是空言无益,实际上真正得到严肃处理的教授级以上人物,只不过是其中极少数,如清华大学刘辉、上海交通大学陈进、同济大学杨杰等屈指可数的几件。
现在的问题不是建立不建立学术规范的问题,而是执行不执行的问题。科学院、教育部都早已有学术规范的条文,但约束力很小;基金委虽然处理过少量违规事件,但只是其中极少数。对许多腐败事件,甚至并未予以曝光,直接有关的单位还尽力予以保护。现在确实需要如教育部曾公开宣称的那样:真正做到“出现一件,曝光一件,调查一件,处理一件”,这样来几次以后,才能震慑住腐败分子继续不断对我国学术风气的破坏,而现在的学术腐败风气才可以逐渐刹住。只是规范这样那样,什么实质的事也不干,“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
学术腐败问题已经蔓延至院士群体,有此类问题的已经不是个别了。几个月以前,当某一位院士的问题开始在媒体上曝光的时候,我曾通过学部给中国科学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主席写过一封私人信件。我认为,科学院有责任处理院士的问题,要求科学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就此事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应予以严肃处理。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等待,但迄今为止,没有看到这件事的任何处理结果。
光说是不行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希望各有关单位,各级有关领导真正予以重视,认真干几件实事,才能克制当前的腐败之风,还我国科学界一片净土。
这些学术腐败事件如不积极进行整治,后果将极为严重。最主要是学术诚信风气败坏,破坏了学术上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使孜孜不倦、勤恳努力的科学家得不到应有的支持,而鼓励了不择手段、巧取豪夺的腐朽作风。这不是简单的使我国有限的科学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鼓励少数人以不正当手段,求名逐利,不劳而获。只要上面有人护着,得名得利,毫无风险,何乐而不为?长此以往,打击了勤恳努力的科学家,我国科学如何得以不断前进?只能把我国科研工作引向歧途,给青年人极坏的影响,最终必将导致学风败坏,导致整体科学水平日益低下。其次是这些学术腐败事件严重败坏了我国的国际学术声誉,已有反映,我国科学家投往国外著名刊物的优秀论文,已经开始受到影响。
为此,我国必需对已经发生的学术腐败事件予以严肃处理,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学术腐败有如人体的癌症,不予以及时的克制,它就会蔓延、扩散,以致危及整体的生命。何祚庥院士曾著文号召严厉处理已发生的腐败事件,才能遏制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风气,还我学术界一片净土。我完全同意何祚庥院士的意见。
要遏制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风气,必需首先探讨学术腐败风气的起因以及此种风气不能得到遏制的原因何在。我认为,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的起因是日益严重的以权钱为中心的社会风气,而学术腐败风气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是当前各级领导对此种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或者只看到本单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我国科学的健康发展,因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单位学术腐败予以遏制,甚至也不排除有的单位部分领导本身与有关腐败集团或个人有千丝百缕的利害关系,因此才对腐败集团进行包庇的情况。
应该看到,中国科学院、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基金委都已认识到我国科学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并分别制定了各自的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和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条文,并宣称“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撤消项目、取消晋升资格直至解聘等处理”,“以严格和严厉为准则,一经查实,就将永远向行为不端者关闭科研和就职的大门”,“对我国出现的学术腐败要有一个查一个”。教育部曾公开宣称说,“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中国青年报》2006年5月11日)这些决定无疑都是非常正确的。可惜的是空言无益,实际上真正得到严肃处理的教授级以上人物,只不过是其中极少数,如清华大学刘辉、上海交通大学陈进、同济大学杨杰等屈指可数的几件。
现在的问题不是建立不建立学术规范的问题,而是执行不执行的问题。科学院、教育部都早已有学术规范的条文,但约束力很小;基金委虽然处理过少量违规事件,但只是其中极少数。对许多腐败事件,甚至并未予以曝光,直接有关的单位还尽力予以保护。现在确实需要如教育部曾公开宣称的那样:真正做到“出现一件,曝光一件,调查一件,处理一件”,这样来几次以后,才能震慑住腐败分子继续不断对我国学术风气的破坏,而现在的学术腐败风气才可以逐渐刹住。只是规范这样那样,什么实质的事也不干,“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
学术腐败问题已经蔓延至院士群体,有此类问题的已经不是个别了。几个月以前,当某一位院士的问题开始在媒体上曝光的时候,我曾通过学部给中国科学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主席写过一封私人信件。我认为,科学院有责任处理院士的问题,要求科学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就此事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应予以严肃处理。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等待,但迄今为止,没有看到这件事的任何处理结果。
光说是不行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希望各有关单位,各级有关领导真正予以重视,认真干几件实事,才能克制当前的腐败之风,还我国科学界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