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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又饱受诟病.即使立法明确,教育惩戒规制校园欺凌也不是静等花开,依然遭遇信任危机、权利抗制和司法挤压等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教育惩戒的价值失锚、家长权责的边际误解和司法惩戒的错位适用.教育惩戒的危机背后是教育权的内化重置以及与监护权、司法权之间的博弈.面对校园欺凌,教育惩戒亟待跳出失落的窠臼,变负能为增量,完成现代转型.破局的关键在于“固本培元,合理扩权与限权”.具体言之,教育惩戒可以通过法治化与生本化重塑信任体系;增强家长责任意识和自觉性,明晰和落实监护权责;提升教育惩戒的可诉性及其与司法惩戒的黏合性,从而实现对校园欺凌的长远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