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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制度蕴藏着层次复杂的法技术资源和法政策资源,是法学实证主义道路实践的绝佳场域。遵循这一道路将使立法论研究所得视界融合于未来法典解释运行之中,各制度难题中交织的体系技术性因素、一般法政策因素和政治性法政策因素将以此而各得其所。应将具体条文放入移植母本和本土资源中梳理其异同,对大传统和小传统的纷繁方案了然于胸;在法政策和法体系上打开视界,预估其衍生效应,评价其优劣得失;在法律构造和意思自治的角力之间审慎权衡,凸显原本在惯性中被忽略的视角和问题。最终,某些始料未及的创新会自然地涌现,某些非合目的性的"创新"将被刈除,而复归于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