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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时期,不断传来一些医疗机构因为医疗纠纷被法院判定高额赔偿的消息。一是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5日对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宜州市妇幼保健院因对患儿出现的病理性黄疸没有做治疗,造成脑瘫,被判赔偿原告卢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218万元。3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一纸宣判,王某夫妇为因医疗事故而脑瘫的5岁儿子争取到了北京友谊医院116万元的赔偿,医院将分30年给付。有关人士认为,这些案件中患方胜诉,值得患者和医院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