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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的联系愈发紧密。2005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在国外和我国出现,P2P网络借贷模式也逐渐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近些年来发展相当迅速,但发展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不少风险,制约着P2P网络借贷的进一步发展。本文P2P网站平台风险与控制机制为研究对象,分析出当前P2P网贷风险现状及控制对策。首先介绍了P2P网贷的概念、发展及国内外研究现状;接着,分析了对P2P网贷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分析了当前互联网P2P网贷风险存在的主要形式及产生原因;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控制P2P网贷风险有效对策。
关键词:P2P网站平台 风险 控制 互联网金融
一、研究背景
2011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发展迅速,到2013年年底己达1000多家。作为传统联网金融模式,P2P网络借贷在中国正慢慢异化,逐渐演变成金融的互联网模式。目前国内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成为了担保公司,有些甚至利用资金池的构建,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没有牌照的银行,大大增加了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加上P2P网络平台参与者的广泛性,资金进出的灵活性以及监管的缺失,平台的风险被进一步放大。作为P2P网络借贷市场的核心,P2P网络平台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完美撮合,大大弥补了现行金融体系的不足。因此当下,加强对P2P网络平台风险控制永远都是重中之重,只有有效的控制和降低风险,P2P网络平台才能更好地發展,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二、P2P网站平台的发展现状分析
1.P2P网站平台的发展现状概况。2013年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成交规模达到1058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5倍,比2012年交易规模翻了 5倍,较2011年增长10倍,参与人数超过20万人次。除交易规模大幅增长以外,2013年P2P网络平台数量明显增力口,从2012年的约200家攀升至现在的近800家。可见,未来P2P网贷发展潜力巨大,将能够满足个人经营消费贷款、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理财的市场需求。但发展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未来的P2P网贷的发展将注定是风险与机遇并存。
2.P2P网站平台的发展问题。
2.1贷前调查过程中的不足。P2P网站平台在贷款前的工作准备不足,调查不够仔细具体,许多信息掌握不够准确。由于信贷人员人数少,往往是一对一地对贷款方进行单独调查,因此在考虑问题时会不周全,加上受贿等情况的存在,从而影响自身的判断。而且有的P2P网站平台信贷人员可能自身水平有限,或者是没有收集到真实、全面的数据以及没有考虑到各项政策和贷款方的资产情况、信用情况、工作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导致有时候就难以得出一个较为真实的结果。
2.2贷中审查过程中的不足。在贷中审查的过程中,即P2P网站平台管理人员大多数都是凭借自身的经验来进行决断;而且一般都是靠着信贷人员在前期对贷款方调查收集的一些数据来分析,收集到的数据存在着失真现象,会对P2P网站平台的贷款方活动产生很大的风险。
2.3贷后维护过程中的不足。在发放贷款之后,一般P2P网站平台信贷人员就会觉得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就不去管事后工作。没有及时跟贷款方进行进行沟通和交流,导致贷后的维护工作效果不高。同时,P2P网站平台对信贷人员工作交接的管理不到位,导致顾客资源难以实现高效衔接,使得后期员工难以有效对以获取贷款的贷款方进行管理,进一步增加了P2P网站平台的信贷风险
3.P2P网站平台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也随着行业的日益壮大与日俱增。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都值得警惕。在国外,P2P网络平台发展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增加了P2P网站平台的经营风险,也给金融市场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具体而言,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3.1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P2P网站平台业得以存在的基石。但是,因为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过渡时期,缺乏对社会信用的认识,而且信用意识还比较薄弱、信用观念相对比较落后,相关法律制度仍然不足,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体制。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甚至默许、纵容一些贷款方逃脱P2P网站平台债务。由此可见,法律对于P2P网站平台债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使得P2P网站平台的“恐贷”心理加剧。
3.2贷款方道德缺失。P2P网站平台贷款方群数量庞大,形形色色地人均有。尤其是缺乏诚信意识的人还是占了不少比例的,甚至有些人从一开始就是怀着注意的,利用虚假信息来骗取P2P网站平台贷款,后期通过恶意逃避来规避P2P网站平台债务。贷款方无论是将资金用于房贷、车贷还是用于创业,都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一旦无力偿还P2P网站平台贷款时,贷款方的道德失范风险和可能性将会更加突出,导致P2P网站平台利益受损。
3.3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市场上,双方账务的信息不均衡,存在着差异,即一方掌握的信息要比另一方掌握的还要多。就当前而言,P2P网站平台与许多贷款方之间存在这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主要原因来自于贷款方很多贷款方为了能够顺利地获取贷款,大多数都会选择对自身信息进行部分或者全部隐瞒,从而造成了P2P网站平台掌握的信息较少或者虚假,使得P2P网站平台被迫遭受了损失。
3.4贷款方缺乏有效的担保资产。就目前而言,贷款方一般缺少可以用担保的资产,往往会出现将他人或者将共有的资产用来担保。会导致一些贷款方将身边人的资产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前提下就拿来抵押,这就会使得P2P网站平台出现更多的不合法的信贷资产,轻则造成P2P网站平台利益受损,重则导致贷款方与P2P网站平台以及第三方之间纠纷不断,一定程度上还会扰乱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3.5相关法律法规不足。目前针对P2P网站平台的法律建设不足,比如针对惩戒情形的界定、对惩戒标准的规定、对担保资产的强制执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P2P网站平台对于这一方面的监管力度也不够,因此许多贷款方就算失信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从而会让P2P网站平台遭受巨大的损失。 三、P2P网络平台借贷风险控制对策
1.贷前建立双方友好信贷关系。贷前建立双方友好信贷关系应从两个方面来分析:(1)从借款人来看,就必须要用自身的真实情况以及诚信的态度来取得P2P网络平台的信任,而且也可以通过保持长期的信贷合作关系来加深P2P网络平台对自己的可信任程度。(2)从P2P网络平台方面来看,与合作愉快、有能力偿还贷款的借款人保持长久的信贷合作关系,对P2P网络平台本身也是很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更加轻松快捷地熟悉该借款人的详细资料,再加上信贷人员与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比较熟悉,也可以减小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就能减少不良贷款率。
2.贷中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1)完善借款人贷款担保制度。允许多重担保形式的存在。(2)推行借款人贷款保险制度。P2P网络平台可以将从事金融风险集散的一些部门和保险公司集中起来,建立类似保险基金一样的体制,既可以在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对其进行赔偿,也能够从中赚取保费的收入以及保险的投资收益。(3)建立借款人贷款补偿机制。在发现借款人可能会出现风险的预兆后,P2P网络平台应该及时地采取措施,积极地对当事人及担保人进行债务追偿,强化对债务关系的落实,来减轻P2P网络平台承担贷款风险的巨大压力。在此基础上,P2P网络平台还应该要采取风险转移的机制。
3.贷后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在市场调节无法对借款人失信形成有效的控制时,就需要政府出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借款人失信行为的法律惩戒力度,并督促公安机关强化对其资产处置的强制力度。以此有力惩处和杜绝这些道德失范行为的再次产生;同时,P2P网络平台自身还应积极落实贷后的监测维护。在发放处贷款后,为了保证借款人可以按时还款,P2P网络平台应该时间分阶段对贷款人进行检测,及时评估其具体的还款能力。必要时还应积极地进行定期与借款人进行接触并短暂地交流,并且将这些通话内容或者谈话细节都记录下来,以方便日后进行查询。但是如果借款人出现拖延欠款、隐瞒信息等情况时,则要进行非标准监测,及时撤销贷款事项,收回贷款金额。
4.建立信用评级模型。由于借款人资产情况的不同,将会影响其偿还P2P网络平台贷款能力,从而影响其兑现承诺的信用度。因此P2P网络平台应该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分门别类地评级,建立相关的较为完善的信用评级模式,或者与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来对借款人信用进行准确评级,并建立属于P2P网络平台自己的顾客信用评级数据库,为今后P2P网络平台发展提供真实的借款人信用评级数据,让P2P网络平台在面对信用评价不同的贷款人时,能够提前确定“是否贷款、贷款额度、贷款时间以及其他贷款事项”,以此来强化对借款人贷款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P2P网络平台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为P2P网络平台发展保驾护航。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也随着行业的日益壮大与日俱增。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都值得警惕。在国外,P2P网络平台发展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对此,我国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P2P网络平台优秀经验,制定出控制贷款资金风险的对策。即在贷前建立双方友好信贷关系、贷中建立风险转移机制、贷后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应积极构建和完善信用评级模型;以此强化对网贷资金风险的控制,维护资金安全,从而促进我国P2P网络平台稳定发展。而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旦我国P2P网络平台得到了有效发展,那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也将会得到较大程度上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亮.P2P网贷的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J].金融经济,2014(6):76-78.
[2]屈盛磊,马广奇.浅析互联网金融企業P2P网贷的会计处理及应用[J].对外经贸实务,2014(5):145-146.
[3]沈杰.P2P网贷平台的成因、问题和发展思路[J].商,2013(14):157-158.
[4]艾金娣.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J].中国金融,2012(14):79-81.
[5]丁嘉昕.中国P2P网贷发展问题研究[J].投资与合作,2014(5):213-214.
关键词:P2P网站平台 风险 控制 互联网金融
一、研究背景
2011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发展迅速,到2013年年底己达1000多家。作为传统联网金融模式,P2P网络借贷在中国正慢慢异化,逐渐演变成金融的互联网模式。目前国内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成为了担保公司,有些甚至利用资金池的构建,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没有牌照的银行,大大增加了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加上P2P网络平台参与者的广泛性,资金进出的灵活性以及监管的缺失,平台的风险被进一步放大。作为P2P网络借贷市场的核心,P2P网络平台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完美撮合,大大弥补了现行金融体系的不足。因此当下,加强对P2P网络平台风险控制永远都是重中之重,只有有效的控制和降低风险,P2P网络平台才能更好地發展,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二、P2P网站平台的发展现状分析
1.P2P网站平台的发展现状概况。2013年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成交规模达到1058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5倍,比2012年交易规模翻了 5倍,较2011年增长10倍,参与人数超过20万人次。除交易规模大幅增长以外,2013年P2P网络平台数量明显增力口,从2012年的约200家攀升至现在的近800家。可见,未来P2P网贷发展潜力巨大,将能够满足个人经营消费贷款、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理财的市场需求。但发展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未来的P2P网贷的发展将注定是风险与机遇并存。
2.P2P网站平台的发展问题。
2.1贷前调查过程中的不足。P2P网站平台在贷款前的工作准备不足,调查不够仔细具体,许多信息掌握不够准确。由于信贷人员人数少,往往是一对一地对贷款方进行单独调查,因此在考虑问题时会不周全,加上受贿等情况的存在,从而影响自身的判断。而且有的P2P网站平台信贷人员可能自身水平有限,或者是没有收集到真实、全面的数据以及没有考虑到各项政策和贷款方的资产情况、信用情况、工作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导致有时候就难以得出一个较为真实的结果。
2.2贷中审查过程中的不足。在贷中审查的过程中,即P2P网站平台管理人员大多数都是凭借自身的经验来进行决断;而且一般都是靠着信贷人员在前期对贷款方调查收集的一些数据来分析,收集到的数据存在着失真现象,会对P2P网站平台的贷款方活动产生很大的风险。
2.3贷后维护过程中的不足。在发放贷款之后,一般P2P网站平台信贷人员就会觉得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就不去管事后工作。没有及时跟贷款方进行进行沟通和交流,导致贷后的维护工作效果不高。同时,P2P网站平台对信贷人员工作交接的管理不到位,导致顾客资源难以实现高效衔接,使得后期员工难以有效对以获取贷款的贷款方进行管理,进一步增加了P2P网站平台的信贷风险
3.P2P网站平台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也随着行业的日益壮大与日俱增。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都值得警惕。在国外,P2P网络平台发展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增加了P2P网站平台的经营风险,也给金融市场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具体而言,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3.1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P2P网站平台业得以存在的基石。但是,因为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过渡时期,缺乏对社会信用的认识,而且信用意识还比较薄弱、信用观念相对比较落后,相关法律制度仍然不足,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体制。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甚至默许、纵容一些贷款方逃脱P2P网站平台债务。由此可见,法律对于P2P网站平台债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使得P2P网站平台的“恐贷”心理加剧。
3.2贷款方道德缺失。P2P网站平台贷款方群数量庞大,形形色色地人均有。尤其是缺乏诚信意识的人还是占了不少比例的,甚至有些人从一开始就是怀着注意的,利用虚假信息来骗取P2P网站平台贷款,后期通过恶意逃避来规避P2P网站平台债务。贷款方无论是将资金用于房贷、车贷还是用于创业,都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一旦无力偿还P2P网站平台贷款时,贷款方的道德失范风险和可能性将会更加突出,导致P2P网站平台利益受损。
3.3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市场上,双方账务的信息不均衡,存在着差异,即一方掌握的信息要比另一方掌握的还要多。就当前而言,P2P网站平台与许多贷款方之间存在这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主要原因来自于贷款方很多贷款方为了能够顺利地获取贷款,大多数都会选择对自身信息进行部分或者全部隐瞒,从而造成了P2P网站平台掌握的信息较少或者虚假,使得P2P网站平台被迫遭受了损失。
3.4贷款方缺乏有效的担保资产。就目前而言,贷款方一般缺少可以用担保的资产,往往会出现将他人或者将共有的资产用来担保。会导致一些贷款方将身边人的资产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前提下就拿来抵押,这就会使得P2P网站平台出现更多的不合法的信贷资产,轻则造成P2P网站平台利益受损,重则导致贷款方与P2P网站平台以及第三方之间纠纷不断,一定程度上还会扰乱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3.5相关法律法规不足。目前针对P2P网站平台的法律建设不足,比如针对惩戒情形的界定、对惩戒标准的规定、对担保资产的强制执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P2P网站平台对于这一方面的监管力度也不够,因此许多贷款方就算失信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从而会让P2P网站平台遭受巨大的损失。 三、P2P网络平台借贷风险控制对策
1.贷前建立双方友好信贷关系。贷前建立双方友好信贷关系应从两个方面来分析:(1)从借款人来看,就必须要用自身的真实情况以及诚信的态度来取得P2P网络平台的信任,而且也可以通过保持长期的信贷合作关系来加深P2P网络平台对自己的可信任程度。(2)从P2P网络平台方面来看,与合作愉快、有能力偿还贷款的借款人保持长久的信贷合作关系,对P2P网络平台本身也是很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更加轻松快捷地熟悉该借款人的详细资料,再加上信贷人员与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比较熟悉,也可以减小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就能减少不良贷款率。
2.贷中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1)完善借款人贷款担保制度。允许多重担保形式的存在。(2)推行借款人贷款保险制度。P2P网络平台可以将从事金融风险集散的一些部门和保险公司集中起来,建立类似保险基金一样的体制,既可以在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对其进行赔偿,也能够从中赚取保费的收入以及保险的投资收益。(3)建立借款人贷款补偿机制。在发现借款人可能会出现风险的预兆后,P2P网络平台应该及时地采取措施,积极地对当事人及担保人进行债务追偿,强化对债务关系的落实,来减轻P2P网络平台承担贷款风险的巨大压力。在此基础上,P2P网络平台还应该要采取风险转移的机制。
3.贷后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在市场调节无法对借款人失信形成有效的控制时,就需要政府出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借款人失信行为的法律惩戒力度,并督促公安机关强化对其资产处置的强制力度。以此有力惩处和杜绝这些道德失范行为的再次产生;同时,P2P网络平台自身还应积极落实贷后的监测维护。在发放处贷款后,为了保证借款人可以按时还款,P2P网络平台应该时间分阶段对贷款人进行检测,及时评估其具体的还款能力。必要时还应积极地进行定期与借款人进行接触并短暂地交流,并且将这些通话内容或者谈话细节都记录下来,以方便日后进行查询。但是如果借款人出现拖延欠款、隐瞒信息等情况时,则要进行非标准监测,及时撤销贷款事项,收回贷款金额。
4.建立信用评级模型。由于借款人资产情况的不同,将会影响其偿还P2P网络平台贷款能力,从而影响其兑现承诺的信用度。因此P2P网络平台应该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分门别类地评级,建立相关的较为完善的信用评级模式,或者与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来对借款人信用进行准确评级,并建立属于P2P网络平台自己的顾客信用评级数据库,为今后P2P网络平台发展提供真实的借款人信用评级数据,让P2P网络平台在面对信用评价不同的贷款人时,能够提前确定“是否贷款、贷款额度、贷款时间以及其他贷款事项”,以此来强化对借款人贷款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P2P网络平台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为P2P网络平台发展保驾护航。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也随着行业的日益壮大与日俱增。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P2P网络平台面临的风险都值得警惕。在国外,P2P网络平台发展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对此,我国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P2P网络平台优秀经验,制定出控制贷款资金风险的对策。即在贷前建立双方友好信贷关系、贷中建立风险转移机制、贷后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应积极构建和完善信用评级模型;以此强化对网贷资金风险的控制,维护资金安全,从而促进我国P2P网络平台稳定发展。而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旦我国P2P网络平台得到了有效发展,那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也将会得到较大程度上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亮.P2P网贷的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J].金融经济,2014(6):76-78.
[2]屈盛磊,马广奇.浅析互联网金融企業P2P网贷的会计处理及应用[J].对外经贸实务,2014(5):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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