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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与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消费品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016年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代表着我国消费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李克强总理曾指出:"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与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及时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既确保消费品安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又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后监管,加快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