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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建筑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与空间,建筑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多次发生的豆腐渣工程质量问题也吸引了民众的普遍关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变得尤为艰巨。为此,处于新社会背景下应充分重视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并成立健全可行的监督保障体系,充分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并定期检查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从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这种情况下,就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全面监督,找出监督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建设工程的监管效果。基于此,本文就对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相应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改进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建筑市场空前繁荣,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是,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新的问题,给质量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难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工程的发展,而保证监督的效果,对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促进建筑工程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着整体的建筑施工管理的效果,对此,就需要对存在的监督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主要是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为代表,并且这是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的质量是能够衡量建筑工程效果、作用和效果的中心标准。建筑工程的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其中涉及大部分的内容,其中包含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筑承包单位 、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个体,经由自身的职责的履行进而严格规范工程的流程。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是事关社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且与社会利益有着重要的关系,对于社会进步、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行为较乱
一是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率低;主要专业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率不足,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承包现象,致使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素质低下,工程质量安全难以有效控制,甚至个别工程出现严重结构安全隐患。二是分包行为混乱。专业分包程序不规范;劳务分包难以推行,绝大多数未实行劳务分包,小包工头、临时拼凑施工队伍较为普遍。
(二)政府监督管理力度缺乏
目前,政府部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存在。例如,监管力度不到位,不能严格执法、缺乏发展观念、管理意识不高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工程在未办理好施工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一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没有审查资质的情况下,就转包工程。一些工程在不审核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经常出现。建设单位只是一味的追求成本、追求进度,导致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质量隐患。上述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我国当前还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在监督管理方面还缺乏相对完善的管理法规。
(三)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不履职
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履行监理职责。一是人员不能到岗到位、配备不足、专业不齐全,现场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人员变更未履行相应程序。二是監理人员素质不高,对验收标准、操作规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对施工重点部位控制不到位。未对材料质量、工序主动控制;对违反技术标准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三是对现场主要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如原材料报审表中进场数量、材料产地、来源等内容填写不全,材质证明文件不齐的情况下签字认可。四是履行职责不到位。现场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在制止不力的情况下又不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改进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监督人员质量监督意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核心是人,因此,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监督的质量,就必须提高对人的重视,通过提高相关监督人员素质和意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效果。而在建立工程质量监督队伍时,经常存在监督队伍成员意识淡薄问题,影响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这种情况下,就应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意识,使其认识到质量监督工程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对此,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日常宣传工作,逐渐深化相关人员的思想意识,为实现全面管理奠定基础。
(二)改变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
在我国目前的执法环境下,质量监督机构只是一个行政执法单位,是对政府执法职能的行使。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性质并没有发生变化,监督管理人员的非公性质也不曾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使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实行,需要借助事业单位的改革的机会,将监督机构的性质明确,提升监督机构的地位。实行参公管理,使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后续处罚措施得以完善,使质量监督机构成为一个具有执法权力的单位机构,增强工作人员的执法身份,保证后续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来看,政府的监督中介机构影响着监督机构的法律定位,在国外也存在着考验直接执法的政府监督机构。而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监督单位的地位,并对监督处罚措施和手段进行完善。
(三)提高质量管理意识
质量监督管理是一个集技术、法律、行政和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属于技术和行政结合的一项工作。所以,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人员素质是保证工程监督质量的基础。虽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在不断提升,但是依然存在工程质量事故。这些质量问题的出现和管理人员质量意识不高有比较大的联系。由于我国施工市场、设计市场和建材市场的经营还不够规范,致使市场环境非常混乱,重利润、轻质量的问题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提升工作施工质量也就只能成为口头禅,因此,要提高建筑质量,首先要对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进行提升,积极对监督人员进行培养,提升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建立具体的考核制度,将监督站的作用和地位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这也是提升整个建筑行业质量意识,解决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工作。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时,为保证施工的效果,需要提高对工程监督工作的重视,通过有效的监督提升施工质量。但监督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建筑施工整体的监督效果不高。对此,就需要建筑企业认识到,工程质量监督对企业发展的意义,通过一定的手段,解决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促进施工质量提升。
参考文献:
[1]张家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初探[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14):238-240+276.
[2]王先贵.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门窗,2016(10):85.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改进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建筑市场空前繁荣,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是,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新的问题,给质量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难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工程的发展,而保证监督的效果,对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促进建筑工程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着整体的建筑施工管理的效果,对此,就需要对存在的监督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主要是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为代表,并且这是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的质量是能够衡量建筑工程效果、作用和效果的中心标准。建筑工程的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其中涉及大部分的内容,其中包含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筑承包单位 、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个体,经由自身的职责的履行进而严格规范工程的流程。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是事关社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且与社会利益有着重要的关系,对于社会进步、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行为较乱
一是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率低;主要专业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率不足,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承包现象,致使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素质低下,工程质量安全难以有效控制,甚至个别工程出现严重结构安全隐患。二是分包行为混乱。专业分包程序不规范;劳务分包难以推行,绝大多数未实行劳务分包,小包工头、临时拼凑施工队伍较为普遍。
(二)政府监督管理力度缺乏
目前,政府部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存在。例如,监管力度不到位,不能严格执法、缺乏发展观念、管理意识不高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工程在未办理好施工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一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没有审查资质的情况下,就转包工程。一些工程在不审核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经常出现。建设单位只是一味的追求成本、追求进度,导致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质量隐患。上述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我国当前还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在监督管理方面还缺乏相对完善的管理法规。
(三)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不履职
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履行监理职责。一是人员不能到岗到位、配备不足、专业不齐全,现场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人员变更未履行相应程序。二是監理人员素质不高,对验收标准、操作规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对施工重点部位控制不到位。未对材料质量、工序主动控制;对违反技术标准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三是对现场主要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如原材料报审表中进场数量、材料产地、来源等内容填写不全,材质证明文件不齐的情况下签字认可。四是履行职责不到位。现场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在制止不力的情况下又不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改进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监督人员质量监督意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核心是人,因此,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监督的质量,就必须提高对人的重视,通过提高相关监督人员素质和意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效果。而在建立工程质量监督队伍时,经常存在监督队伍成员意识淡薄问题,影响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这种情况下,就应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意识,使其认识到质量监督工程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对此,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日常宣传工作,逐渐深化相关人员的思想意识,为实现全面管理奠定基础。
(二)改变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
在我国目前的执法环境下,质量监督机构只是一个行政执法单位,是对政府执法职能的行使。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性质并没有发生变化,监督管理人员的非公性质也不曾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使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实行,需要借助事业单位的改革的机会,将监督机构的性质明确,提升监督机构的地位。实行参公管理,使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后续处罚措施得以完善,使质量监督机构成为一个具有执法权力的单位机构,增强工作人员的执法身份,保证后续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来看,政府的监督中介机构影响着监督机构的法律定位,在国外也存在着考验直接执法的政府监督机构。而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监督单位的地位,并对监督处罚措施和手段进行完善。
(三)提高质量管理意识
质量监督管理是一个集技术、法律、行政和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属于技术和行政结合的一项工作。所以,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人员素质是保证工程监督质量的基础。虽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在不断提升,但是依然存在工程质量事故。这些质量问题的出现和管理人员质量意识不高有比较大的联系。由于我国施工市场、设计市场和建材市场的经营还不够规范,致使市场环境非常混乱,重利润、轻质量的问题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提升工作施工质量也就只能成为口头禅,因此,要提高建筑质量,首先要对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进行提升,积极对监督人员进行培养,提升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建立具体的考核制度,将监督站的作用和地位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这也是提升整个建筑行业质量意识,解决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工作。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时,为保证施工的效果,需要提高对工程监督工作的重视,通过有效的监督提升施工质量。但监督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建筑施工整体的监督效果不高。对此,就需要建筑企业认识到,工程质量监督对企业发展的意义,通过一定的手段,解决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促进施工质量提升。
参考文献:
[1]张家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初探[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14):238-240+276.
[2]王先贵.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门窗,2016(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