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犯罪化:立法正当性审视与规范体系性控制——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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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近以降,我国刑事立法、修改频繁,凸显积极刑法观,显现一般预防特征,其主要表现为犯罪化.“高空抛物”于第一次审议时纳入刑法规制圈,经过征求意见,第二次审议时对“高空抛物”入刑进行了部分修改,第三次审议时正式获得通过.日前立法已定,而对“高空抛物”犯罪化所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仍须审慎审视.我们需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谦抑性原则,恪守刑法保护的底线伦理之念,重视刑事立法的道德诉求,并经受立法正当性审视与刑法体系性控制的双重制约,审视刑事立法正当性问题.严格的法律道德主义可以成为高空抛物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高空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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