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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人机关系是回答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性质认定及权利归属问题的前提.从技术、伦理、法律三个维度考察,人工智能在当下及可预见的未来,应当是人类从事创造性实践活动的工具.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满足独创性、智力成果等作品构成要件,具有可版权性;确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既要遵照著作权归作者的一般原则,又要发挥著作权法的激励功能,灵活运用现有的特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