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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摘 要:制贩假币犯罪是金融类犯罪的一种重要形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是必须严厉打击的一种犯罪。本文将提出多种有效手段,侦破此类案件。
关键词:制贩假币犯罪;侦查方法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日益发展,假币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涉案金额逐步上升,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假币犯罪案件是指行为人实施伪造、变造货币的行为,或对伪造的货币予以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或利用从事职业的便利用假币换取货币,严重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破坏国家货币管理秩序,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制贩假币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大案要案日益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假币犯罪案件出现大案频发及涉案金额逐渐增加的趋势。2009年1月至11月,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的“09行动”,以广东、福建等10个省区为重点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行动。共破获案件36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74名,捣毁犯罪窝点41个,缴获假币面值11.65亿元。2014年6月,广东警方在普宁假币工厂案件中抓获6名嫌疑人,成功收繳假币9270万元。2008年至2010年,公安机关共侦办假币犯罪案件7000余起,收缴假币面值20亿元。
(二)假币犯罪组织日益严密
假币犯罪案件中,犯罪团伙往往有较多成员,且每位成员的职位及负责事项都有严密划分。犯罪头目利用多种方法来逃避侦查,在出售伪造货币时,往往单线联系,单独接头,即使侦查人员抓获了持有假币者也不能查清上线。
(三)假币犯罪日趋科技化
在公安机关收缴的假币中,能够发现如今的造假技术炉火纯青,制作方式十分多样,包括涂改伪造,剪贴变造,揭页变造等。人民币最重要的防伪标识是水印、安全线及变光油墨等,但目前犯罪分子的造假手段可以轻易伪造且仿真度高。
(四)假币流向出现由沿海向内地,由城市向农村的转变
制贩假币近年向内陆转移的趋势明显。制贩假币相较于走私假币有着风险小、牟利高等优势,因此近些年来不法分子转向制作假币。制假窝点由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转移到湖南、湖北、河南等内陆地区。河南省已有多起利用高新技术制造人民币的案件,在其他内陆省份制假窝点也逐年上升。
在大城市中,居民普遍文化水平高,辨别能力强,以及公安机关逐渐增强的打击力度,假币犯罪活动开始向农村和偏远山区转移,犯罪分子将农民作为对象,因其文化水平不高,辨别能力不强,很容易被侵害。
二、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出现的问题
(一)犯罪线索来源少
一般情况下,假币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有三个,公安机关自行发现和群众举报或受害者报案。但现实中,公安机关自行发现的线索较少,由于制作假币的窝点隐蔽,制假人员“专业素质”较强,警方不易发现。群众举报或受害者报案成为公安机关发现线索的重要来源,但犯罪分子不会和外界人员有过多的接触,制假窝点多选择于人员较少的地区,不易被发现。另外,群众如果收到一二百元假币,由于金额比较少一般不会去向公安机关报案,往往会将假币交给银行。
(二)假币线索难以追根溯源
假币流通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单线联系、单独接头的方式,公安机关在抓获持有者或贩卖者后也很难发现上层制假的人员。除此之外,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所获口供发挥的作用不大,因为犯罪嫌疑人会避重就轻的供述,不会轻易将整个犯罪过程和盘托出。
(三)网络售假证据难以收集
传统的假币案件中,公安机关捣毁制假窝点,可以在其中掌握大量证据,例如,制假的机器设备、假币版样等工具,伪造货币需要的纸张、油墨、防伪标识等原材料,以及货币半成品,成品或交通工具等。但近年出现的在网络平台售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快速删除交易记录以及网络售假的网站,办案人员难以追查犯罪嫌疑人的信息。
(四)犯罪组织难以一网打尽
制假窝点多在偏远山区或城乡结合部。运输时多人货分离,雇佣不明真相的工人具体办理托运并提货,交易时用手机单线联系且使用暗语,货款多通过银行异地存取,很难一网打尽。
三、制贩假币犯罪案件的侦查方法
(一)广辟消息渠道,积极获取线索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形式,广辟线索来源,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人民币奖励方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发放奖金,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加强对出租房屋、偏远郊区的日常检查监控,做好巡逻工作、设立巡逻网点守候及查控盘问,主动发现案件线索。
(二)加强对网络型民警的培养
在網络售假方面,公安机关应多培养网络型民警,增强网络监管,网上巡查。与新型互联网企业及主要的物流企业加强信息沟通,对淘宝、易趣等电商平台开展日常监测跟踪,主动从互联网上获取犯罪线索。
(三)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共享信息网络
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公安机关与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部门加强合作;公安机关与各级边防、海关缉私侦查部门加强合作;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之间加强合作。这些侦查协作的开展,能够使办案机制更加严密、规范。公安机关要建立共享的信息网络,促进案件侦查中的串并案,充分发挥打击假币犯罪的整体优势。
(四)公安机关加强反假能力建设
反假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预防,公安机关内部定期组织交流总结性会议,运用防伪知识、典型案例以及假币流通规律分析反假行动现状。二是打击,通过一系列的打击假币行动对假币犯罪起到威慑作用,公安机关要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反假技能,增强打击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聂新芳.浅析反假货币的现状与对策[M].中国证券期货,2012,(12).
[2]付刚.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形势分析与机制完善建议[M].武汉金融,2011,(12).
[3]李帅.假币犯罪案件的特点及趋势[M].辽宁警专学报,2011,(1).
作者简介:
吉咪咪(1994~)陕西渭南人,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
摘 要:制贩假币犯罪是金融类犯罪的一种重要形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是必须严厉打击的一种犯罪。本文将提出多种有效手段,侦破此类案件。
关键词:制贩假币犯罪;侦查方法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日益发展,假币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涉案金额逐步上升,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假币犯罪案件是指行为人实施伪造、变造货币的行为,或对伪造的货币予以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或利用从事职业的便利用假币换取货币,严重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破坏国家货币管理秩序,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制贩假币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大案要案日益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假币犯罪案件出现大案频发及涉案金额逐渐增加的趋势。2009年1月至11月,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的“09行动”,以广东、福建等10个省区为重点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行动。共破获案件36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74名,捣毁犯罪窝点41个,缴获假币面值11.65亿元。2014年6月,广东警方在普宁假币工厂案件中抓获6名嫌疑人,成功收繳假币9270万元。2008年至2010年,公安机关共侦办假币犯罪案件7000余起,收缴假币面值20亿元。
(二)假币犯罪组织日益严密
假币犯罪案件中,犯罪团伙往往有较多成员,且每位成员的职位及负责事项都有严密划分。犯罪头目利用多种方法来逃避侦查,在出售伪造货币时,往往单线联系,单独接头,即使侦查人员抓获了持有假币者也不能查清上线。
(三)假币犯罪日趋科技化
在公安机关收缴的假币中,能够发现如今的造假技术炉火纯青,制作方式十分多样,包括涂改伪造,剪贴变造,揭页变造等。人民币最重要的防伪标识是水印、安全线及变光油墨等,但目前犯罪分子的造假手段可以轻易伪造且仿真度高。
(四)假币流向出现由沿海向内地,由城市向农村的转变
制贩假币近年向内陆转移的趋势明显。制贩假币相较于走私假币有着风险小、牟利高等优势,因此近些年来不法分子转向制作假币。制假窝点由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转移到湖南、湖北、河南等内陆地区。河南省已有多起利用高新技术制造人民币的案件,在其他内陆省份制假窝点也逐年上升。
在大城市中,居民普遍文化水平高,辨别能力强,以及公安机关逐渐增强的打击力度,假币犯罪活动开始向农村和偏远山区转移,犯罪分子将农民作为对象,因其文化水平不高,辨别能力不强,很容易被侵害。
二、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出现的问题
(一)犯罪线索来源少
一般情况下,假币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有三个,公安机关自行发现和群众举报或受害者报案。但现实中,公安机关自行发现的线索较少,由于制作假币的窝点隐蔽,制假人员“专业素质”较强,警方不易发现。群众举报或受害者报案成为公安机关发现线索的重要来源,但犯罪分子不会和外界人员有过多的接触,制假窝点多选择于人员较少的地区,不易被发现。另外,群众如果收到一二百元假币,由于金额比较少一般不会去向公安机关报案,往往会将假币交给银行。
(二)假币线索难以追根溯源
假币流通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单线联系、单独接头的方式,公安机关在抓获持有者或贩卖者后也很难发现上层制假的人员。除此之外,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所获口供发挥的作用不大,因为犯罪嫌疑人会避重就轻的供述,不会轻易将整个犯罪过程和盘托出。
(三)网络售假证据难以收集
传统的假币案件中,公安机关捣毁制假窝点,可以在其中掌握大量证据,例如,制假的机器设备、假币版样等工具,伪造货币需要的纸张、油墨、防伪标识等原材料,以及货币半成品,成品或交通工具等。但近年出现的在网络平台售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快速删除交易记录以及网络售假的网站,办案人员难以追查犯罪嫌疑人的信息。
(四)犯罪组织难以一网打尽
制假窝点多在偏远山区或城乡结合部。运输时多人货分离,雇佣不明真相的工人具体办理托运并提货,交易时用手机单线联系且使用暗语,货款多通过银行异地存取,很难一网打尽。
三、制贩假币犯罪案件的侦查方法
(一)广辟消息渠道,积极获取线索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形式,广辟线索来源,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人民币奖励方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发放奖金,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加强对出租房屋、偏远郊区的日常检查监控,做好巡逻工作、设立巡逻网点守候及查控盘问,主动发现案件线索。
(二)加强对网络型民警的培养
在網络售假方面,公安机关应多培养网络型民警,增强网络监管,网上巡查。与新型互联网企业及主要的物流企业加强信息沟通,对淘宝、易趣等电商平台开展日常监测跟踪,主动从互联网上获取犯罪线索。
(三)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共享信息网络
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公安机关与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部门加强合作;公安机关与各级边防、海关缉私侦查部门加强合作;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之间加强合作。这些侦查协作的开展,能够使办案机制更加严密、规范。公安机关要建立共享的信息网络,促进案件侦查中的串并案,充分发挥打击假币犯罪的整体优势。
(四)公安机关加强反假能力建设
反假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预防,公安机关内部定期组织交流总结性会议,运用防伪知识、典型案例以及假币流通规律分析反假行动现状。二是打击,通过一系列的打击假币行动对假币犯罪起到威慑作用,公安机关要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反假技能,增强打击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聂新芳.浅析反假货币的现状与对策[M].中国证券期货,2012,(12).
[2]付刚.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形势分析与机制完善建议[M].武汉金融,2011,(12).
[3]李帅.假币犯罪案件的特点及趋势[M].辽宁警专学报,2011,(1).
作者简介:
吉咪咪(1994~)陕西渭南人,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