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法理论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归责的问题,包括客观的归责问题和主观的归责问题。不作为犯的理论解决的是如何将法益侵害的结果归属于保证人的不作为,被害人自我答责的理论旨在针对被害人危险接受、自我侵害的行为,使之对结果优先负责。保证人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与被害人自我侵害的行为相互结合,最终应将结果归属于保证人还是被害人,需要根据作为义务的来源分析作为义务的性质。如果作为义务属于消极义务,那么根据被害人自我答责的原理,被害人对结果优先负责;反之,如果作为义务属于积极义务,被害人自我答责的原理不适用,保证人仍需对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