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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我国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不论是在科研立项还是在学术期刊发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成果[1],相关管理部门都提出了伦理审查要求.但在科研伦理审查方面,我国目前还处于学习国外知识经验的阶段[2],尚没有一个统一、具体的操作规程.而且,由于历史和认识等方面原因,很多医院在开展这些工作时对伦理问题重视不够,也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2003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物临床试验监督管理规范》(GCP),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成为临床试验的必需环节[3]. 关键词:医学伦理审查;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