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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物流金融业务是一项新型金融业务,在湘潭市目前还没有得到推广。本文从物流金融业务的定义并结合了湘潭市物流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对湘潭市物流企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三大参与主体进行了实地调研,提出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具体思路。
【关键词】湘潭市 物流企业 物流金融业务
一、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服务业务是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相互集成的创新综合性服务,是物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而开展的各种金融业务,有效的组织和调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运动的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服务、流通加工服务、融资服务、价值评估服务、货物监管服务、资产处理服务和金融咨询服务等。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是物流金融业务的三大主体。物流企业承担“担保”管理领域、金融机构承担“融资”管理领域共同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湘潭市物流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湘潭市物流业认真落实稳中求进系列政策措施,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物流盈利空间明显缩小的现象,因此,开展创新型的增值业务将成为湘潭市物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发展湘潭物流业,《物流业中长期规划(2014年~2020年)》、《湖南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湘潭荷塘物流园区建设规划相继出台。由此可见,湘潭市物流业发展政策前景相当可观,开展创新型增值业务以提高物流盈利空间是当前物流业发展的新动力。
随着湘潭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底,湘潭市荷塘物流园区、鸿盛物流园区等园区相继成立并开发。湘潭市物流企业数目在增加,其中,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共计18家,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5A)、伟鸿食品有限公司(4A)、湖南湘钢鸿盛物流有限公司(4A)、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4A)等知名物流有限公司居全市前列,并拥有先进的搬运,装卸、运输等物流设备,其中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可打造成江南物流设备技术最先进的示范基地。由此可知,湘潭物流业发展已然相对成熟,显然具备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条件。
三、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一)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迫切需要
随着湘潭保税区的成立并开放、湘潭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东南部经济转移等因素的影响,湘潭中小企业逐年增多。但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经济时代,很多中小企业因资金流转困难并无法得到银行贷款而面临停滞发展甚至破产,然而这些中小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还具有相当规模的动产像原材料、产成品等滞留在存储环节,足以抵押贷款资金。可是由于我国银行业的分业经营制度不允许银行经营仓储业务,加上银行缺乏专业的产品价值评估、仓储管理、商品拍卖等专业知识,使银行将中小企业的这批动产质押贷款业务拒之于千里之外。因此,湘潭物流企业如果开展了物流金融业务将对于濒临破产或急需进一步发展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颗璀璨的救星。
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将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被占用问题。物流企业如果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将能提供涵盖物流业务增值服务的物流金融服务,可以盘活企业物流领域内的资金,从而使企业换发出新的生机,中小企业求之不得。
根据湘潭实地随机调查中小企业问卷50份,有效问卷50份,发现有69%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有较大困难,由此可以发现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可以占有湘潭一半以上企业的市场,发展态势良好。
(二)物流企业创新服务需求
如果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增值服务,将可以扩宽物流经营范围,增加物流企业利润,带动湘潭经济的发展。
由于物流金融服务大多数服务环节与传统物流业务重叠,加上有中小企业货物作为抵押,不会增加物流企业太多的成本和风险。物流企业按照传统的业务模式,增加对中小企业物流领域内的产品和原料等动产进行控制,并对其进行价值评估、开出价值评估单给金融机构,帮中小企业进行估价贷款。如果中小企业按时还款,物流企业收到金融机构的还款凭证即可归还产品和原料等动产处置权。如果中小企业因为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偿还贷款,中小企业可以对其控制的产品和原料等动产进行拍卖处置归还银行贷款。物流企业从中可以获取物流运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利润。
表2 湘潭市物流企业高层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认可度调查表
■
根据湘潭实地随机调查物流企业问卷20份,有效问卷20份,发现有85%的物流企业高层认可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只有极少数还在考虑中。由此可以发现湘潭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土壤肥沃。
(三)金融机构创新服务需求
如今,由于第三方支付交易平臺的深入人心,大大的冲击了金融机构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优势渐失。在这一态势下,如果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共同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将扩大金融机构服务范围,实现多元化格局盈利,增加收入。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誉等级无法评估,所以非常需要物流企业提供配套的评估等服务。在物流企业的记录中,中小企业的销售、库存记录非常明了,物流企业更加清楚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商品销售的网点分布、销量、平均进货周期、结款信誉度等,进而保障金融机构贷款后收款的安全。
在政府和政策的关怀下,近年来,湘潭市金融机构数量迅速增加并一跃成为湖南省金融机构最多的市州。在2016年,湘潭市实现交易额破1000亿大关,这个振奋人心的数字预示着湘潭金融机构发展充满活力,可以为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提供支撑。
四、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思路
(一)政府层面
1.宣传物流金融理念。湘潭市可以通过湘潭市物流协会、政府政策、其他地区成功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案例等方式宣传物流金融业务理念。宣传主要对象是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尤其是大型物流企业像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湘钢鸿盛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可以为湘潭市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环境。当前,应完善现行的物流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物流金融业务在湘潭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由于现阶段,湘潭市关于物流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方面的描述还是空白。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系统的针对湘潭市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很有必要。随着国家层面物流金融监管法律《动产质押融资监管服务规范》《动产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的出台,湘潭市应紧跟步伐,加快对物流金融监管环节的立法,保证质物监管有法可依,加快开发质物登记和公示平台,提高质物监管的透明度公信力,强化物流及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完善征信体系,提高其靠性、完整性。
3.通过财税政策予以支持。政府应该要加强对物流企业、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支持。比如加强对物流园区的建设、对物流金融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对信息设备的配备等提供补助。对物流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规定利息费用和管理费用的上限,保证中小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贷款。由湘潭政府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服务型业务价差进行补贴,可谓一举两得。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物流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一新型业务模式,给他们带来利益创收,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他们的经营风险,并且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了贷款难的困境。其次,可以发挥政府性引导基金的作用,比如建立湘潭市物流金融业务开展的政府引导基金,专门对这一新型领域进行资金方面的支持,通过这一杠杆作用,来为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也可以从税收政策方面予以支持,比如物流企业新增的提供仓库监管效率的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对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按20%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物流金融业务中涉及到的利息收入、管理费、服务费可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进行征收等。
(二)企业层面
1.从代收货款业务入手。代收货款业务是指物流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传递实物服务的同时,帮助供方向买方收取现款,然后将货款转交投递企业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代收货款模式是物流金融业务开展的初级阶段,从盈利来看,它直接带来的利益属于物流企业,同时厂家和消费者获得了更加便捷的服務。湘潭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可以先从简单的代收货款业务方面做起。
2.重点开展仓单质押服务。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中小企业日常关于物流方面的业务可以交由物流企业负责,在需要贷款的时候按照物流企业配送货物的价值评估,然后物流企业开立专用仓单,签章后,代中小企业将仓单交付金融机构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签订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的一定价值放款至中小企业的监管账户,待中小企业还款后物流企业收到还款单便移交货物质押权。
3.保兑仓服务。保兑仓服务模式主要涉及四方参与人:供应商、经销商、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在开展保兑仓业务时,允许“先有票后有货”,即允许在经销商缴纳保证金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先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然后供应商向指定仓库发货,随着中小融资企业分批次偿还贷款,金融机构释放相应的货物直至合同到期或执行完毕。必要时,作为票据接受方的供应商承担期末存货的回购义务。
五、结论
本文以湘潭实地考察数据为依托,以物流金融业务开展条件为线索,从湘潭物流业发展大局出发,调查了湘潭多家物流企业、中小企业,经研究发现得出湘潭市拥有肥沃的土壤供湘潭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结论:
一是湘潭市物流业发展已相当成熟。
二是湘潭市物流企业高层对新商业模式创新充满信心和支持。
三是湘潭市中小企业面临贷款难的窘境。
四是湘潭市有多所高校培养物流专业性人才。
五是湘潭市物流协会对物流金融业务理念充满热情与欢迎。
六是湘潭市政府鼓励新型商业模式引进。
由此可知,只要在湘潭市政府与物流协会和各方组织的积极引导下,物流金融业务理念很快便可以深入湘潭市各物流企业、中小企业。其中的利润点与开展优势和效益将会突显物流金融业务在湘潭开展的前景是相当的可观,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已成必然。
参考文献
[1]吴晓求.互联网金融[J].财贸经济.2015(8):77-85.
[2]潘卫红.我国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创新思考[J].商业经济研究.2016(24):146-150.
[3]董鹏.“互联网+”时代物流金融畅想[J].时代金融.2015,(7):46-47.
[4]汪传雷,王栋梓,刘兰凤.在线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绩效评价研究[J].物流科技.2015,(5):38-43.
[5]王刚.物流金融法理学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8):191-192.
[6]赵燕歌,徐静珍.京津冀协调发展中的物流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2015,(4):34-37.
项目支撑:《关于湘潭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研究》,项目编号:201711342007,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40号。
作者简介:谢端军(1995-),男,汉族,湖南省衡阳县人,现为湖南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物流管理。
【关键词】湘潭市 物流企业 物流金融业务
一、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服务业务是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相互集成的创新综合性服务,是物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而开展的各种金融业务,有效的组织和调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运动的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服务、流通加工服务、融资服务、价值评估服务、货物监管服务、资产处理服务和金融咨询服务等。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是物流金融业务的三大主体。物流企业承担“担保”管理领域、金融机构承担“融资”管理领域共同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湘潭市物流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湘潭市物流业认真落实稳中求进系列政策措施,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物流盈利空间明显缩小的现象,因此,开展创新型的增值业务将成为湘潭市物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发展湘潭物流业,《物流业中长期规划(2014年~2020年)》、《湖南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湘潭荷塘物流园区建设规划相继出台。由此可见,湘潭市物流业发展政策前景相当可观,开展创新型增值业务以提高物流盈利空间是当前物流业发展的新动力。
随着湘潭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底,湘潭市荷塘物流园区、鸿盛物流园区等园区相继成立并开发。湘潭市物流企业数目在增加,其中,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共计18家,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5A)、伟鸿食品有限公司(4A)、湖南湘钢鸿盛物流有限公司(4A)、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4A)等知名物流有限公司居全市前列,并拥有先进的搬运,装卸、运输等物流设备,其中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可打造成江南物流设备技术最先进的示范基地。由此可知,湘潭物流业发展已然相对成熟,显然具备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条件。
三、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一)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迫切需要
随着湘潭保税区的成立并开放、湘潭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东南部经济转移等因素的影响,湘潭中小企业逐年增多。但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经济时代,很多中小企业因资金流转困难并无法得到银行贷款而面临停滞发展甚至破产,然而这些中小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还具有相当规模的动产像原材料、产成品等滞留在存储环节,足以抵押贷款资金。可是由于我国银行业的分业经营制度不允许银行经营仓储业务,加上银行缺乏专业的产品价值评估、仓储管理、商品拍卖等专业知识,使银行将中小企业的这批动产质押贷款业务拒之于千里之外。因此,湘潭物流企业如果开展了物流金融业务将对于濒临破产或急需进一步发展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颗璀璨的救星。
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将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被占用问题。物流企业如果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将能提供涵盖物流业务增值服务的物流金融服务,可以盘活企业物流领域内的资金,从而使企业换发出新的生机,中小企业求之不得。
根据湘潭实地随机调查中小企业问卷50份,有效问卷50份,发现有69%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有较大困难,由此可以发现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可以占有湘潭一半以上企业的市场,发展态势良好。
(二)物流企业创新服务需求
如果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增值服务,将可以扩宽物流经营范围,增加物流企业利润,带动湘潭经济的发展。
由于物流金融服务大多数服务环节与传统物流业务重叠,加上有中小企业货物作为抵押,不会增加物流企业太多的成本和风险。物流企业按照传统的业务模式,增加对中小企业物流领域内的产品和原料等动产进行控制,并对其进行价值评估、开出价值评估单给金融机构,帮中小企业进行估价贷款。如果中小企业按时还款,物流企业收到金融机构的还款凭证即可归还产品和原料等动产处置权。如果中小企业因为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偿还贷款,中小企业可以对其控制的产品和原料等动产进行拍卖处置归还银行贷款。物流企业从中可以获取物流运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利润。
表2 湘潭市物流企业高层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认可度调查表
■
根据湘潭实地随机调查物流企业问卷20份,有效问卷20份,发现有85%的物流企业高层认可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只有极少数还在考虑中。由此可以发现湘潭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土壤肥沃。
(三)金融机构创新服务需求
如今,由于第三方支付交易平臺的深入人心,大大的冲击了金融机构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优势渐失。在这一态势下,如果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共同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将扩大金融机构服务范围,实现多元化格局盈利,增加收入。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誉等级无法评估,所以非常需要物流企业提供配套的评估等服务。在物流企业的记录中,中小企业的销售、库存记录非常明了,物流企业更加清楚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商品销售的网点分布、销量、平均进货周期、结款信誉度等,进而保障金融机构贷款后收款的安全。
在政府和政策的关怀下,近年来,湘潭市金融机构数量迅速增加并一跃成为湖南省金融机构最多的市州。在2016年,湘潭市实现交易额破1000亿大关,这个振奋人心的数字预示着湘潭金融机构发展充满活力,可以为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提供支撑。
四、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思路
(一)政府层面
1.宣传物流金融理念。湘潭市可以通过湘潭市物流协会、政府政策、其他地区成功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案例等方式宣传物流金融业务理念。宣传主要对象是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尤其是大型物流企业像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湘钢鸿盛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可以为湘潭市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环境。当前,应完善现行的物流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物流金融业务在湘潭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由于现阶段,湘潭市关于物流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方面的描述还是空白。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系统的针对湘潭市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很有必要。随着国家层面物流金融监管法律《动产质押融资监管服务规范》《动产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的出台,湘潭市应紧跟步伐,加快对物流金融监管环节的立法,保证质物监管有法可依,加快开发质物登记和公示平台,提高质物监管的透明度公信力,强化物流及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完善征信体系,提高其靠性、完整性。
3.通过财税政策予以支持。政府应该要加强对物流企业、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支持。比如加强对物流园区的建设、对物流金融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对信息设备的配备等提供补助。对物流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规定利息费用和管理费用的上限,保证中小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贷款。由湘潭政府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服务型业务价差进行补贴,可谓一举两得。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物流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一新型业务模式,给他们带来利益创收,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他们的经营风险,并且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了贷款难的困境。其次,可以发挥政府性引导基金的作用,比如建立湘潭市物流金融业务开展的政府引导基金,专门对这一新型领域进行资金方面的支持,通过这一杠杆作用,来为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也可以从税收政策方面予以支持,比如物流企业新增的提供仓库监管效率的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对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按20%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物流金融业务中涉及到的利息收入、管理费、服务费可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进行征收等。
(二)企业层面
1.从代收货款业务入手。代收货款业务是指物流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传递实物服务的同时,帮助供方向买方收取现款,然后将货款转交投递企业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代收货款模式是物流金融业务开展的初级阶段,从盈利来看,它直接带来的利益属于物流企业,同时厂家和消费者获得了更加便捷的服務。湘潭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可以先从简单的代收货款业务方面做起。
2.重点开展仓单质押服务。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中小企业日常关于物流方面的业务可以交由物流企业负责,在需要贷款的时候按照物流企业配送货物的价值评估,然后物流企业开立专用仓单,签章后,代中小企业将仓单交付金融机构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签订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的一定价值放款至中小企业的监管账户,待中小企业还款后物流企业收到还款单便移交货物质押权。
3.保兑仓服务。保兑仓服务模式主要涉及四方参与人:供应商、经销商、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在开展保兑仓业务时,允许“先有票后有货”,即允许在经销商缴纳保证金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先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然后供应商向指定仓库发货,随着中小融资企业分批次偿还贷款,金融机构释放相应的货物直至合同到期或执行完毕。必要时,作为票据接受方的供应商承担期末存货的回购义务。
五、结论
本文以湘潭实地考察数据为依托,以物流金融业务开展条件为线索,从湘潭物流业发展大局出发,调查了湘潭多家物流企业、中小企业,经研究发现得出湘潭市拥有肥沃的土壤供湘潭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结论:
一是湘潭市物流业发展已相当成熟。
二是湘潭市物流企业高层对新商业模式创新充满信心和支持。
三是湘潭市中小企业面临贷款难的窘境。
四是湘潭市有多所高校培养物流专业性人才。
五是湘潭市物流协会对物流金融业务理念充满热情与欢迎。
六是湘潭市政府鼓励新型商业模式引进。
由此可知,只要在湘潭市政府与物流协会和各方组织的积极引导下,物流金融业务理念很快便可以深入湘潭市各物流企业、中小企业。其中的利润点与开展优势和效益将会突显物流金融业务在湘潭开展的前景是相当的可观,湘潭市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已成必然。
参考文献
[1]吴晓求.互联网金融[J].财贸经济.2015(8):77-85.
[2]潘卫红.我国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创新思考[J].商业经济研究.2016(24):146-150.
[3]董鹏.“互联网+”时代物流金融畅想[J].时代金融.2015,(7):46-47.
[4]汪传雷,王栋梓,刘兰凤.在线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绩效评价研究[J].物流科技.2015,(5):38-43.
[5]王刚.物流金融法理学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8):191-192.
[6]赵燕歌,徐静珍.京津冀协调发展中的物流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2015,(4):34-37.
项目支撑:《关于湘潭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研究》,项目编号:201711342007,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40号。
作者简介:谢端军(1995-),男,汉族,湖南省衡阳县人,现为湖南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