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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是象形字,按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为手掌之形。其指微曲。金文中有带指甲之形者,本义指人的指甲,后引申为鸟兽的脚趾。“牙”也是个象形字,本义指槽牙,后引申为人和禽兽的牙齿。这两个字都是单音节词,在先秦时期,已经开始联合使用,如《荀子·劝学》:“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韩非子·二柄》:“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服于狗矣”,在这里“爪”“牙”连用作为一个联合词组,仍表示它们的本义,仅指动物的爪子和牙齿。而随着“爪“‘牙”连用频率的提高,它们组成的联合词组逐渐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