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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12]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大.建设用地计划每年都有较大缺口,一方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极为紧张,大量项目用地得不到保障。项目无法落地;另一方面我省土地批而未用现象仍较为突出,大量批而未用土地闲置,影响到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为了盘活用地指标,缓解’极为紧张的用地矛盾,支持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批而未用土地转用指标(包括农用地指标和未利用地指标,下同)回收利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