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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老年人肝肾不足,筋骨衰弱,骨质疏松,加之股骨颈的特殊解剖特点,很小的暴力即可引起此部位骨折,所以,股骨颈骨折多见于老年人。我们对38例老年患者在骨折不同时期,针对不同的伴随疾病,通过心理、饮食护理及患肢及时、合理的功能锻炼,使病人骨折顺利愈合,患肢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恢复良好,减轻了家庭负担。
关键词:股骨颈骨折 辨证护理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7.387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7-0339-01
1 临床资料
我科自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共收治股骨颈骨折患者38例,其中男25例,女13例,最大年龄85岁,最小年龄58岁,伴随高血压者18例,高血糖者9例,中风偏瘫者3例。
2 护理方法
2.1 情志护理:祖国医学认为,情志不仅是精神活动的外在表现,也可影响阴阳、气血、脏腑、经络的功能平衡,从而影响病情恢复。据《内径》记载:“怡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从安来……,精神不进,意志不治,故病不愈”。
所以我们在骨折的不同时期,根据患者的情绪状态,给予相应的护理。
2.1.1 骨折早期,因突发的创伤刺激,自理能力的突然丧失,及对医疗环境的陌生,患者情志变化以惊恐为主,常产生紧张、恐惧、孤独等心理反应,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以安抚为主,经常巡视病房,主动与患者交谈,给予适当的心理安慰及必要的生活照顾,鼓励患者正确面对病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让患者感受到来自护理人员的关怀,逐渐消除不良情绪,同时有选择性地进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使患者消除思想顾虑,充满信心地接受治疗,配合护理。
2.1.2 骨折中期,由于长时间的卧床治疗、休养及对骨折预后的担心,多数病人情绪急躁,容易产生焦虑、忧郁,对治疗失去信心。我们灵活开展心理疏导,经常介绍一些同类患者康复的案例,以及康复后的幸福生活,给他们以心理支持;在日常治疗和康复中,积极与患者沟通,使其放松心情,愉快接受、配合治疗,并鼓励病人之间相互交流,使他们有归宿感,减少顾虑及担忧,增强康复的信心。
2.1.3 骨折晚期,随着病情恢复,患者情志由忧转喜,容易忽视修养,造成二次损伤。此期我们严格控制患者下床活动的时间与活动量,有效预防了病情反复,保证患者顺利康复。
2.2 饮食护理:《金匮要略》记载:“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病”。股骨颈骨折的老年病人,常脾胃气虚或胃阳不足,饮食应以高蛋白、易消化、清淡饮食为主,适当补充维生素,忌油腻辛辣食物。
2.2.1 骨折早期,为受伤后1-2周内。因筋骨脉络损伤,血液离经而瘀于外,气血凝滞,阻塞经络。配合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治法,饮食宜清淡、易消化。我们常鼓励患者多食新鲜蔬菜、水果及富含鈣、磷的食物,指导家属将黑大豆、蘑菇、木耳、山楂等散瘀止血的食物煮成汤、粥、羹等给患者食用,并鼓励患者多饮水,防止尿路结石,保持大便通畅。伴随高血压的病人,指导患者低盐、低脂、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多食蔬菜、水果、豆类、菌类等,禁忌辛辣、刺激及煎炸食品。伴随糖尿病的病人,指导其低脂、低糖、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忌食纯糖食品及含淀粉高的食品,如:蜂蜜、甜点、土豆、粉丝等。
2.2.2 骨折中期:此期病人疼痛多明显减轻,但瘀肿消而未尽,骨折初步稳定而未完全连接。配合合营止痛,接骨续筋的治法,饮食宜营养丰富,可继续给以散瘀止血之食品,配以生姜、花椒、葱、蒜、山楂等强脾健胃之食品,待脾胃健运后,食以血肉有情之品,以补养气血。
2.2.3 骨折后期,瘀肿已消,骨痂长而未坚,治宜壮筋骨,养气血,补肝肾,饮食宜补养为主,忌辛辣、寒凉之品。
2.3 功能锻炼:向患者说明合理锻炼的重要性,鼓励患者积极、及时进行正确的功能锻炼。告知患者及家属,在锻炼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合适的体位。牵引患者,伤肢外展30°―40°,足部中立,防止外旋。内固定患者术后第二天可坐起,应注意不盘腿,不侧卧,仰卧时两大腿之间放一垫枕,防止患肢内收和外旋。
2.3.1 骨折早期,因患肢局部肿胀,骨折端不稳定,此期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在维持伤肢外展中立的前提下,做患侧股四头肌等长收缩活动和踝关节及足趾的背伸、跖屈活动,配合有效的髌骨按摩,以促进患肢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避免关节僵硬。
2.3.2 骨折中期,除继续患肢肌肉舒缩活动外,可逐步缓慢活动膝、踝关节,活动范围不宜过大,患肢禁止外旋和内收。
2.3.3 骨折后期,逐渐加大髋关节活动范围和强度指导患者扶双拐下床活动,但患肢不能负重。
2.4 循症护理:根据患者临床症状,辩证施护,标本兼护。对出现的症状及时采取护理措施,并综合辩证,查找病因,预测病情发展趋势,提前做好护理准备。
3 小结
辩证施护是中医护理的特色之一,也是祖国医学多年经验积累的结果。中医学理论认为,证和症有不同的概念。“症”即症状,“证”则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二者既相互联系,又不可混淆。我们在护理过程中注意循“症”辩“证”,可以同症异护,也可异症同护。中医辨证施护可以有效促进患者骨折愈合和病情康复,降低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发生率,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
关键词:股骨颈骨折 辨证护理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7.387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7-0339-01
1 临床资料
我科自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共收治股骨颈骨折患者38例,其中男25例,女13例,最大年龄85岁,最小年龄58岁,伴随高血压者18例,高血糖者9例,中风偏瘫者3例。
2 护理方法
2.1 情志护理:祖国医学认为,情志不仅是精神活动的外在表现,也可影响阴阳、气血、脏腑、经络的功能平衡,从而影响病情恢复。据《内径》记载:“怡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从安来……,精神不进,意志不治,故病不愈”。
所以我们在骨折的不同时期,根据患者的情绪状态,给予相应的护理。
2.1.1 骨折早期,因突发的创伤刺激,自理能力的突然丧失,及对医疗环境的陌生,患者情志变化以惊恐为主,常产生紧张、恐惧、孤独等心理反应,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以安抚为主,经常巡视病房,主动与患者交谈,给予适当的心理安慰及必要的生活照顾,鼓励患者正确面对病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让患者感受到来自护理人员的关怀,逐渐消除不良情绪,同时有选择性地进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使患者消除思想顾虑,充满信心地接受治疗,配合护理。
2.1.2 骨折中期,由于长时间的卧床治疗、休养及对骨折预后的担心,多数病人情绪急躁,容易产生焦虑、忧郁,对治疗失去信心。我们灵活开展心理疏导,经常介绍一些同类患者康复的案例,以及康复后的幸福生活,给他们以心理支持;在日常治疗和康复中,积极与患者沟通,使其放松心情,愉快接受、配合治疗,并鼓励病人之间相互交流,使他们有归宿感,减少顾虑及担忧,增强康复的信心。
2.1.3 骨折晚期,随着病情恢复,患者情志由忧转喜,容易忽视修养,造成二次损伤。此期我们严格控制患者下床活动的时间与活动量,有效预防了病情反复,保证患者顺利康复。
2.2 饮食护理:《金匮要略》记载:“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病”。股骨颈骨折的老年病人,常脾胃气虚或胃阳不足,饮食应以高蛋白、易消化、清淡饮食为主,适当补充维生素,忌油腻辛辣食物。
2.2.1 骨折早期,为受伤后1-2周内。因筋骨脉络损伤,血液离经而瘀于外,气血凝滞,阻塞经络。配合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治法,饮食宜清淡、易消化。我们常鼓励患者多食新鲜蔬菜、水果及富含鈣、磷的食物,指导家属将黑大豆、蘑菇、木耳、山楂等散瘀止血的食物煮成汤、粥、羹等给患者食用,并鼓励患者多饮水,防止尿路结石,保持大便通畅。伴随高血压的病人,指导患者低盐、低脂、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多食蔬菜、水果、豆类、菌类等,禁忌辛辣、刺激及煎炸食品。伴随糖尿病的病人,指导其低脂、低糖、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忌食纯糖食品及含淀粉高的食品,如:蜂蜜、甜点、土豆、粉丝等。
2.2.2 骨折中期:此期病人疼痛多明显减轻,但瘀肿消而未尽,骨折初步稳定而未完全连接。配合合营止痛,接骨续筋的治法,饮食宜营养丰富,可继续给以散瘀止血之食品,配以生姜、花椒、葱、蒜、山楂等强脾健胃之食品,待脾胃健运后,食以血肉有情之品,以补养气血。
2.2.3 骨折后期,瘀肿已消,骨痂长而未坚,治宜壮筋骨,养气血,补肝肾,饮食宜补养为主,忌辛辣、寒凉之品。
2.3 功能锻炼:向患者说明合理锻炼的重要性,鼓励患者积极、及时进行正确的功能锻炼。告知患者及家属,在锻炼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合适的体位。牵引患者,伤肢外展30°―40°,足部中立,防止外旋。内固定患者术后第二天可坐起,应注意不盘腿,不侧卧,仰卧时两大腿之间放一垫枕,防止患肢内收和外旋。
2.3.1 骨折早期,因患肢局部肿胀,骨折端不稳定,此期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在维持伤肢外展中立的前提下,做患侧股四头肌等长收缩活动和踝关节及足趾的背伸、跖屈活动,配合有效的髌骨按摩,以促进患肢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避免关节僵硬。
2.3.2 骨折中期,除继续患肢肌肉舒缩活动外,可逐步缓慢活动膝、踝关节,活动范围不宜过大,患肢禁止外旋和内收。
2.3.3 骨折后期,逐渐加大髋关节活动范围和强度指导患者扶双拐下床活动,但患肢不能负重。
2.4 循症护理:根据患者临床症状,辩证施护,标本兼护。对出现的症状及时采取护理措施,并综合辩证,查找病因,预测病情发展趋势,提前做好护理准备。
3 小结
辩证施护是中医护理的特色之一,也是祖国医学多年经验积累的结果。中医学理论认为,证和症有不同的概念。“症”即症状,“证”则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二者既相互联系,又不可混淆。我们在护理过程中注意循“症”辩“证”,可以同症异护,也可异症同护。中医辨证施护可以有效促进患者骨折愈合和病情康复,降低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发生率,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