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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78年,我国就针对影视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但只限于对电影洗片废水提出了具体的法规一《电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在我国目前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中,影视拍摄这一项目不存在于需要进行环评的目录中,环保部门对这类行为的监管缺乏法律依据,直接导致了《无极》等事件的发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本篇文章从拍摄活动与一般建设项目以及一般非污染生态项目的区别与相似之处对影视拍摄活动的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拍摄期环境影响评价及拍摄结束后期的生态恢复工作做出分析并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