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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中国政治系统中充当着中央政府行使职权的代理者和具体执行者的角色,在社会转型期,更多地承担着直面各种社会矛盾的重任,其公信力建设对于提高国家整体治理能力有着重大意义。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弱化不但增加了政府运作的实际成本,而且威胁到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地方政府公信力弱化的深层次原因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现有央地权力配置模式,是当前央地关系运作逻辑下的必然结果。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是与央地规范分权同行并交织在一起的,要实现地方政府公信力的重塑就应着眼于央地规范分权,力求在共同战略目标之下构建两者的和谐支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