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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发布,以下简称《清单》)的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国税总局编制了《清单》,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再次充分肯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2017年9月,国税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编制《清单》是其中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之一。
国税总局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编制《清单》,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从4月1日起,国税总局承诺清单上的办税事项将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全程办;从8月1日起,全国的办税大厅都能同时办理所有的税收业务。
在税务领域施行《清单》,是国税总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
据了解,《清单》共有报告类、發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05个事项。
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清单》涵盖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办理等办税全流程,件件都是纳税人的关注点,条条都基于纳税人的办税需求。
“全面推开纳税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是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当头炮。”据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介绍,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即指税务机关通过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融合线上线下办税,在资料完整并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让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一次或者全程网上办理。
考虑到各地信息化建设进度、纳税人办税习惯等存在差异,部分涉税事项暂未列入《清单》,主要涉及需要跨部门完成或者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内部流转的事项。因此,要求各省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并向社会公告实施。同时,国税总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在国税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国税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减少办税时间,简并申报资料,优化服务质效。
各级税务机关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提升工作站位、强化领导、精心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顺利推进,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通知》指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各地税务机关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省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可结合实际在《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列“最多跑一次”的办税事项,形成本地国税局、地税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于2018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告,自4月1日起同步实施。
在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各省税务机关应积极落实国税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最大程度让纳税人办税“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通知》还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梳理实施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涉及税政、征管、纳服、宣传和信息化等各方面的事项,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落实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细化《清单》中每一个办税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编写《“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便利纳税人办税。抓好税务人员培训,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在改革实施前,要通过各地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二维码等渠道,为纳税人辅导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条件、范围、流程和注意事项。
《通知》还明确,各地税务机关要明确分工和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提高改革的推动力。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主动汇报,积极取得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改革过程中督促检查工作,发现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综合运用督查督办、绩效考评等方法,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多地提前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为积极落实国税总局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涉税营商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增添便利,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方式和措施。
据记者了解,广西梧州市地税局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政务协作,自2018年3月起,对房地产交易部分涉税事项办结时限进行再提速,十八项涉税事项率先实现“资料集全、只跑一次”;一项涉税事项无需到地税窗口即可办理,赢得了纳税人和协作部门的一致好评。
如纳税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不动产权属约定变更的涉税事项,纳税人可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件并办结,无需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办事环节少“跑两次”,办结减免税备案手续节约了七个工作日。另外,纳税人离婚析产、法定继承不动产权属变更涉税事项提速为即时办结,纳税人办理离婚析产、法定继承减免税备案,从交件、审核、存量房评估出价、减免税备案、缴纳印花税等流程,实行扁平化一窗式服务,实现资料集全、即时办结,纳税人至少可节约七个工作日时间。 江西省为加快办税事项“放管服”改革,最新公布的纳税服务措施中,有170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54个办税事项不需要再去税务机关,将实现“全程网上办”。
据江西省国税局副局长胥敏锋介绍,江西省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将实行“容缺受理”,開发“容缺管理系统”,不让纳税人因一时疏忽“多次跑”。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对跨省经营企业15项涉税事项实行全国通办。
同时,江西编制了“一次不跑”清单,通过全程网上办、上门服务、邮政配送等措施,实现更多办税事项“零次跑”。
据了解,下一步江西省将根据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和征管手段的变化情况,通过拓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不断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的范围。
为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地税局从涉及人员最多、业务办理量最大的“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入手,联合省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商业银行,突破技术壁垒,在“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和“支付宝”上开发了“三方协议”网上办理系统。“三方协议”即纳税人或社保费的缴纳者,授权税务部门从自己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上扣缴税费、缴入国库的协议。
“三方协议”这一创新做法彻底改变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困局,实现了纳税人从“多次跑”到“不用跑”。而浙江的这次尝试,也得到了国税总局领导的重视。
据统计,2017年7月份以来,浙江省地税共签订“三方协议”61万户,其中50多万户通过网上签订,全省全年受益纳税人超100万户。全国推广后,每年将有超1 000万纳税人(缴费人)受益。随着越来越多的省份将社保费征收交由地税部门,受益纳税人(缴费人)还将倍数扩张。
另据了解,湖南省税务系统将重点推出办税“最多跑一次”等38项便民服务措施。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省国税和地税系统联合制定了38项便民服务措施,将于近期推出。”湖南省国税局局长刘明权介绍,这38项便民服务措施包括“最多跑一次”清单、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涉税资料由备案改备查、推行自助办税服务、简化注销流程和省内纳税人迁移办理手续和拓展同城通办、省内通办范围等,并将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改造,提升办税“软环境”。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国税总局编制了《清单》,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再次充分肯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2017年9月,国税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编制《清单》是其中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之一。
国税总局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编制《清单》,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从4月1日起,国税总局承诺清单上的办税事项将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全程办;从8月1日起,全国的办税大厅都能同时办理所有的税收业务。
在税务领域施行《清单》,是国税总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
据了解,《清单》共有报告类、發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05个事项。
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清单》涵盖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办理等办税全流程,件件都是纳税人的关注点,条条都基于纳税人的办税需求。
“全面推开纳税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是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当头炮。”据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介绍,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即指税务机关通过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融合线上线下办税,在资料完整并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让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一次或者全程网上办理。
考虑到各地信息化建设进度、纳税人办税习惯等存在差异,部分涉税事项暂未列入《清单》,主要涉及需要跨部门完成或者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内部流转的事项。因此,要求各省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并向社会公告实施。同时,国税总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在国税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国税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减少办税时间,简并申报资料,优化服务质效。
各级税务机关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提升工作站位、强化领导、精心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顺利推进,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通知》指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各地税务机关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省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可结合实际在《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列“最多跑一次”的办税事项,形成本地国税局、地税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于2018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告,自4月1日起同步实施。
在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各省税务机关应积极落实国税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最大程度让纳税人办税“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通知》还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梳理实施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涉及税政、征管、纳服、宣传和信息化等各方面的事项,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落实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细化《清单》中每一个办税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编写《“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便利纳税人办税。抓好税务人员培训,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在改革实施前,要通过各地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二维码等渠道,为纳税人辅导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条件、范围、流程和注意事项。
《通知》还明确,各地税务机关要明确分工和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提高改革的推动力。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主动汇报,积极取得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改革过程中督促检查工作,发现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综合运用督查督办、绩效考评等方法,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多地提前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为积极落实国税总局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涉税营商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增添便利,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方式和措施。
据记者了解,广西梧州市地税局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政务协作,自2018年3月起,对房地产交易部分涉税事项办结时限进行再提速,十八项涉税事项率先实现“资料集全、只跑一次”;一项涉税事项无需到地税窗口即可办理,赢得了纳税人和协作部门的一致好评。
如纳税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不动产权属约定变更的涉税事项,纳税人可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件并办结,无需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办事环节少“跑两次”,办结减免税备案手续节约了七个工作日。另外,纳税人离婚析产、法定继承不动产权属变更涉税事项提速为即时办结,纳税人办理离婚析产、法定继承减免税备案,从交件、审核、存量房评估出价、减免税备案、缴纳印花税等流程,实行扁平化一窗式服务,实现资料集全、即时办结,纳税人至少可节约七个工作日时间。 江西省为加快办税事项“放管服”改革,最新公布的纳税服务措施中,有170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54个办税事项不需要再去税务机关,将实现“全程网上办”。
据江西省国税局副局长胥敏锋介绍,江西省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将实行“容缺受理”,開发“容缺管理系统”,不让纳税人因一时疏忽“多次跑”。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对跨省经营企业15项涉税事项实行全国通办。
同时,江西编制了“一次不跑”清单,通过全程网上办、上门服务、邮政配送等措施,实现更多办税事项“零次跑”。
据了解,下一步江西省将根据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和征管手段的变化情况,通过拓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不断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的范围。
为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地税局从涉及人员最多、业务办理量最大的“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入手,联合省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商业银行,突破技术壁垒,在“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和“支付宝”上开发了“三方协议”网上办理系统。“三方协议”即纳税人或社保费的缴纳者,授权税务部门从自己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上扣缴税费、缴入国库的协议。
“三方协议”这一创新做法彻底改变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困局,实现了纳税人从“多次跑”到“不用跑”。而浙江的这次尝试,也得到了国税总局领导的重视。
据统计,2017年7月份以来,浙江省地税共签订“三方协议”61万户,其中50多万户通过网上签订,全省全年受益纳税人超100万户。全国推广后,每年将有超1 000万纳税人(缴费人)受益。随着越来越多的省份将社保费征收交由地税部门,受益纳税人(缴费人)还将倍数扩张。
另据了解,湖南省税务系统将重点推出办税“最多跑一次”等38项便民服务措施。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省国税和地税系统联合制定了38项便民服务措施,将于近期推出。”湖南省国税局局长刘明权介绍,这38项便民服务措施包括“最多跑一次”清单、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涉税资料由备案改备查、推行自助办税服务、简化注销流程和省内纳税人迁移办理手续和拓展同城通办、省内通办范围等,并将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改造,提升办税“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