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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计和发展,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妥善解决就业问题尤为重要。党和政府已明确提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力气,千方百计做好扩大就业这项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然而要实现“促就业,保民生”的目标,必须破解三大就业难题——
如何促进农民工就业?
截至2009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技能或技能单一、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原因,他们的就业面临着特殊困难。必须给农民工更多的关怀、支持和鼓励,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求职就业中遇到的种种难题。
稳定企业就业。企业是经济活动和吸纳就业的主体。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过程中,国家实施“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等措施,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减员。要保持援企稳岗政策的连续性,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服务业发展,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强化就业服务。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等各种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加强用工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推进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城市和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有效岗位信息。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及时举办招聘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择业机会。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系统,完善统计和调查制度,提高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预测和反应能力。加强技能培训。要根据企业用工急需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信息,组织开展上门、对口培训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和上岗就业无缝对接。根据农民工意愿,分级分类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创业就业能力。强化企业责任,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优化创业环境。要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做好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农民工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加强权益保护。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推进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落实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如何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
大学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中一支高素质的生力军。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全国大学毕业生达到630余万人,是10年前的5倍多,再创历史新高。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超过700万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政府、高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强大合力。
对各级政府来讲,要把中央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采取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要将大学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放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统筹安排。积极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清理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制度障碍。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特别是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落实企业吸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成为吸纳大学毕业生的“蓄水池”。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对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毕业生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为大学生就业减少成本、提供方便。对高校来说,要把促进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空间。要全面落实就业的“一把手”工程,确保就业指导服务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的“三到位”,健全就业工作体系。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开展创业教育与服务,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加大学科和专业调整力度,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实现由人才供给导向型向就业需求导向型的转变。
对用人单位来说,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存在着过分看重高学历、看重工作经历、拒绝女生求职、故意压低待遇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应该树立长远眼光和正确的用人观念,消除性别、学历等偏见,完善用人机制,积极吸收和储备优秀人才。
对大学毕业生自身来说,应该增强信心,切实提高就业能力。要转变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重事业、轻地域”等正确的择业观,自觉把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国家、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要勇于创业,利用自己较高的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自主创业,闯出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要练好“内功”,在刻苦学习、提高知识水平的同时,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增加社会经历,积累工作经验。要及时了解就业信息,掌握就业技能,把握好每一个就业机会。
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帮助大学毕业生顺利跨过就业这道“坎”。广大学生家长要引导子女正确看待当前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合理确定就业预期。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到西部、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营造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怎样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在我国庞大的就业大军中,有一个自身条件较差、非常渴望工作岗位而又很难实现就业和创业的群体,被称为就业困难人员。这一群体,主要包括以“4050”人员为主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帮助他们找到或重新找到工作岗位,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解决民生问题中的“短板”,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
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引导各类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推进城市环保、绿化、卫生、治安、交通、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强化就业援助和服务。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设立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需求,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精细化援助。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落实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鼓励他们立足实际、各展所长,多渠道就业和创业,并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
“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深信,随着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和措施的深入实施,各类群体就业难的问题必将得到进一步缓解,社会就业总量和结构更加均衡、就业环境更加完善、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质量更加良好的就业局面也一定会逐步成型。
如何促进农民工就业?
截至2009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技能或技能单一、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原因,他们的就业面临着特殊困难。必须给农民工更多的关怀、支持和鼓励,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求职就业中遇到的种种难题。
稳定企业就业。企业是经济活动和吸纳就业的主体。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过程中,国家实施“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等措施,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减员。要保持援企稳岗政策的连续性,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服务业发展,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强化就业服务。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等各种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加强用工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推进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城市和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有效岗位信息。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及时举办招聘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择业机会。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系统,完善统计和调查制度,提高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预测和反应能力。加强技能培训。要根据企业用工急需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信息,组织开展上门、对口培训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和上岗就业无缝对接。根据农民工意愿,分级分类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创业就业能力。强化企业责任,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优化创业环境。要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做好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农民工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加强权益保护。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推进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落实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如何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
大学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中一支高素质的生力军。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全国大学毕业生达到630余万人,是10年前的5倍多,再创历史新高。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超过700万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政府、高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强大合力。
对各级政府来讲,要把中央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采取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要将大学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放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统筹安排。积极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清理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制度障碍。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特别是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落实企业吸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成为吸纳大学毕业生的“蓄水池”。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对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毕业生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为大学生就业减少成本、提供方便。对高校来说,要把促进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空间。要全面落实就业的“一把手”工程,确保就业指导服务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的“三到位”,健全就业工作体系。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开展创业教育与服务,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加大学科和专业调整力度,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实现由人才供给导向型向就业需求导向型的转变。
对用人单位来说,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存在着过分看重高学历、看重工作经历、拒绝女生求职、故意压低待遇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应该树立长远眼光和正确的用人观念,消除性别、学历等偏见,完善用人机制,积极吸收和储备优秀人才。
对大学毕业生自身来说,应该增强信心,切实提高就业能力。要转变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重事业、轻地域”等正确的择业观,自觉把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国家、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要勇于创业,利用自己较高的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自主创业,闯出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要练好“内功”,在刻苦学习、提高知识水平的同时,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增加社会经历,积累工作经验。要及时了解就业信息,掌握就业技能,把握好每一个就业机会。
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帮助大学毕业生顺利跨过就业这道“坎”。广大学生家长要引导子女正确看待当前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合理确定就业预期。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到西部、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营造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怎样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在我国庞大的就业大军中,有一个自身条件较差、非常渴望工作岗位而又很难实现就业和创业的群体,被称为就业困难人员。这一群体,主要包括以“4050”人员为主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帮助他们找到或重新找到工作岗位,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解决民生问题中的“短板”,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
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引导各类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推进城市环保、绿化、卫生、治安、交通、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强化就业援助和服务。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设立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需求,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精细化援助。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落实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鼓励他们立足实际、各展所长,多渠道就业和创业,并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
“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深信,随着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和措施的深入实施,各类群体就业难的问题必将得到进一步缓解,社会就业总量和结构更加均衡、就业环境更加完善、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质量更加良好的就业局面也一定会逐步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