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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可能是这个星球上最成功的企业家、商人、创造者之一,但史蒂夫·乔布斯却比他更为伟大,因为盖茨的视野是面对现实,而乔布斯的眼光是面向未来。
我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想否定比尔·盖茨的卓越成就,也不是因为乔布斯刚刚去世而为逝者贴金,而是乔布斯用他独有的魅力与永不停歇的创新向世界证明了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上帝给我们送来了乔布斯,教给我们如何让科技与艺术(广义的人文艺术)完美联姻,他“前所未有的把艺术家的灵感和工程师的远见结合在一起”(谷歌董事会主席施密特语),这正是乔布斯比盖茨更伟大更值得我们这个世界铭记的地方。
有人说,夏娃的苹果让人类有了道德,牛顿的苹果让人类有了科学,而乔布斯苹果让人有了生活。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企业的定义被打上“盈利工具”的深深烙印,在这一定义之下,最成功的企业是那些最会赚钱的公司,最成功的商业模式是将产品打造成商品,然后再演变成消费品,市场营销的秘诀是把握消费者心理。
而乔布斯却要挑战这些,因为他很清楚,企业的终极目标并不是为了盈利,产品的最终用途也不是为了实用,它们还有更重要的东西——生活,引领着时尚的生活,给我们艺术享受的生活。在他的眼里,消费品不仅仅只是实用,它更是一件可供欣赏的艺术品。
乔布斯超越盖茨的第一个地方在于“简单”,这或许跟他的经历有关。他特立独行的性格以及皈依佛教的事实让他的思维变得与众不同,他深刻地领悟到“简单”的真谛,并将这种简单贯穿到他的创意与作品中去,融入到世俗的潮流之中。
“简单”,相对于复杂来说,做起来却极其艰难。由简化繁易,由繁入简难,正所谓“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只有那些能参透人生,回归本真的人,才能真正顿悟到其中的禅意。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点评乔布斯道:“我相信乔布斯花了很多时间在内省,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只不过他可能不愿意讲出来”,“我想乔布斯在做产品上有一种哲学的高度,他真的能够做取舍。”
而我更愿意相信,乔布斯深谙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最深奥的道理都是最简单朴素的,最简单的方法可能是解决难题最有效的方法。遵循这一原则,让电脑像电话一样简单好用,他掌控的苹果正是以最简约的面目呈现于世人面前。
乔布斯超越盖茨的第二个的地方在于对消费者的态度。两人都非常看重用户和消费者,去把握消费者的心理。但盖茨看重消费者的目的是占领这个市场,只要市场需要,他愿意推出任何市场需要的产品,并由此获取巨额利润。而乔布斯的眼光却放得更高远。他进入IT这个领域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满足这个世界,而在于改变这个世界,因而他更注重用户体验,无论是桌面出版或者iTunes软件,用户体验是他最为关注的东西。这种用户体验,不仅仅是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是创造一种无与伦比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品味,并引领着时尚的潮流。
追求完美是乔布斯超越盖茨的第三个地方。如今,苹果在科技领域的硬件、软件以及用户界面都堪称完美。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追求完美的过程是如何艰辛困苦。商业社会,成本和市场占有率永远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它是维持一个企业生存与运转的重要武器。但乔布斯却发出不同的声音。他曾说:“我根本不在乎市场占有率。我所关心的是怎么制造出世界上最好的微电脑,只要能够达成这个目标,我们市场占有率自然能够提升。”
当最初的苹果机销售并不如人意的时候,他却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创新中,而不顾公司即将倒闭的残酷现实。当其他的公司为占领市场而绞尽脑汁的时候,他却将所有的心思放在如何使苹果的产品更加完善上。他甚至苛刻地要求消费者看不到的苹果产品的内部也要至臻完美。事实证明,追求完美和卓越的人,只要他坚持住,一定会得到上帝的青睐。
乔布斯超越盖茨最重要的地方在于理念。盖茨是典型的实用主义哲学信奉者,他的公司里囤积着大量的软件工程师,他们为微软的WINDOS系统升级殚精竭虑。而苹果的公司团队里却拥有人类学、艺术、历史和文学等学科背景,他们以艺术的名义,赋予了苹果的产品以灵魂。这或许是苹果产品风靡世界的最主要的原因。
实用主义哲学的根基在于理性与实用,他思考的问题永远在当下,他的眼光也局限于现在。盖茨始终认为,学习要与工作相关,因而教育投资应优先考虑那些能创造工作机会的学科和院系。他主张,教育体系的根本在于营造一个更高效率和效能的学习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实用和效率,是盖茨认识世界的基本理念。
乔布斯却不这样看,他的理念更偏向于理想主义。他在苹果新品发布会上说:“在苹果产品的DNA中,单技术一项是不够的;是技术和人文的结合,使我们能够让自己的心灵歌唱。而在这些后PC设备中,情况更是如此。”他很清楚地明白,技术再先进,也必须为人类服务,如果没有艺术的参与,再创新的产品依然只是一件没有灵魂的产品,不可能与人类发生亲密的接触。惟有科技与艺术并重,将艺术的灵感赋予到科技的创新中去,产品才能真正获得生命,这样的创新才更能持久。
在乔布斯生前的最后一次对媒体公开亮相的场合,乔布斯展示了一幅图。图画以一个十字路品为画面,两条交叉的道路边各有一块路牌,一块写着“技术”,一块写着“人文”。从他无数次对“人文”的重复中我们发现,苹果之所以取得难以复制的成功,并不在于它在技术层面的创新有多么完美,更重要的是它创新了一种生活理念,一种生活方式。当人类在大地上辛勤劳作的时候,我们的需求并不仅仅是衣食温饱,也并不仅仅是享受与愉悦,我们还需要在这个世界“诗意地栖居”,这便是艺术,它是人类最理想的生活方式,或者说是人类生活的至高境界。
我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想否定比尔·盖茨的卓越成就,也不是因为乔布斯刚刚去世而为逝者贴金,而是乔布斯用他独有的魅力与永不停歇的创新向世界证明了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上帝给我们送来了乔布斯,教给我们如何让科技与艺术(广义的人文艺术)完美联姻,他“前所未有的把艺术家的灵感和工程师的远见结合在一起”(谷歌董事会主席施密特语),这正是乔布斯比盖茨更伟大更值得我们这个世界铭记的地方。
有人说,夏娃的苹果让人类有了道德,牛顿的苹果让人类有了科学,而乔布斯苹果让人有了生活。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企业的定义被打上“盈利工具”的深深烙印,在这一定义之下,最成功的企业是那些最会赚钱的公司,最成功的商业模式是将产品打造成商品,然后再演变成消费品,市场营销的秘诀是把握消费者心理。
而乔布斯却要挑战这些,因为他很清楚,企业的终极目标并不是为了盈利,产品的最终用途也不是为了实用,它们还有更重要的东西——生活,引领着时尚的生活,给我们艺术享受的生活。在他的眼里,消费品不仅仅只是实用,它更是一件可供欣赏的艺术品。
乔布斯超越盖茨的第一个地方在于“简单”,这或许跟他的经历有关。他特立独行的性格以及皈依佛教的事实让他的思维变得与众不同,他深刻地领悟到“简单”的真谛,并将这种简单贯穿到他的创意与作品中去,融入到世俗的潮流之中。
“简单”,相对于复杂来说,做起来却极其艰难。由简化繁易,由繁入简难,正所谓“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只有那些能参透人生,回归本真的人,才能真正顿悟到其中的禅意。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点评乔布斯道:“我相信乔布斯花了很多时间在内省,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只不过他可能不愿意讲出来”,“我想乔布斯在做产品上有一种哲学的高度,他真的能够做取舍。”
而我更愿意相信,乔布斯深谙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最深奥的道理都是最简单朴素的,最简单的方法可能是解决难题最有效的方法。遵循这一原则,让电脑像电话一样简单好用,他掌控的苹果正是以最简约的面目呈现于世人面前。
乔布斯超越盖茨的第二个的地方在于对消费者的态度。两人都非常看重用户和消费者,去把握消费者的心理。但盖茨看重消费者的目的是占领这个市场,只要市场需要,他愿意推出任何市场需要的产品,并由此获取巨额利润。而乔布斯的眼光却放得更高远。他进入IT这个领域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满足这个世界,而在于改变这个世界,因而他更注重用户体验,无论是桌面出版或者iTunes软件,用户体验是他最为关注的东西。这种用户体验,不仅仅是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是创造一种无与伦比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品味,并引领着时尚的潮流。
追求完美是乔布斯超越盖茨的第三个地方。如今,苹果在科技领域的硬件、软件以及用户界面都堪称完美。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追求完美的过程是如何艰辛困苦。商业社会,成本和市场占有率永远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它是维持一个企业生存与运转的重要武器。但乔布斯却发出不同的声音。他曾说:“我根本不在乎市场占有率。我所关心的是怎么制造出世界上最好的微电脑,只要能够达成这个目标,我们市场占有率自然能够提升。”
当最初的苹果机销售并不如人意的时候,他却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创新中,而不顾公司即将倒闭的残酷现实。当其他的公司为占领市场而绞尽脑汁的时候,他却将所有的心思放在如何使苹果的产品更加完善上。他甚至苛刻地要求消费者看不到的苹果产品的内部也要至臻完美。事实证明,追求完美和卓越的人,只要他坚持住,一定会得到上帝的青睐。
乔布斯超越盖茨最重要的地方在于理念。盖茨是典型的实用主义哲学信奉者,他的公司里囤积着大量的软件工程师,他们为微软的WINDOS系统升级殚精竭虑。而苹果的公司团队里却拥有人类学、艺术、历史和文学等学科背景,他们以艺术的名义,赋予了苹果的产品以灵魂。这或许是苹果产品风靡世界的最主要的原因。
实用主义哲学的根基在于理性与实用,他思考的问题永远在当下,他的眼光也局限于现在。盖茨始终认为,学习要与工作相关,因而教育投资应优先考虑那些能创造工作机会的学科和院系。他主张,教育体系的根本在于营造一个更高效率和效能的学习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实用和效率,是盖茨认识世界的基本理念。
乔布斯却不这样看,他的理念更偏向于理想主义。他在苹果新品发布会上说:“在苹果产品的DNA中,单技术一项是不够的;是技术和人文的结合,使我们能够让自己的心灵歌唱。而在这些后PC设备中,情况更是如此。”他很清楚地明白,技术再先进,也必须为人类服务,如果没有艺术的参与,再创新的产品依然只是一件没有灵魂的产品,不可能与人类发生亲密的接触。惟有科技与艺术并重,将艺术的灵感赋予到科技的创新中去,产品才能真正获得生命,这样的创新才更能持久。
在乔布斯生前的最后一次对媒体公开亮相的场合,乔布斯展示了一幅图。图画以一个十字路品为画面,两条交叉的道路边各有一块路牌,一块写着“技术”,一块写着“人文”。从他无数次对“人文”的重复中我们发现,苹果之所以取得难以复制的成功,并不在于它在技术层面的创新有多么完美,更重要的是它创新了一种生活理念,一种生活方式。当人类在大地上辛勤劳作的时候,我们的需求并不仅仅是衣食温饱,也并不仅仅是享受与愉悦,我们还需要在这个世界“诗意地栖居”,这便是艺术,它是人类最理想的生活方式,或者说是人类生活的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