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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办理澳洲移民不久,老公很快在澳大利亚悉尼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我们就在这个美丽的城市安下了家。2003年6月26日,我们的儿子呱呱坠地,老公给他起名叫“桑(sun)”,一是英文“太阳”和“儿子”谐音,二是不忘“桑梓故土”的意思。本想一家人安心过其乐融融的小日子,没想到,儿子小桑居然三番五次让我们跟悉尼警察打上了交道,甚至来探亲的奶奶还被他送进了监狱!
8个月的小娃娃,
差点让妈妈蹲监狱
小桑8个月时,一天,我带他去逛超市。经过奶瓶柜台时,小家伙一直哭个不停,小手还用力撕扯我的头发,把我的脸都抓出了几道血印,我气得重重地打了几下他的屁股,最后把他弄进汽车带回家。
到家后我正准备给小桑换衣服洗澡,突然有人敲门,居然是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察!一个摆出警匪片中的架势对我说:“别动,举起手来!”另一个则趁我贴在墙上的功夫四处查看。原来,刚才在商场里,目睹我对小桑“暴行”的顾客中有3位市民,不约而同地记下了我的车牌并报了警!
看到我一脸的惨相及安好无恙正嬉水玩闹的小桑,警察半信半疑。他们坚持要我证明和小桑的关系,我只好翻箱倒柜找出小桑的出生证明,并掏出护照和居住证件来洗清“人贩子”的嫌疑。半小时后,警察终于放过我,临走前警告我以后要“小心行事”。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04年圣诞节前夕,我们带着小桑去墨尔本玩。车刚开出市区没多久,尖锐的警铃声就在我们车后响起,老公一头雾水地把车靠边停好,两个警察走过来仔细检查车内,尤其是对坐在后座的小桑,前后左右看了又看。我心想,我可是按你们的要求装了婴儿安全座椅。
警察们把小桑抱下来,放进值勤车里称了称,然后撕给我一张罚单——罚款500澳元(约合人民币3163元),还要扣分。可我们并没有违规呀!警察告诉我:“你们没给孩子使用正确的座椅。”我用力拍着婴儿座椅,近乎咆哮地问:“那请你告诉我这是什么?”我的不礼貌态度惹恼了警察,他翻开《儿童交通安全守则》念道:“澳洲法律规定,开车带儿童外出,刚出生到9千克的婴儿必须使用面朝后的婴儿座椅;9千克至18千克处在学步阶段的儿童必须使用面朝前的儿童安全座椅;如果车辆前排座位有安全气囊,13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座位。”
原来小桑的体重已经超过9千克,但我们还是用了面朝后的座椅。警察刚才给小桑称体重,记录是10.2千克。我还想狡辩:小桑昨天还没这么重,今天出门前吃得太饱,他脱掉衣服肯定不够9千克……跟警察争辩的结果是:罪加一等,罚单加1张,并获得了1张额外的“入场券”——我被强制去学习儿童交通安全规则,每周1次,每次2小时。两个月后通过笔试过关才能结束。
警车离开后,老公安慰我:“算了,他们都是为了咱们小桑的安全着想。”我哭笑不得:难道我们不是把儿子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吗?凭什么让这些和小桑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来监督小桑最亲的父母?!
热心华人保姆,
险遭驱逐出境
小桑3岁时,我和老公商量着重新上班,但我们发愁找不到合适的保姆。
正巧,隔壁李阿姨半年前刚随女儿来悉尼。女儿白天上班,她一个人无所事事,很乐意帮我们照顾小桑。我们自然千恩万谢,郑重地把小桑托付给了她。
一天下午,李阿姨给小桑喂饭时,小桑不愿吃,还调皮地把一碗热腾腾的饺子汤浇在李阿姨手上,疼得她跳起来大喊:“气死我了,我打死你这个小鬼头!”小桑扭头就跑,李阿姨怕他跌倒受伤,就四处追赶。不曾想,这个情形被隔壁的美兰达太太看到,她感觉小桑处境非常危险,就拨打911报警。
被警察带走的李阿姨因受到惊吓,加上英语有限,在审问过程中问她是不是说过要“打死小桑”的话,她老老实实地点头说“Yes”——虐童嫌疑人对“罪行”供认不讳,加上邻居美兰达太太的证词,李阿姨很快被正式羁押起诉。
我们赶紧跟李阿姨的女儿四处奔走,最后找到一位颇有名气的华裔律师刘迈克,他一听案情就笑了。原来,他经手办理的此类案件已经多达20多起,案情大同小异,归根结底都是中西方文化差异惹的祸。
在法庭上,刘律师首先出示医生证明,说孩子身上没有任何挨打的痕迹,精神状态也正常,说明他没有受到虐待。而李阿姨的“我打死你算了”被翻译为“我要狠狠地打到你死了为止”过于将事情严重化了。在中文表述中“死”有时只是一个加重语气的修饰词,如“气死我了”“高兴死我了”,此“死”非彼“死”。最后,刘律师特别提请法官让小桑到庭,顽皮的小家伙一看到好些天没见的李阿姨特别亲热,主动跑到被告席上搂住她的腿叫“李奶奶,我好想你。”弄得李阿姨热泪盈眶,抱着这个“罪魁祸首”哭成一团。这一幕给法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终因证据不足,李阿姨当庭获释。
可麻烦还远远没有结束,由于我们在法庭上为李阿姨作了有利于她的证词,所以,官司结束后,我和老公被要求去接受心理辅导。
主治医生是位心理学博士,他说:“我觉得你们的问题很严重,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长。”并提醒我们,要找一个比打孩子更有效的教育方法。
以澳洲人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这件事情,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们以后可以试着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婆婆探亲之旅,
终结在悉尼监狱
小桑6岁时,爷爷奶奶决定来悉尼探望素未谋面的孙子。
由于小桑无论从语言上还是心理上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悉尼孩子”,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主张和看法,所以常常和两位老人因为一些小事发生矛盾。
一天,小桑在雨中和邻家的孩子们在草坪上踢足球。婆婆站在走廊上大声叫小桑回家,没得到回应后干脆强行拉他回屋,一边帮他脱下湿淋淋的衣服,一边抱怨他不懂事:“这么冷的天气,生病了怎么办?”小桑则认为奶奶这样强行中止他的运动行为简直是“野蛮”!
这个评语让婆婆大为光火,顺手在小桑的屁股上拍了两下。
后来,我们跟公婆详细解释了在澳大利亚抚养孩子和国内的不同之处,并把以往的辛酸惊险故事一一告知,他们始终将信将疑,不过终于答应不打小桑了。
但婆婆经常会拿小桑和国内老公弟弟的女儿蔚蔚相比,经常念叨蔚蔚有多懂事、多乖:“你蔚蔚姐姐只比你大两个月,已经上小学了,每次考试都得100分,还会弹钢琴、跳芭蕾舞呢!你就知道疯玩,真是不懂事!”小桑经常跟奶奶反驳顶嘴,口角不断。
这样别别扭扭地过了两个月,小桑不堪忍受奶奶的唠叨、责备,居然主动拨打911报警,控诉家里来了个蛮不讲理的中国老太太,对他指责谩骂,令其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
等我们惊慌失措地赶过去时,审讯已经结束,“可恶”的小桑居然将奶奶平时责备念叨他的话录了音,婆婆当即被宣布“拘留”,以精神虐待儿童罪论处。
由于“证据确凿”,婆婆被判“有罪”,在悉尼监狱关押了3天后,被罚做100小时的义工,提前离境回国。
漂洋过海来看儿孙,结果却因为自己的粗心陷身牢狱之灾!这对婆婆来说是极大的打击。在送别的机场,小桑却出人意料地送给婆婆一幅自己画的全家福,像个小大人一样地说:“奶奶,别难过,你已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代价,我原谅你了!如果我有无礼的地方,也请你原谅我,我们和好,好吗?”婆婆颤抖着手接过孙子的礼物,百感交集。
此后,我想邀请母亲来悉尼游玩。母亲实话实说:“算了吧,还是你们回国来吧,至少在国内不用担心被小桑送进监狱。”
挂上电话,我又好笑又感慨。澳大利亚对孩子的保护如此兴师动众,其实并不是要求父母无原则地纵容孩子,只是要求父母不得使用“架子”和暴力欺压孩子。这样,孩子才能从小学会讲道理。
也许有一天,每个像我们一样的中国父母,都会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渐渐学会包容和接受,与孩子一起平等和睦地成长。
(编辑/葛文)
8个月的小娃娃,
差点让妈妈蹲监狱
小桑8个月时,一天,我带他去逛超市。经过奶瓶柜台时,小家伙一直哭个不停,小手还用力撕扯我的头发,把我的脸都抓出了几道血印,我气得重重地打了几下他的屁股,最后把他弄进汽车带回家。
到家后我正准备给小桑换衣服洗澡,突然有人敲门,居然是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察!一个摆出警匪片中的架势对我说:“别动,举起手来!”另一个则趁我贴在墙上的功夫四处查看。原来,刚才在商场里,目睹我对小桑“暴行”的顾客中有3位市民,不约而同地记下了我的车牌并报了警!
看到我一脸的惨相及安好无恙正嬉水玩闹的小桑,警察半信半疑。他们坚持要我证明和小桑的关系,我只好翻箱倒柜找出小桑的出生证明,并掏出护照和居住证件来洗清“人贩子”的嫌疑。半小时后,警察终于放过我,临走前警告我以后要“小心行事”。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04年圣诞节前夕,我们带着小桑去墨尔本玩。车刚开出市区没多久,尖锐的警铃声就在我们车后响起,老公一头雾水地把车靠边停好,两个警察走过来仔细检查车内,尤其是对坐在后座的小桑,前后左右看了又看。我心想,我可是按你们的要求装了婴儿安全座椅。
警察们把小桑抱下来,放进值勤车里称了称,然后撕给我一张罚单——罚款500澳元(约合人民币3163元),还要扣分。可我们并没有违规呀!警察告诉我:“你们没给孩子使用正确的座椅。”我用力拍着婴儿座椅,近乎咆哮地问:“那请你告诉我这是什么?”我的不礼貌态度惹恼了警察,他翻开《儿童交通安全守则》念道:“澳洲法律规定,开车带儿童外出,刚出生到9千克的婴儿必须使用面朝后的婴儿座椅;9千克至18千克处在学步阶段的儿童必须使用面朝前的儿童安全座椅;如果车辆前排座位有安全气囊,13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座位。”
原来小桑的体重已经超过9千克,但我们还是用了面朝后的座椅。警察刚才给小桑称体重,记录是10.2千克。我还想狡辩:小桑昨天还没这么重,今天出门前吃得太饱,他脱掉衣服肯定不够9千克……跟警察争辩的结果是:罪加一等,罚单加1张,并获得了1张额外的“入场券”——我被强制去学习儿童交通安全规则,每周1次,每次2小时。两个月后通过笔试过关才能结束。
警车离开后,老公安慰我:“算了,他们都是为了咱们小桑的安全着想。”我哭笑不得:难道我们不是把儿子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吗?凭什么让这些和小桑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来监督小桑最亲的父母?!
热心华人保姆,
险遭驱逐出境
小桑3岁时,我和老公商量着重新上班,但我们发愁找不到合适的保姆。
正巧,隔壁李阿姨半年前刚随女儿来悉尼。女儿白天上班,她一个人无所事事,很乐意帮我们照顾小桑。我们自然千恩万谢,郑重地把小桑托付给了她。
一天下午,李阿姨给小桑喂饭时,小桑不愿吃,还调皮地把一碗热腾腾的饺子汤浇在李阿姨手上,疼得她跳起来大喊:“气死我了,我打死你这个小鬼头!”小桑扭头就跑,李阿姨怕他跌倒受伤,就四处追赶。不曾想,这个情形被隔壁的美兰达太太看到,她感觉小桑处境非常危险,就拨打911报警。
被警察带走的李阿姨因受到惊吓,加上英语有限,在审问过程中问她是不是说过要“打死小桑”的话,她老老实实地点头说“Yes”——虐童嫌疑人对“罪行”供认不讳,加上邻居美兰达太太的证词,李阿姨很快被正式羁押起诉。
我们赶紧跟李阿姨的女儿四处奔走,最后找到一位颇有名气的华裔律师刘迈克,他一听案情就笑了。原来,他经手办理的此类案件已经多达20多起,案情大同小异,归根结底都是中西方文化差异惹的祸。
在法庭上,刘律师首先出示医生证明,说孩子身上没有任何挨打的痕迹,精神状态也正常,说明他没有受到虐待。而李阿姨的“我打死你算了”被翻译为“我要狠狠地打到你死了为止”过于将事情严重化了。在中文表述中“死”有时只是一个加重语气的修饰词,如“气死我了”“高兴死我了”,此“死”非彼“死”。最后,刘律师特别提请法官让小桑到庭,顽皮的小家伙一看到好些天没见的李阿姨特别亲热,主动跑到被告席上搂住她的腿叫“李奶奶,我好想你。”弄得李阿姨热泪盈眶,抱着这个“罪魁祸首”哭成一团。这一幕给法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终因证据不足,李阿姨当庭获释。
可麻烦还远远没有结束,由于我们在法庭上为李阿姨作了有利于她的证词,所以,官司结束后,我和老公被要求去接受心理辅导。
主治医生是位心理学博士,他说:“我觉得你们的问题很严重,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长。”并提醒我们,要找一个比打孩子更有效的教育方法。
以澳洲人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这件事情,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们以后可以试着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婆婆探亲之旅,
终结在悉尼监狱
小桑6岁时,爷爷奶奶决定来悉尼探望素未谋面的孙子。
由于小桑无论从语言上还是心理上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悉尼孩子”,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主张和看法,所以常常和两位老人因为一些小事发生矛盾。
一天,小桑在雨中和邻家的孩子们在草坪上踢足球。婆婆站在走廊上大声叫小桑回家,没得到回应后干脆强行拉他回屋,一边帮他脱下湿淋淋的衣服,一边抱怨他不懂事:“这么冷的天气,生病了怎么办?”小桑则认为奶奶这样强行中止他的运动行为简直是“野蛮”!
这个评语让婆婆大为光火,顺手在小桑的屁股上拍了两下。
后来,我们跟公婆详细解释了在澳大利亚抚养孩子和国内的不同之处,并把以往的辛酸惊险故事一一告知,他们始终将信将疑,不过终于答应不打小桑了。
但婆婆经常会拿小桑和国内老公弟弟的女儿蔚蔚相比,经常念叨蔚蔚有多懂事、多乖:“你蔚蔚姐姐只比你大两个月,已经上小学了,每次考试都得100分,还会弹钢琴、跳芭蕾舞呢!你就知道疯玩,真是不懂事!”小桑经常跟奶奶反驳顶嘴,口角不断。
这样别别扭扭地过了两个月,小桑不堪忍受奶奶的唠叨、责备,居然主动拨打911报警,控诉家里来了个蛮不讲理的中国老太太,对他指责谩骂,令其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
等我们惊慌失措地赶过去时,审讯已经结束,“可恶”的小桑居然将奶奶平时责备念叨他的话录了音,婆婆当即被宣布“拘留”,以精神虐待儿童罪论处。
由于“证据确凿”,婆婆被判“有罪”,在悉尼监狱关押了3天后,被罚做100小时的义工,提前离境回国。
漂洋过海来看儿孙,结果却因为自己的粗心陷身牢狱之灾!这对婆婆来说是极大的打击。在送别的机场,小桑却出人意料地送给婆婆一幅自己画的全家福,像个小大人一样地说:“奶奶,别难过,你已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代价,我原谅你了!如果我有无礼的地方,也请你原谅我,我们和好,好吗?”婆婆颤抖着手接过孙子的礼物,百感交集。
此后,我想邀请母亲来悉尼游玩。母亲实话实说:“算了吧,还是你们回国来吧,至少在国内不用担心被小桑送进监狱。”
挂上电话,我又好笑又感慨。澳大利亚对孩子的保护如此兴师动众,其实并不是要求父母无原则地纵容孩子,只是要求父母不得使用“架子”和暴力欺压孩子。这样,孩子才能从小学会讲道理。
也许有一天,每个像我们一样的中国父母,都会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渐渐学会包容和接受,与孩子一起平等和睦地成长。
(编辑/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