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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环规[2013]1号2013年1月5日各市、县(市)环保局、信用办(经信委),省环保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为推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环保厅联合省信用办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环保厅、省信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