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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随着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结束,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诞生。开局之年,新一届国家立法机关如何立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截至2003年10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港口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6部法律。探寻这些新法律的精神脉络,人们不难发现,以人为本,已经成为我国立法的鲜明特色;立法为民,已经成为立法机关的首要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