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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但对社会组织协商没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相比于其他6种协商渠道,我国社会组织协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空间都很大。积极探索、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具有重大意义。从概念的外延来看,社会组织协商包括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协商、社会组织与企业的协商、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协商、社会组织内部的协商等4个方面。从浙江省各地的实践来看,社会组织协商主要有参与立法协商、参与决策协商、参与行业协商、参与社会协商、参与国际事务协商、开展社会组织内部协商等6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