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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的产品开发相比,产品协同开发对供应商提出了全新要求。在综合考虑产品竞争力、同步协作能力、产品开发能力以及合作可靠性的基础上,构建了支持产品协同开发的供应商综合评价体系;基于该体系讨论了供应商的评选过程,进而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供应商进行评选。最后,通过实例说明这一方法的正确性与有效性。